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拐賣婦女哪個朝代處理最嚴厲?處死人販子,流放買家瀆職官員被嚴肅問責與“收留迷失子女“律的律文比較我們可以發現二者區別主要在於被賣為奴婢或妻妾、子孫的物件有所不同,“略人略賣人”都要依據情況予以嚴懲,因此從整個歷史來看,每個朝廷對拐賣婦女都予以了嚴懲,並且不斷上升到最為嚴厲的制度化,以最大可能保護那些被囚禁...時間:2022-02-11標籤:人販子 拐賣人口 奴婢 迷失 妻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