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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名錄刪除野豬,要把握好捕殺與保護的度

文/吳睿鶇

日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釋出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名錄徵求意見稿中可以發現,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豬已被刪除。(12月12日 每日經濟新聞)

天下苦野豬久已。曾經,作為“三有”保護動物,野豬依仗自己的“免死金牌”,到處闖禍,從山間、到村頭再到城市街道,接連發生人與豬的激烈衝突。有媒體統計,僅2021年,南京野豬上了12次微博熱搜,被戲稱為“野豬之城”。野豬已成為目前我國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為嚴重的野生動物。

所謂“三有”保護動物,是指有益的和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野豬雖不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是屬於“三有”保護動物,並且該物種已被列入2000年8月1日釋出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正是因為有了國家法律保護“盔甲”,二十多載以來,野豬數量得到迅猛增長。資料顯示,目前,野豬的數量保守估計高達120萬頭,大多集中於黑龍江、浙江、河南等16個省份,野豬氾濫成災帶來的最直接影響,是破壞農民莊稼,辛辛苦苦換來的勞動成果;更為嚴重的是,也會造成人員傷亡。根據甘肅省隴南市野保站的論文資料,2016-2020年,僅隴南一地就發生野豬致死12人。此外,儘管老百姓對野豬恨得牙癢癢,但卻對野豬束手無策。近年來有不少因非法狩獵野豬獲刑的案件,引發了社會輿論的強烈關注與激烈討論。

人豬間矛盾日益加劇,引起了國家層面的高度重視。今年以來,國家林草局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問題開展專題調研,並對全國31個省(區、市)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情況全面摸底調查;兩次下發專門通知,在包括四川在內的14省份開展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緊接著,6月,再次專門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野豬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並印發《防控野豬危害技術要點》,透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來解決野豬對農作物帶來的經濟損失,以及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公眾人身傷害。

如今,國家林草局隆重出臺了《徵求意見稿》,包括陸生野生動物39目177科1789種,有增有減。特別引人注目的是,此次國家層面終於要對人神共憤的“二師兄”下狠手了。

“三有”動物名錄刪除野豬,不僅能透過更加周全的平衡利益機制設計,綜合施策,有效降低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減少普通老百姓的損失,從根源上解決群眾利益與野生動物保護間的可持續發展問題。這一舉措也更加符合民意,增進社會的認同,彰顯民生利益至上。可以想見,隨著新版保護名錄的落實,未來,野豬氾濫為害一方的情況,必將大有改善。

當然,在野生動物保護已成社會共識的今天,保護名錄刪除野豬,並不意味著要對野豬“趕盡殺絕”,而是從法律層面給予了各地動態調整相關措施的靈活空間。為此,各地需因地制宜地將野豬納入整體生態系統綜合考量,把握好捕殺與保護的度,科學施策,最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作者:吳睿鶇

編輯:劉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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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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