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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品站里長出的幾十億舊書生意亟待合規:孔網近27萬書販或補證,或關店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王蕭然

4年前,退休後閒來無事的老陶,在兒子的支援下,於孔夫子舊書網(以下簡稱“孔網”)開了一家小書攤,書大都是從廢品站按斤收購來的,雖然價格偶有浮動,但每斤也不會超過兩塊錢。

每次收書回來,老陶總是喜滋滋盤算,這趟轉手後能賺到1500元還是3000元。有時他還期待,或許舊書裡夾著一份名家手稿,就能讓他獲得更大進賬。

但最近老陶高興不起來了。按孔網2021年11月15日出臺的《網站關於完善古舊書業經營模式、鼓勵書友規範化經營的意見 (試行)》(以下簡稱“新規”)。他的舊書攤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雙證”),或者與有雙證的大賣家聯合經營,否則,2022年3月後可能將無法繼續開店。

然而,對於中小賣家來說,辦理《出版物許可證》尚存在門檻。時代週報記者調查發現,雖然離新規執行尚有一段時間,但對於大部分像老陶這樣的中小賣家來說,“二選一”繼續開店,從經濟效益來說,不太可行。而另一方面,擁有雙證的大賣家,也對孔網倡議的聯合經營持抵制態度。

一邊是平臺方要求限期整改,一邊是古舊書行業特殊現狀,愁雲籠罩在古舊書行業的中小從業者頭上,如何合法合規經營,成了無法破解的難題。

腰部賣家“高不成低不就”

引發這一切的源頭,是孔網的新規。

新規意見要求,所有銷售新書和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古籍文獻複製品、教材教輔、風水類書籍等特殊類別商品的店鋪,都必須辦理、上傳《營業執照》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銷售1949年10月1日後出版物的店鋪,原則上要求(若年交易額超過3萬元,則必須)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或者與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賣家聯合經營;銷售舊貨或1949年10月1日前的古舊書,且年交易額超過10萬元的店鋪,必須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否則,2022年3月1日之後,可能將無法繼續經營。

時代週報記者就此事隨機致電21位孔網賣家,其中15位明確表示已收到了來自孔網的通知,其餘賣家表示還未檢視通知或未能接通電話,且部分頭部店鋪表示並未受此新規影響。

一位在孔網銷量排名靠前的“15年老店”南京樂匋書社負責人柳林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無論是實體店還是網店,雙證都是開書店的正常手續,孔網新規合理合法。如果不嚴管,就會導致在文化宣傳領域工作的人魚龍混雜,出問題了怎麼辦。”

早在十幾年前,南京樂匋書社就已拿到並向孔網上傳過“雙證”。但柳林也坦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好拿,它要求經營者須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我們前後花了一兩年時間才考出資格證、拿到許可證。”

董青的看法則不同,他經營的文滄圖書在孔網上已是“11年老店”。他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很好辦,“批證的關鍵看是否為實際經營。”

董青回憶,當地文化部門工作人員實地考察了其幾百平方米的倉庫和書籍貨物,也核實了網店的網址和經營資料,認定其為實際經營後才批准了許可證。審批許可證時,並沒有要求他出示貨源資質,或說明進貨來源。

那麼,新規下發後,影響最大的是哪些賣家?

“早早就辦了雙證的頭部賣家,營業額達不到3萬的小賣家,這兩者都不會受影響,而真正受新規影響的,是腰部賣家。”12月19日,孔網永喜書屋的負責人張振鐸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永喜書屋年營業額在10萬元左右,在新規要求的必須上傳“雙證”之列,但此前他一直用自家住宅的小倉庫存放書籍。張振鐸稱,其瞭解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需要“非住宅”經營場地證明,且經營用地不能小於80平米。

這就意味著,永喜書屋或許需要每年付出大筆成本租倉庫,這對於利潤空間本就有限的中小賣家來說,根本無法承擔。11月16日,張振鐸在百度貼吧“孔夫子舊書網咖”發帖稱,“如果遲早要關店,我也不折騰了,找地方上班算了。”

