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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博主烹食噬人鯊”事件結果公佈,違法者遲早翻車

日前,備受輿論關注的“網紅博主烹食噬人鯊”事件有了調查結果。據報道,今年7月中旬,四川南充一名叫“提子”的網紅博主拍攝的“鯊魚吃播”在網上走紅。影片中的鯊魚長約2米,當事網紅博主在室外燒了一口大鍋,誇張地用很多調料烹飪了它。一時間,網上爭議不斷,有海洋動物專家指出:影片中的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

“網紅博主烹食噬人鯊”事件結果公佈,違法者遲早翻車

近日,經過警方調查,真相終於浮出水面:相關部門對鯊魚殘體組織樣本進行DNA條形碼鑑定後,發現此組織樣本屬於軟骨魚綱鼠鯊目鼠鯊科的噬人魚種類,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坐實了此事危害國家保護動物的惡劣性質。警方調查還發現:今年4月,東山縣漁民顏某某在拖網作業時捕獲這條鯊魚,後來幾經倒騰,由沈某某以7700元轉賣給他人。真相查明後,捕撈、銷售噬人鯊的沈某某、顏某某被警方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批准逮捕,兩人均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不論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還是明知故犯,他們違反法律規定濫捕、濫售保護動物,都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烹飪某些奇怪的動物,或許可以在網上吸引眼球,但稍有不慎,就會觸犯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名錄》中,噬人鯊赫然在列。至於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則會觸犯刑法,即便犯罪行為性質較輕,也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有法律常識的漁民捕魚時,如果看到國家保護動物,一般都會放生,不會去做公開屠宰售賣國家保護動物的事情。

“網紅博主烹食噬人鯊”事件結果公佈,違法者遲早翻車

在部分網民強烈的獵奇心理的驅動下,某些網紅會想方設法弄到“稀罕”的食材。雖然也有不少合法的稀奇食材,但為了增加影片的衝擊性,難免有個別人去打法律的擦邊球。而這也讓某些心中只有利益、沒有法律的人看到了賺錢的“商機”。在這個鏈條上,網紅雖然沒有直接從事犯罪活動,但其影響不容小覷。有很多未成年人也在關注網紅,越是有影響力的網紅,越應該慎重策劃影片內容,以身作則,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

包括噬人鯊在內的諸多國家保護動物,本身就存在極大的生存和繁衍壓力,如果得不到有效保護,隨時可能走向瀕危甚至滅絕。這些野生動物不應該成為網路空間的“流量密碼”,更不應該成為人們的盤中餐。對此,有關部門還應對違法犯罪分子展開全鏈條打擊。在本案中,居於“上游”的捕撈者和銷售者已被逮捕,將被嚴厲追究法律責任,涉事網紅也付出了一定代價,這些事實,都有助於對後來者形成警示與震懾。

此事如今已經塵埃落定,但它留給人們的反思不會消失。它再一次警示人們:不論是影響力巨大的網紅博主,還是隱身幕後的上游捕撈者、銷售者,任何觸碰法律底線的人,遲早都會“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