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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張紀律處分罰單 北交所開給生物谷

首張紀律處分罰單 北交所開給生物谷

北交所貫徹“零容忍”方針。7月12日晚間,據北交所微信公眾號訊息,針對生物谷(833266)發生資金佔用、重大事項未披露等違規事項,北交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據瞭解,這是北交所成立以來,首次對上市公司予以紀律處分。值得一提的是,生物谷近期並不平靜,公司於近期籌劃易主,易主後控制權是否穩定還曾遭到北交所質疑。此外,公司董事會剛經歷“大洗牌”,公司三名董事、兩名獨立董事和一名監事集體辭職。

不平靜的生物谷

據瞭解,2021年8月-2022年3月,生物谷控股股東深圳市金沙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沙江”)透過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書銀行承兌匯票、委託第三方理財的方式累計佔用公司資金3。56億元,日佔用最高餘額為2。77億元。針對前述資金佔用事實,金沙江及實際控制人林豔和承諾,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歸還全部佔用資金及資金收益,公司實際控制人林豔和承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截至6月30日,上述歸還資金承諾未全部履行。

此外,2021年11月5日,生物谷累計委託銀豐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財金額達到資訊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後續購買理財行為亦未披露。

北交所表示,對於生物谷前述違規行為,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在持續督導期內,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資訊披露制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未及時向北交所報告重大事項併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出具核查報告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未能忠實勤勉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北交所對上述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給予生物谷控股股東金沙江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豔和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給予生物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賀元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給予保薦代表人梁立群、張見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對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一直以來,監管層嚴厲打擊證券市場的各項違規行為。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婁霄雲表示,針對生物谷的違規行為,北交所迅速作出紀律處分決定,顯示了北交所監管的效率和監管態度,面對違規行為“零容忍”,有利於打造誠信規範的市場環境。

正籌劃易主

在受到紀律處分背後,生物谷近期正在籌劃易主。公司控股股東金沙江、實際控制人林豔和即上述被處罰主體欲離場。

據瞭解,6月30日,生物谷釋出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金沙江及實際控制人林豔和與新意資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意資本”)簽訂協議,擬透過協議轉讓將金沙江持有的1171。13萬股生物谷股份轉讓給新意資本設立的合夥企業,佔總股本9。15%;同時,金沙江、林豔和將合計持有的2455萬股上市公司股份投票權無償委託給新意資本,佔總股本的19。18%。前述協議的簽訂,將導致公司實控人由林豔和變為王玫。

針對上述事項,北交所迅速向生物谷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新意資本透過受讓金沙江部分股權,同時接受林豔和、金沙江投票權委託的方式取得控制權的原因,該項安排是否會導致控制權不穩定;說明新意資本未來對生物谷的經營規劃、是否擬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控制權變動是否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易主的同時,生物谷高管層近期剛剛經歷“大洗牌”。

7月7日,生物谷釋出公告稱,公司董事譚想芳、高念武、賴小飛,獨立董事胡宗亥、王金本以及監事吳宇鋒集體辭職。其中,譚想芳、高念武、賴小飛、胡宗亥、吳宇鋒因個人原因辭職,王金本的辭職原因則是因大股東違規佔用生物谷資金且在承諾期不能歸還。

同時,生物谷披露了最新的董事、監事任職名單,聘任徐天水、鄧慧明、蔡俊宏為公司董事,聘任黎超波、張倩芸為公司獨立董事,聘任喻臘梅為公司監事。

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表示,董事、監事對上市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市公司短期內董事、監事發生劇烈變動,有可能會對公司經營穩定性等方面產生影響。

據瞭解,生物谷主要從事現代中藥研究、生產、銷售的高科技製藥企業,主導產品為燈盞生脈膠囊和燈盞細辛注射液等燈盞花系列藥品,產品具有活血化瘀、通絡止痛的功效,用於治療缺血性心腦血管疾病,主要用於治療中風及其後遺症、冠心病、心絞痛。

業績方面,今年一季度生物谷歸屬淨利潤出現虧損。財務資料顯示,今年一季度,生物谷實現營業收入約為1。24億元,對應實現的歸屬淨利潤約為-34。67萬元,對應實現的扣非後淨利潤約為-779萬元。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生物谷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不過對方電話並未有人接聽。

北京商報記者 董亮 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