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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翔安:三艘漁船休漁期出海捕花蛤 一靠岸就被民警逮住

(海西晨報記者 陳曉青 通訊員 於魯川)5月5日20時左右,翔安公安分局鳳翔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避風塢岸邊有三艘漁船準備出海。在向分局海防大隊彙報後,該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此時,三艘漁船已駛出避風塢,派出所迅速布控警力在沿線進行蹲守,同時緊盯轄區各船舶可能靠岸重點區域。

第二天凌晨4時許,三艘漁船返航靠岸。守候多時的民警快速上前,將船隻及船上人員控制。經核查,船上有林某、丁某等9人,其中4人系本地漁民,另有5人系外地籍人員,三艘漁船經現場鑑定均為“三無”船舶。

林某交代,他們知道5月1日起全市進入禁漁期,仍抱著僥倖心理,趁黑夜偷偷出海,到海里捕撈花蛤。沒想到,公安機關沿海管防如此嚴格,他們第一次嘗試就栽了跟頭。

鳳翔派出所警務隊長鄭木生介紹,涉嫌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決定、命令的林某等9人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同時查扣的三艘“三無”船舶被移交翔安區農業農村局進行拆解。此外,違法行為人丁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將移交給翔安區漁業執法大隊處理。

警方提醒,5月1日至8月16日為休漁期,在此期間嚴禁違規出海、非法捕撈。保護海洋生態漁業資源人人有責,公安機關將聯合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等部門強化海上執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