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近日

合江縣首例襲警罪案件宣判

合江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被告人王某某犯襲警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案情回顧

2021年7月,王某某與朋友在符陽街道一小區內與他人發生爭執,合江縣公安局民警處警過程中,王某某與朋友拒不配合,以辱罵、推搡、抓扯的方式反抗,致使民警的臉部被抓傷、警服被扯壞。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警徽不可辱

警威不可欺

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是我國首次針對襲警單獨設定法定刑。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警察執法權威不容侵犯

對襲警等侵害民警執法權威的

違法犯罪行為

將堅決依法嚴厲懲治、絕不姑息

請廣大群眾自覺配合

執法執勤民警的工作

切勿因一時“腦熱”

令自己追悔莫及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策劃編輯:合江縣公安局新媒體工作室

稽核:梁明禮、馬琴

60000+網友已關注此號

就等你了

弘揚荔警正能量

傳播鐵軍好聲音

平安合江有您更精彩

合江縣網際網路不良與違法資訊舉報中心電話

0830-5261006

合江首例襲警罪宣判被告獲刑十個月

【來源:平安合江】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