這樣的現狀讓一些賣家選擇關店。12月2日,微博網友@素材Cooper釋出一張來自孔網的店鋪通知截圖,圖中賣家聲稱“目前已嘗試辦理兩證,無奈所售書籍均為國外二手書,無法提供貨源資質,所以預計在明年2月底面臨歇業關店。”

“經營出版物必須要有出版物經營許可,但是這個規定是個主體規定,有些具體問題,規定得並不明確,各地各部門的執法尺度可能也不一樣。”12月10日,孔網客服透過郵件迴應了時代週報採訪的相關問題。

孔網方面還表示,不同省市對《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辦理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可以聯絡文化部門進一步溝通。

時代週報記者從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了解到,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稽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稽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以下幾個條件: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隨後,時代週報記者就“在孔網開一家古舊書店應當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這一問題,撥通了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審批科的電話,得到如下回應:從《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程式上來講,申請人只需要將申請材料準備齊全,稽核沒有問題即可發證,不需要進貨合同、廠家資質等證明等。

讀書人的 “小市場”魚龍混雜

根據孔網官網顯示,平臺目前有近2萬家書店、超26萬家書攤,新規的出臺會使多少家店鋪經營受影響?對此,孔網方面回覆時代週報記者稱,無法透露。

廢品站里長出的幾十億舊書生意亟待合規:孔網近27萬書販或補證,或關店

(截至發稿,孔網店鋪資料截圖)

2020年4月初,在與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院副教授肖鵬的一場對話訪談中,孔網創始人雨田提到,“實際上(古舊書)行業不會有太大的交易額,大前年(2017年)我們有6億元交易額,前年(2018年)8億元,去年(2019年)我們做到11億元左右,這已經算是很高的數字了。可是,哪怕再高,也只是讀書人的小市場。”

為何“小市場”有存在的價值?在上述對話訪談中,孫雨田還提到,“在舊書交易生態鏈裡,許多賣家就是指望賣書養家,沒有其他賺錢渠道……我們為幾十萬人提供了養家餬口的收入。”

古舊書行業經營特點正如孔網新規中所總結的,“賣家一般是個人,業餘臨時週期性、小規模經營者,無法形成規模,經營成本較高”。

12月4日,時代週報記者在潘家園舊貨市場書刊區採訪時瞭解到,以前古舊書行業存在一條不成文的“行規”,賣書價格約為收書價格的3倍,書攤老闆在中間賺2倍成本價,例如5元收來的書,約按15元價格賣出。

但現在由於古舊書書源減少,收書成本升高,書販在中間的利潤被擠壓,只能賺到30%-40%的利潤,“有時候騎三輪摩托到北京郊區收一趟書,數量少或是品相差的話,利潤可能還不夠來回油錢,生意遠沒有之前好做了。”一位潘家園書攤老闆說。

事實上, 除了上述提到的上門收書,古舊書行業收書的另一大渠道是廢品站。張振鐸介紹,孔網上很多書店、書攤的舊書都來自廢品站,按斤收,從中選取有價值的上架銷售。

更有甚者,會去名人家蹲守。2019年9月20日,央視《今日說法》欄目曾報道,孔網業務主管透露,有人專門“蹲守”在名人家附近(如社科院家屬院),“看到誰家有人離世,就盯著他們家(丟棄或賣掉的廢品),一筆可能就賺20萬元。”

然而在利益的另一面,有些賣家會經營一些侵權、違法的生意。以《今日說法》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案件為例,著名漫畫家丁聰與其夫人的往來家信,意外流入潘家園鬼市,被孔網賣家“墨箋樓”收走18封並將其在孔網以接近3萬元的價格賣出。2016年,丁聰獨子丁緯一紙訴狀,以侵犯隱私權的名義將孔網所屬公司北京古城堡圖書有限公司和“墨箋樓”告上法庭,並最終勝訴。

時至今日,孔網的“信札”分類仍有14萬餘條結果。除此之外,孔網上還有生物學的實驗報告、音樂會戲曲晚會的節目單、新中國早期文藝屆某次座談會的會議記錄、某黨支部評議黨員登記表、早年間只有黑白兩色時的人像照片……這些在孔網上都被明碼標價,其中有多少涉嫌違法、侵權還有待審查。

而正因古舊書經營有上述特點,長久以來,古舊書行業一直遊離於監管的邊緣,也亟待整改變得合規化。

新規下,孔網、賣家如何抉擇?

