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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住酒店,竟遭陌生男子刷卡開門

小劉向燕都融媒體記者反映:

11月23日,自己入住秦皇島麗都國際大酒店,半夜一名陌生男子用房卡刷開了她住的房門。酒店承認此事是其工作人員失誤開重了房間,想以5張房券作為補償,但她並沒有與酒店達成和解。

入住酒店半夜睡著後,卻突然被陌生男子用房卡刷開了房門。11月25日,小劉向燕趙都市報陽光幫辦熱線記者講述了自己在秦皇島麗都國際大酒店的遭遇。經酒店核實後發現,此事起因是工作人員失誤,開重了房間。

女子住酒店,竟遭陌生男子刷卡開門

入住酒店半夜被陌生男子刷開房門

小劉家住天津市,因工作需要經常到秦皇島出差。11月23日,勞累了一天的小劉決定留宿一晚,第二天再返程。考慮到獨自一人,為了安全,她選擇了偏高檔的麗都國際大酒店,於是她在微信上向酒店的銷售人員預訂了一間399元的客房。

當天傍晚6時多,小劉到酒店前臺辦理了登記,隨後她拿到一張A406號房間的房卡,辦理了入住。

小劉告訴記者,自己進入房間內並沒有發現什麼異樣,由於身體不適便早早入睡了。但睡到半夜時,卻發生了讓她意想不到的一幕。

“我一個人比較害怕,睡得不是很熟,隱約聽到有男的在我門口說話,我還沒反應過來時,就聽見‘嘀’的一聲,隨後房門就被推開了。睡覺前我劃上了防盜鏈,他推開一條縫發現打不開,就罵罵咧咧地走了。”

此時的小劉還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然而,兩分鐘後刺耳的電話鈴聲才讓她確認剛剛的一切都是真實發生的。前臺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訴她,剛剛有男子來刷卡是因為開錯房間了。

清醒後的小劉越想越害怕。“我當時整個人都懵了,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敢出去,也沒想到報警,就想著等天亮了再說。”驚慌失措的小劉重新鎖了一遍防盜鏈,又在門口倚了兩把椅子。由於受到驚嚇,而且擔心會再有人推門進入,提心吊膽的她幾乎一夜都沒有睡,一直坐在房間裡熬到了天亮。

事發酒店的監控影片

酒店承認系工作人員失誤導致

第二天,小劉到前臺反映此事,酒店工作人員經過調查,發現是前臺失誤開重了房間。她欲報警,但遭到了工作人員的阻攔。

女子住酒店,竟遭陌生男子刷卡開門

後來,小劉提出檢視監控的請求,同樣也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

對在小劉房間發生的事情,酒店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免除她當晚的房費。小劉則表示,自己是講理的人,住宿肯定要付房費,而自己已經支付了房費並開了發票。酒店人員詢問小劉的訴求,小劉提出5倍房費合計1995元現金作為精神補償。“工作人員當時表示,會和上層溝通,儘量圓滿解決此事。”小劉說,由於還有工作要處理,她便匆忙離開了酒店。

“我是很想把這個事情解決掉的,而且我也並沒有獅子大張口。”小劉認為,自己提出5倍的房費補償並沒有過分。

酒店補償5張房券,消費者不接受

本以為事情就此解決,然而接下來的溝通並沒有想象中順利。11月24日,酒店前廳經理聯絡小劉,向她解釋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並提出贈送小劉5張免費房券。聽到這樣的解決方案,小劉並不接受。“閒著沒事兒我住什麼酒店,再說因公出差我是可以報銷的,5天的免費住宿,我不需要。”小劉氣憤地說。

對於前廳經理給出的解決方案,小劉認為酒店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天我是臨時出差,什麼都沒帶,幾乎是全裸著,如果我當時沒劃上了防盜鏈,後果我想都不敢想。”小劉認為,酒店管理有漏洞,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25日下午,針對小劉反映的問題,記者電話聯絡了秦皇島麗都國際大酒店的前廳經理雷女士,她承認是因為酒店接待員業務不熟練導致的工作失誤。

“我們一直在積極地應對此事,客人要求5倍房費賠償,我們考慮到客人也是長期協議客戶,正與她協商給5張房券,可能客人不太滿意。下一步,客人計劃來酒店與經理面談。”雷女士表示,提出這樣的解決方案也是為酒店的員工考慮。“我站在酒店和員工的立場,希望能透過客人的諒解減少員工的損失。”雷女士說,這5張房券是需要操作失誤的員工來賠償的,這名員工剛剛滿19週歲,一個月的工資扣完保險不足三千元,她犯了一個錯誤,不至於讓他買這麼重的單,希望客人能網開一面,降低一下賠償的標準。

出現問題由員工“買單”,

酒店管理是否存在問題?

對此,雷女士表示,因為事發原因是由一個員工工作失誤導致,“酒店也有處理態度,我得把情況反饋給領導,不能私自做任何的主張。”同時,雷女士同意將最終的處理結果反饋給記者,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接到回覆。

當事人欲訴至消協 未達成一致可起訴

12月1日,記者再次聯絡小劉。她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她也向秦皇島消協反映了情況,尋求解決辦法,11月30日得到回覆,稱已與麗都國際大酒店溝通,酒店表示已與小劉達成和解。但小劉表示,她並不認可酒店的解決方案,打算正式向消協投訴麗都國際大酒店。目前,小劉正在準備投訴所需的材料。

女子住酒店,竟遭陌生男子刷卡開門

小劉提出的

向麗都國際大酒店索要5倍房費

作為精神補償是否合理?

法律上是否有明確的賠償標準?

酒店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小劉該如何維權?

針對這些問題

記者電話聯絡了

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張浩律師。

張浩律師表示,小劉入住該酒店,即與酒店建立了一種服務合同關係,酒店作為經營者應對小劉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本案因酒店管理上存在過失,使陌生人在半夜刷開了小劉的房間,導致小劉受到驚嚇,小劉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向該酒店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小劉可與該酒店協商賠償金額,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她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調解,調解不成,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我國現有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賠償標準,小劉主張住宿費5倍賠償標準並沒有法律依據。

同時,張浩律師也向消費者在選擇酒店及入住酒店時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1、謹慎選擇投宿旅館,避免入住環境複雜的小旅社。

2、要告知家人旅館名稱、電話、預定留宿時間。

3、進入旅館後,先察看安全門和安全通道,最好試走一次,以備危險時刻迅速離開,同時還應注意周圍的安全逃生出口及緊急電話聯絡系統。

4、注意旅館內門窗、鑰鎖設施的安全,入睡前將房內插拴扣好。

5、如遇到半夜有陌生人敲門或擅自闖入,應及時與酒店安保人員聯絡,或選擇報警。

圖片、影片由小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