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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期的一件奇案,竟然讓滿朝文武議論17年,此事有多重大

北宋時期有一件十分奇怪的案件,這件案件讓滿朝文武足足討論了十七年的時間,但是這件案子不涉及什麼達官顯貴,但是經過了17年才最終結案。

北宋時期的一件奇案,竟然讓滿朝文武議論17年,此事有多重大

宋神宗元年的時候,登州有一位農家少女名叫阿雲,阿雲的父親在阿雲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母親也在宋神宗即位的前一年病逝。阿雲被許配給了一位姓韋的男子,雙方定下了婚約只等著完成婚禮了。

沒想到的是,阿雲聽說自己未來的丈夫長得奇醜無比竟想悔婚,她想將自己的未婚夫殺死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她偷偷地來到未婚夫的家裡,趁著未婚夫睡著對著未婚夫連砍十多刀,由於天黑無光這十多刀都沒有砍到要害上,最嚴重的只是砍斷了未婚夫的一根手指頭。疼痛的未婚夫馬上醒來,阿雲則是慌忙逃走,未婚夫報官。官府很快就找到了阿雲的頭上,阿雲上堂之後很快就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官府按照宋律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雲死刑並上報。

按說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沒想到這卻是這件事情的開始。官府上報之後,登州知州許遵卻不認同對阿雲的判罰,許遵認為阿雲訂婚的時候正處在為母親服喪的時候,這樣的婚姻本身就是違法的,既然婚姻都不成立何來的謀殺親夫呢。所以,許遵以謀殺罪定罪但是殺的人沒有死可以免去一死。

北宋時期的一件奇案,竟然讓滿朝文武議論17年,此事有多重大

許遵又把這件事上呈到大理寺,大理寺卻不認可許遵的結論,認為還是應該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死刑,審刑院也認可大理寺的判決。許遵還是不服,認為阿雲剛開始審問的時候就交代了所有的事情這是有自首情節的。事情到了宋神宗的手上,宋神宗看見這件案子有分歧於是交給刑部再審,刑部認可大理寺的辦法再次判阿雲死刑。報給宋神宗之後,宋神宗覺得阿雲可憐,讓阿雲可以交錢贖買自己的罪行。

後來,許遵升職為大理寺卿,而御史臺卻彈劾許遵說在阿雲的案子裡面許遵的判罰不妥當不能擔任大理寺卿。許遵卻反駁說刑部和大理寺的判罰才不妥當。御史臺又指責許遵枉法,請皇上將案件交給翰林學士討論。宋神宗也只好將案件交給司馬光和王安石一起討論。結果,王安石支援許遵的做法,司馬光卻支援大理寺和刑部的處罰。

看到這樣的結果,宋神宗只好將事情放在朝堂之上,讓滿朝大臣共同討論這件事。事情到了這個時候,朝堂也是分為兩派,一派主張重刑一派主張輕刑。宋神宗最後還是支援主張輕刑的王安石,於是按照王安石的意見判罰,但是重刑派的朝臣還是不服又繼續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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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開始了王安石變法,宋神宗更加信賴王安石,於是阿雲因為婚姻不合法判處了流放,流放的阿雲遇到了大赦又恢復了自由而且還結婚生子了。

一晃這件事就過去了16年,宋神宗駕崩之後,宋哲宗繼位司馬光又做了宰相。阿雲的案子又被提了出來,這件事情出現了最後一個反轉,阿雲最後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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