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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時評|化解“空調之戰” 平臺不可做“甩手掌櫃”

海報評論員 張琨

近日,關於網約車和乘客之間的“空調之戰”可謂爭議不斷。尤為典型的一則報道為北京董先生打網約車,上車後提出開空調被司機以單價太便宜而拒絕,之後將車停在路邊並拒載。另外還有司機在乘客座椅前貼上“開空調加收10元現金”的收費通知單,且附上收款二維碼。

“空調之戰”並非新生“矛盾”,而是長期以來存在於司乘之間的常見性爭議話題,這說到底,還是利益之爭。尤其進入夏季以來,人們對於空調的依賴指數倍增,“空調之戰”也便不可避免。然而,我們在關注司乘糾紛的同時,也要清楚,網約車平臺作為管理主體,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在網約車發展之初,平臺透過設定高額的司機提成和大額的乘車優惠券,積累了龐大的司乘資源,實現了一波野蠻式增長。而如今,隨著網約車平臺的日趨成熟和穩定,司機與乘客的福利優惠便也隨之大幅縮水降低。司機礙於營運成本高,乘客埋怨服務體驗差,司乘糾紛事件也就趨於增多。

據瞭解,一名網約車司機除了油費、電費等固定花銷之外,還要定期向平臺上交租車費用、“份子錢”等。而平臺抽成以及司機補貼的變化,更是變相地降低了司機的營運收入。以夏天來說,車內溫度較高,乘客打車要求開空調降溫無可厚非,然而司機為了降低營運成本拒絕乘客要求更多原因也是出於無奈。有司機算了一筆賬,一輛燃油車開不開空調,每個月的收入差額在2000元左右。

2000元的差額對於網約車、計程車等營運車輛來說絕非小數目,難道長期橫在司乘之間的這道鴻溝真的無計可解嗎?其實不然,在司乘之間架築好和諧友善的橋樑不僅要靠規定,更要靠自覺。

上海針對營運車輛空調以及換氣設施使用出臺了一則規定,規定中對相關設施使用進行了明確劃分,同時提出在此期間外車廂溫度高於28攝氏度或低於12攝氏度時,經營者應當開啟空調設施,否則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重慶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也就“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調、音響等車輛裝置設施”作出了明文規定。

不少地方為解決司乘爭議,陸續研究出臺了相關規定。規定可以起到制約之效,但要真正化解“空調之戰”,不僅要靠司乘之間的友善溝通和自覺,更多的需要平臺方壓實責任,切勿攤手做開“甩手掌櫃”。

雖然目前已有網約車平臺明確了打車費中預設包含了空調服務費用,但也有一定數量的網約車平臺並未將空調服務相關問題明確寫入服務協議之中,這也是部分輿論聲音指責平臺“過河拆橋,厚著臉皮做‘甩手掌櫃’”的原因所在。作為網約車的管理主體,有責任也有義務去化解“空調之戰”。如今恰逢酷夏,加之油價高昂,司機不開空調不僅有損乘客乘車體驗,司機也同受其害。望平臺在體諒司機此舉無奈之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推出系列政策,如適度降低平臺抽成、提高司機補貼等方面減輕司機營運壓力,同時將空調等設施的使用細則劃分明確,為司乘雙方的訴求尋求出利益平衡的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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