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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合照引發的維權:姚明可以,姆巴佩憑什麼不行?

體壇週報全媒體記者嚴益唯述評

姆巴佩因為擔心肖像權被侵犯,拒絕參加法國國家隊“合照”的訊息一出,中國球迷立即引發了一場口水大戰。雖然也有為姆巴佩辯護的聲音,但是在國內的球迷圈子裡,對姆巴佩冷嘲熱諷明顯佔了主流。

一張合照引發的維權:姚明可以,姆巴佩憑什麼不行?

其實,姆巴佩式的維權,對於中國體育迷來說並不陌生,早在2003年,可口可樂(中國)未經姚明授權的情況下,將他與另外兩位國家男籃選手的肖像,用技術手段同框合成“合照”,並將這張 “合照”用於產品的包裝。為此,姚明發起了維權活動:向法院起訴可口可樂(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權、姓名權。雖然此案最終以姚明“和解撤訴”的方式結束。但是,可口可樂(中國)立即作了公開的道歉宣告,承認“未事先徵求姚明本人同意而將含有姚明肖像及姓名的圖片用於可口可樂產品包裝之事實”,並停止生產和銷售帶有這張“合照”包裝的產品。顯然,姚明是事實上勝訴的一方,維權獲得了成功。

無獨有偶,這次姆巴佩也是被要求與法國國家隊其他隊員合照,從而引發了維權。當初姚明就是因為一張“合照”而成功維權,姆巴佩憑什麼就不可以呢?我們不妨先聽聽反對者們的聲音。國內論壇上,對於姆巴佩這次維權的指責,主要有以下兩種:

有人指責姆巴佩將自己的利益凌駕於國家隊或國家利益之上。足球是一項集體運動,姆巴佩再牛,也不可能一個人代表法國隊比賽,姆巴佩當然不能凌駕於國家隊的利益之上。這個邏輯是顯而易見的,但卻不適合這次姆巴佩的維權。因為,這種批評,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那就是姆巴佩這次拒絕參加的國家隊的合照,是一個涉及到法國國家隊贊助商的商業活動。換言之,這次法國國家隊拍攝合照是一次法國國家隊與其贊助商履約活動,據報道這次活動涉及到Uber Eats、肯德基、可口可樂等球隊贊助商。準確地說,姆巴佩並不是拒絕參加國家隊合影,而是拒絕參加國家隊的一次商業活動;不願意將自己的肖像權授予相關的贊助商。他當然有這個權利。如果姆巴佩以保護肖像權的理由,拒絕了非商業性的符合國際足聯規則的國家隊標準合照,這樣的指責才有討論的必要。

另外,有的人則將梅西和C羅拿出來,認為“梅羅”都沒有出現過這樣“奇葩”維權,姆巴佩這樣搞實在是不應該;甚至以此認為是姆巴佩的情商不高,從而輕看其職業生涯的上限。其實,但凡能夠在如此殘酷的職業足球賽場立足的職業球員,無論是情商、智商大都不必懷疑。姆巴佩在接受採訪時的談吐,其成熟老練超越了很多同年人。至於,“梅羅”沒有出現姆巴佩式的維權,只能說他們還沒有遇到這樣的侵權。以梅西為例,他代言的運動服裝品牌與他所效力俱樂部的運動品牌贊助商是競爭關係,但是我們為什麼還能看到梅西穿著俱樂部贊助商的服裝出席商業活動呢?這,其實與球員的情商無關。而是,梅西這樣穿著既不違反自己與代言品牌之間的合同,也符合自己與俱樂部簽署的合同。換言之,梅西團隊在簽約時已經考慮到這樣的情況,在合同條款中已經做出了規範。梅西按照合同執行就可以了,這就是契約精神。而姆巴佩這次維權,是因為他與法國足協和法國國家隊在使用其肖像權的法律問題上還沒有達成一致。據報道,今年3月份法國隊集訓,姆巴佩就因為不滿國家隊球員肖像權協議,拒絕出席相關贊助商活動。當時姆巴佩及團隊便希望修改將法國足協與法國隊球員捆綁在一起的贊助協議,但直到姆巴佩這次維權前,法國足協依然沒有改變。另外,C羅也曾經在新聞釋出會上拒絕與賽事的贊助商可口可樂的飲料“同框”,其邏輯與姆巴佩的維權是一樣的:不願意自己的肖像權被無授權的商家使用。所以,用“梅羅”來擠兌姆巴佩的維權既不尊重事實,也毫無邏輯。

其實,姆巴佩這次維權與當初姚明維權,不僅起因都是一張“合照”,而且劇情差不多都是一樣的:國家隊的贊助商並沒有得到目標球員的授權,就以所謂球隊集體肖像權的方式,變相獲得目標球員的肖像權。略微不同的是,當時可口可樂(中國)公司採用的是技術手段,在不需要球員出席情況下,合成了一張姚明與國家隊隊友的“合照”;法國國家隊則是組織了一個活動,讓隊員們一起出席“合照”。姚明是事後成功維權,姆巴佩是拒絕“合照”提前維權。

當時姚明代言的是百事可樂,其競爭對手可口可樂在與姚明的商業合作談判失敗後,就“曲線救國”:可口可樂(中國)公司與中體產業經紀管理公司達成協議,獲得包括姚明在內的中國男籃國家隊的肖像權使用許可。中體產業經紀管理公司並非姚明的經紀團隊,其獲得姚明等球員的肖像權,是因中國籃協授予其商務開發的權力,其中包含了姚明等男籃國家隊球員的肖像使用權。籃協則是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原國家體委)1996年頒佈的505號檔案的規定,獲得了中國男籃球員的肖像權。所以,可口可樂就以此邏輯,繞開姚明的授權,使用了一張姚明和其他兩名國家男籃隊友的“合照”作為產品的包裝,達到了使用姚明肖像權的目的。從姚明事實上勝訴的結果來看,可口可樂當時這樣用於商業目的的強行“合照”的合法性,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援。其實,當時姚明維權所引發的討論中,也有人認為,中國和西方的體育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體制。國家是姚明的投資人和培養人,所以有權力在姚明穿國家隊隊服時使用其肖像權。儘管這樣的聲音,並沒有幫助可口可樂(中國)在這個起訴中獲得法院的支援。但是,現在回頭看看,當時這種反對姚明維權的聲音,恰恰可以說明作為“西方體育體制”下的姆巴佩的維權——以保護其肖像權為由,拒絕參加國家隊的這次“合照”——實在是合情合理的。

最新的訊息,法國足協已經發布宣告表示,在經過法國隊管理層、法國足協主席、主教練和市場營銷經理最終會談交流後,法國足協承諾儘快修訂與入選國家隊球員捆綁在一起的肖像權協議。法國足協宣稱,很高興致力於達成一項新協議,使其能夠確保足協的利益,同時也能考慮到球員一致表達的合理關切。值得一提的是,國家體育總局在2006年9月6日釋出了更能兼顧運動員商業利益的《關於對國家隊運動員商業活動試行合同管理的通知》(注:2020年已經廢止),曾經在姚明維權案中引起爭議的“505號檔案”也同時廢止。

無論是姚明還是姆巴佩,因為一張“合照”引發的維權,事實上不僅沒有損害所謂的集體利益,反而憑藉他們獨特的影響力,保護了更廣泛的職業體育參與者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