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標簽: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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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得以其非法公開行為主張現有技術抗辯 產品交付運輸、倉儲也並不當然構成專利法上的公開

被告不得以其非法公開行為主張現有技術抗辯 產品交付運輸、倉儲也並不當然構成專利法上的公開

一審法院認為,法瑞納公司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向環莘公司傳送了載有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產品,在環莘公司無證據證明其要求法瑞納公司針對運輸中產品採取保密措施情況下,可以推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於相關產品交付承運人運輸後即因投入市場而被公開,法瑞...

時間: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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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報告】法官詢問未主張現有技術抗辯的被訴侵權人是否主張現有技術抗辯系行使釋明權,不構成程式違法

【案例報告】法官詢問未主張現有技術抗辯的被訴侵權人是否主張現有技術抗辯系行使釋明權,不構成程式違法

原審法院於2020年11月25日就上述兩案合併詢問,因兩案涉及同一專利權,且兩被訴侵權產品基本相同,在佰昇公司、劉海威提交812專利文字作為證據主張現有技術抗辯的情況下,原審法院法官才予以釋明,詢問中沃公司、黃祖龍是否提出現有技術抗辯...

時間: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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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糾紛中合法來源抗辯,並非不侵權抗辯。

專利侵權糾紛中合法來源抗辯,並非不侵權抗辯。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且舉證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對於權利人請求停止上述使用、許諾銷售、...

時間: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