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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出租車和公交車街頭“鬥氣”兩車司機分別被刑事立案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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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線上記者 張庭銘

近日,成都市金牛區茶店子西街發生一起網約出租車與公交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網約車司機為圖方便,突然變道,且在沒有打轉向燈的情況下,將車停靠在公交專用道上。後方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隨即急停,引發車內乘客一片驚慌。後雙方開起了“鬥氣車”,沿路併線追逐、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所幸無人員受傷。

6月14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目前,公安機關對網約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已刑事立案,對公交車司機尋釁滋事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網約車隨意變道“逼停”公交車 兩司機開起“鬥氣車”

5月16日16時15分,蔣某林駕駛網約出租車載著乘客行駛到了成都市金牛區茶店子西街,為了方便自己停車起步,蔣某林沒有打轉向燈,突然變道,將車輛直接停在了公交專用道內,讓到達目的地的乘客下車。此時,一輛載有22名乘客的公交車正在公交車道內行駛,因此被迫急停,引發車內一片驚慌。

公交車駕駛人胡某茂為宣洩不滿,駕駛車輛堵在了蔣某林駕駛的網約車前面,使其無法起步行駛。僵持了大約8秒鐘後,胡某茂才駕駛公交車繼續前行。

蔣某林被公交車斗氣堵路後,沒有認識和反思自己違法停車是導致矛盾的根源,反倒採取了“以牙還牙”的方式,不顧公交車駕乘人員和社會公共安全,採取併線追逐的方式對公交車進行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導致了這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

在此次事故中,所幸無人員受傷。

兩司機“遭起” 分別被行政拘留和刑事立案

經警方偵辦查明,蔣某林駕駛車輛在城市道路上對載有乘客的公交車進行高速超越、隨意追逐、突然併線和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其行為系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公安機關對蔣某林涉嫌危險駕駛已刑事立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交車駕駛人胡某茂不顧車內乘客安危,為與網約車駕駛人蔣某林鬥氣,表達內心不滿,駕駛公交車故意將網約車攔停在道路上約8秒鐘,導致蔣某林受到挑釁後駕車追逐逼迫其所駕公交車,最終造成兩車相撞,車輛受損。胡某茂的行為系尋釁滋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胡某茂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公共道路和區域是所有交通參與群體安全出行的地方,不是“鬥氣室”,更不是“競技場”。駕駛人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如發現車輛有交通違法行為,可對違法證據進行實時記錄,並透過“蓉e行”平臺進行違法舉報,由公安機關查證後予以依法處理;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更不得為發洩自身的情緒,逞一時意氣,駕車斗氣、追逐、挑釁,進而出現不理智的行為,將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於危險境地,從而造成嚴重傷害後果。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影片由成都市交管局提供

【來源:四川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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