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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求妻子原諒,凌晨醉駕至岳母家……普陀警方查獲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男子為求妻子原諒,凌晨醉駕至岳母家……普陀警方查獲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男子深夜回家,酒後觸景生情,想起已分居兩月之久的妻女,激動之下,全然不顧自己處於醉酒狀態,駕車前往岳母家找妻子求複合。近日,普陀警方就在接處一起噪音擾民的警情中,查獲了這樣一起危險駕駛案件,涉案男子陳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6月7日凌晨4 時15分許,普陀公安分局長征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電話,梅嶺北路某小區居民樓下,有車輛正在大聲播放音樂噪音擾民。接報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很快在小區內找到了群眾反映的擾民車輛。當民警上前向車主瞭解情況時,從駕駛員身上聞到了濃重的酒氣。

經詢問,民警瞭解到駕駛員姓陳,在全市靜態管理前,因生活瑣事與妻子爭了幾句,結果妻子一氣之下帶著女兒回到了孃家。據陳某現場自述,當日凌晨,獨自在家的他突然對許久不見的妻女產生了難以控制的思念之情,所以開車來岳母家找妻子求複合。由於急著上樓,下車時忘關了音響。而身上的酒味,則是其到了岳母家之後再喝的。凌晨至岳母家後再喝的酒,看似合理的解釋,卻極不符合常理,為了查明事實真相,民警現場開展了調查。

透過走訪,民警很快發現了陳某話中的蹊蹺。其自稱在岳母家飲酒,但是民警並未在其岳母家中找到酒瓶,也未有證人表示曾見陳某喝過酒。經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現場對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竟高達179mg/100ml。交警隨即帶陳某至醫院抽血檢測,經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74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根據公共影片,進一步深入調查,民警發現在正常情況下從陳某家至其岳母家近20分鐘的車程,陳某隻用了7分鐘,甚至其中有一段路程還是逆向行駛。所幸在被民警查獲前,陳某駕駛的車輛並未發生交通事故。

到案後,陳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危險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據陳某交代,其於案發當日凌晨在家中喝了不少悶酒,酒後看著空蕩蕩的家突然觸景生情,想接已分居2個多月的妻女回家。於是在4時許,在明知自己仍處於醉酒狀態下,仍駕車前往岳母家,向妻子求複合。經過民警教育,陳某對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後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作者:張曉鳴

編輯: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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