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蹭熱點,惡意申請註冊“長津湖”商標,查

蹭熱點,惡意申請註冊“長津湖”商標,查

近日,針對兩家公司涉嫌惡意申請註冊“長津湖”商標的違法行為,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經過立案調查之後作出行政處罰。

案件回顧

思明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不久前接到線索反映有公司涉嫌惡意申請註冊“長津湖”商標,立即開展核查處置。

經查,某網路科技公司於今年1月委託某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註冊7個“長津湖”商標。抗美援朝期間,中國人民志願軍曾在長津湖與美軍交戰,以“長津湖”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專案上,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審查,上述“長津湖”系列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該網路公司大量申請註冊“長津湖”為商標的行為,明顯超出正常經營活動需要,屬於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此外,受委託的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作為商標代理機構,應當知道“長津湖”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的不得註冊商標的情形,但仍然接受了該委託代理。

處置意見

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對涉案兩家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分別作出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等規定,執法人員對涉事網路公司惡意申請註冊“長津湖”商標的行為,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並處1000元的罰款;對涉事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代理惡意申請註冊“長津湖”商標的行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110元,予以警告並處10000元的罰款。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申請商標註冊圖謀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不斷規範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秩序,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供稿:福建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