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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先漲後降?五年近八千條投訴釐清“大資料殺熟”之謎

差別優惠或是殺熟“新方式”。

各大電商平臺“雙十一”活動已經開始,部分直播間預售首日成交額便突破200億。

消費狂歡下,某些商品“雙十一先漲後降”的怪象也引發關注,

不少網友吐槽,“這種情況太多了”、“這是典型的殺熟啊”。

價格先漲後降?五年近八千條投訴釐清“大資料殺熟”之謎

那麼,“殺熟”到底是什麼?它在過去經歷了哪些變化?

“殺熟”投訴逐年增多

“大資料殺熟”,這一概念並不新奇,早在2018年便進入大眾視野,並在當年的十大消費侵權事件中佔據一席。

根據百度指數的報告,近幾年來,與之相關的討論熱度不減。

價格先漲後降?五年近八千條投訴釐清“大資料殺熟”之謎

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2022年9月釋出的最新報告,在其調查中,

仍有64.33%的受訪者經歷過“大資料殺熟”,並且超過76%的受訪者認為,這一現象仍然存在。

分析消費者投訴平臺“黑貓投訴”上的相關內容,可以發現,“大資料殺熟”投訴數量不僅沒有減少,而且逐年遞增。

2018年雖為“大資料殺熟”元年

,但或許因為消費者對這一概念並不熟知,或是對“黑貓投訴”這一平臺並不瞭解,因此相關投訴量僅有24條。而到了2022年,與之相關的投訴量已達到3814條,是之前的15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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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近兩年各月平均投訴量來看,2021年每月平均投訴量為245。5條,2022年月平均投訴量達到414。8條。

其中,2022年5月較為特殊,單月投訴量達到885條,甚至超過2020年全年投訴量。

從各商家被投訴量來看,

網路購物平臺最常發生“大資料殺熟”。

據分析,在“黑貓投訴”的7754條投訴中,有70。83%的投訴矛頭直指各大網購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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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平臺又可進一步細分,包含綜合類購物平臺、生鮮配送平臺、外賣平臺、美妝配送平臺、線上電器購買平臺等。綜合類購物平臺是被投訴最多的,佔總投訴量的40。79%。

交通出行平臺僅次於網購平臺,佔總投訴量的13。95%,包括租車服務、共享單車、航空出行等;其次是通訊、遊戲、生活服務類平臺與特定品牌。

針對生活服務類平臺的投訴量並不多,約佔總投訴量的2%,但它涉及的服務領域較為多樣,有招聘、辦公、二手交易等,可見“大資料殺熟”正滲透日常生活的其他方面。

差別優惠或是殺熟“新方式”

5年過去了,“大資料殺熟”的方式有所變化嗎?

在既定印象中,“大資料殺熟”最常表現為“同物不同價”,即網路平臺透過大資料建立消費者畫像,並根據畫像進行差異化的商品標價,例如老使用者的價格比新使用者高,或是第二次購買同一商品的價格高於第一次等。

在“黑貓投訴”中,

“同物不同價”依舊是殺熟的方式之一,總佔比約為23.82%。

其中,2022年與之相關的投訴量依舊達到771條,從趨勢上來看,這一殺熟方式也並未消退。

在相關投訴中,“同一賬號”、“價格不同”、“同一時間”、“朋友”、“家人”等詞出現較為頻繁,這表示許多消費者在進行商品價格對比後,發現自己的價格高於他人,認為平臺存在“區別對待”的情況。例如,“因為假期要回家,和朋友同時間搜尋同一航班,結果我的比他們的貴了1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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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物不同價”是較為明顯、直接的殺熟方式。相較之下,在消費者的投訴中,“差別優惠”則是較為間接的殺熟方式,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認為發放優惠券的方式不公平,二是針對會員的特權,認為會員並未享受到應有的優惠。

從詞頻分析來看,

“差別優惠”已引起大量消費者的注意。“優惠券”、“優惠”、“會員”等詞語的出現頻率較高。

並且,在近8000條投訴中,與“差別優惠”相關的內容數量最多,佔比達到66。79%。其中優惠券發放不公的佔比為36。88%,而會員並未享有特權的佔比則為29。91%。

這一結論與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的調查報告一致,報告中61。21%的受訪者認為不同使用者享有不同折扣與優惠是“殺熟”的主要內容之一,並且