在國家監管力量的推動下,孔網終於邁開了改革的步子。

按照《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國家對出版物批發、零售依法實行許可制度。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憑《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開展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

“只要是批發、零售出版物,不分新書、舊書,哪怕是電子書,都需要遵守這項規定。”一位不願具名的業界律師告訴時代週報,在我國,二手書的買賣,也仍屬於上述規定裡面的出版物零售範疇。

上述業界律師表示,“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其實一直都在。之前是因為主要抓出版,沒太管舊書市場,但現在舊書市場的違禁書籍問題嚴重,這引起了主管部門重點關注。”

上述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審批科相關人士也對記者提到,雖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不包括出版物是否合規、進貨合同、廠家資質等證明,“但在後續的經營中,執法隊會嚴厲查處違法的出版物,像盜版書、沒有版號、不是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肯定都是不行的。”

“二手舊書究竟應該如何經營如何界定?我們認為應該鼓勵二手舊書的流通和交易,不應該用新書的管理辦法來管理。”孔網方面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我們的理解,和有關部門理解和掌握的辦法可能不太一樣,網站也在積極尋求協商,希望可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目前,孔網給出的辦法是聯合經營,可以理解為“掛靠”,鼓勵沒有雙證的店鋪掛靠在雙證齊全的店鋪名下,多個賣家可以使用同一執照組成一個聯合性的企業,進行專業化分工,多點發貨,透過經營不同的網上店鋪實現專業化合作。

並且,孔網方面還特別指出,“不管是主體店還是分營店,在網站都要獨立承擔主體責任。”

董青對此倡議並不贊同,作為擁有被掛靠資格的經營者,他擔心在實際經營中,無法保證掛靠物件合法經營。

在時代週報記者隨機採訪到的14位孔網賣家中,只有3家店鋪老闆表示雙證齊全,並且均不同意聯合經營方案,“給錢掛靠也不行,誰知道掛靠過來的人賣什麼東西,我會不會被牽連。”柳林如此表示。

上述律師談到,首先,兩個不同主體用一個“證”,僅僅保證了形式上的合規,“但如果要嚴格執法,肯定不行”;其次,儘管孔網提出“在網站都要獨立承擔主體責任”,但是在法律層面上,如果掛靠方違法違規經營,被掛靠方必將承擔連帶責任,可能面臨的處罰包括罰款、吊銷營業執照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嚴重的甚至有可能判刑。

事實上,孔網還在有意“撮合”賣家之間的配對,其表示“鼓勵店鋪自薦為主體店,將視情況陸續公佈一批有聯合經營主體店資格的店鋪資訊,有意加入聯合經營體的書友可自行聯絡。”

但孔網新規頒佈已有月餘,仍未見孔網所說的資訊公佈。

為何賣家聯合經營意願不高,張振鐸分析稱,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孔網只提出了聯合經營的概念,並未解釋清楚聯合經營的具體操作程式,也並未提供相互對接的平臺;其次,在沒有官方搭建聯合經營平臺的情況下,賣家之間彼此不熟識,沒有信任合作的基礎;且不可否認的是,頭部賣家的利潤本身已經足夠大,沒有必要再為了腰部賣家的生存,承擔一部分風險和監督責任。

那麼,未來監管日漸趨嚴,是否意味著曾興旺的古舊書交易將慢慢衰落?“可能更多的是,被規範的舊書交易吧。”前文提到的業界律師說。

(應受訪者要求,老陶、柳林、董青、張振鐸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