有76.07%的受訪者認為平臺發放優惠券的規則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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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兩種方式外,

“虛假宣傳”、“保價機制不合理”、“推薦系統不合理”也加入“殺熟大軍”,佔比分別為14.64%、9.57%與1.32%。

“虛假宣傳”主要表現兩個方面,一種是商家並未落實宣傳內容,例如在購買商品時,實際價格與宣傳價格不符;另一種則是

賬號被限制,無法操作。

例如有消費者認為,因為

自己是老使用者,所以在面對一些促銷火爆的產品,常常遭遇無法下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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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價機制不合理”看似與殺熟無關,只是商品在不同時期的價格變動,但許多消費者認為,

購買後立刻降價,屬於價格欺詐行為,應該要退回相應的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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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推薦系統不合理”則指控商家在推薦商品時優先推薦熟客價格較高的產品。

價格先漲後降?五年近八千條投訴釐清“大資料殺熟”之謎

從投訴內容的多樣性來看,近幾年,消費者對於“大資料殺熟”的概念已不再陌生,但或許也存在部分“誤殺”的情況。例如有消費者投訴,多次申請但未領取到政府發放的優惠券,這也是“殺熟”……

改善服務、經濟賠償是主要訴求

遭遇“大資料殺熟”後,消費者們是如何維權的?又提出哪些要求呢?

在“黑貓投訴”的7754條投訴中,消費者的訴求主要分為四個部分,包括經濟賠償、改善服務、道歉說明與對平臺作出處罰。從數量分佈上來看,改善服務與經濟賠償是數量最多的,分別有82。15%、69。44%的消費者提出此訴求。

僅有64位消費者提出依法對平臺進行處罰,佔比僅為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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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的訴求是否得到迴應呢?

在近一個月的214條投訴中,接近四分之一的投訴被標識“已完成”,而剩餘投訴則正在進行,包括等待“黑貓投訴”聯絡平臺或商家(待分配中)、等待商家回覆(處理中)、以及等待消費者回復(商家已回覆)。

在“已完成”的投訴中,大部分投訴“草草收場”,接近60%的投訴為自動完成,即對於商家的迴應,消費者並未做出進一步操作,系統自動將其標註為“已完成”狀態。

儘管如此,依舊有36。54%的投訴取得成效,21。15%的消費者與平臺或商家達成一致,15。38%的消費者對商家迴應感到滿意。

當然,也有3。85%的消費者並不買賬,認為平臺並不積極解決問題,而是以機器式的回覆應付消費者;或是認為侵權行為依舊存在,消費者將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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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存在困難

儘管消費投訴很多,但“大資料殺熟”進入司法程式的很少。

在中國判決文書網以“大資料殺熟”為關鍵詞進行搜尋,僅有三起相關案件。

價格先漲後降?五年近八千條投訴釐清“大資料殺熟”之謎

自2019年以來,我國陸續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等,都明確將“大資料殺熟”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差別待遇等不合法行為。但在實際過程中,

由於“大資料殺熟”具有即時性、隱蔽性、模糊性和複雜性的特點,消費者很難舉證維權,監管部門也很難查證和處罰。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尋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然而,除了興趣愛好、消費習慣,消費者的特徵並未得到系統闡述,該條也未明確提及差異化定價的關鍵問題。

上海交通大學科學史與科學文化研究院的李俠教授在研究中發現,管理部門對於大資料的國家安全層面已經給予足夠重視,但

對個人資料 ( 隱私保護) 的關注仍然停留在法律條例上,針對不同場景的政策措施,仍有待具體化。

其次,執法存在困難。

“大資料殺熟”具有隱蔽性,對監管部門的技術、人力等方面提出了較高要求。如何將“大資料殺熟”和正常的價格波動進行區分,也是一大挑戰。

最後,維權困難。

線上的購物環境較為封閉,消費者維權所需的資訊資料大多掌握在商家平臺手中,這種資訊不對稱現象造成取證難度大、維權成本高

。市場供需實時變化、定價規則受多重因素影響,又會進一步加大舉證難度。

對此,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建議,一方面,政府應進一步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個人資訊保護力度。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大資料線上監管平臺,運用大資料抓取稽核等方法;另一方面,企業應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察,定期彙報企業個人資訊採集和使用情況,而消費者也需要不斷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及時透過截圖或錄製影片等方式保留證據,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