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道德標準有什麼用?

道德和自由一樣,是文明與生俱來的,不言自明的,但是道德的標準卻是主觀的。在我們這個世界每個地方道德的標準都是不同的,比如夫妻制度,在我們看來摩梭人的走婚制度是不道德的。家庭觀念上,因紐特人家庭里老人如果失去勞動能力,會選擇讓野獸把自己吃掉。在我們看來這也是不道德的。所以對於道德這個世界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那麼既然沒有辦法統一道德與不道德之間的界限。說明道德沒有全人類的統一標準,那我們要先問問這個標準是誰制定的?

為什麼歐洲的基督教一方面教育我們要善良博愛,一方面還會有十字軍東征的殺戮?美國建國以來就要標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代表另一方面它卻要在全球維持自己的軍事霸權?因為這個世界與道德體系並行的還有一個叢林法則。

在強者的民族,強者可以從自身成就中找到價值,所以也願意為自己評價,說自己的行動果決,征服敵人是正義的。但是被征服者也就是弱者,發現自己贏不了的時候,就會設想一些心理伎倆,明明是自己打不過別人,就說敵人打我的右臉,我的左臉也要給他打。明明為求自保所以裝可憐,卻說我們要愛我們的敵人,彼此相親相愛,所以弱者透過高舉同情心的美德武器,讓我們覺得覺得強者都是邪惡,所以受壓迫的弱者勝利了。他們發現自己竟然也有能力可以讓強者痛苦,就把這些心理伎倆擴充成一整套的道德標準體系。

也就是在面對強者,或者是不公平的時候弱者會拿出道德的武器。讓強者對弱者碾壓的優勢有了一個道德維度的制衡。

所以尼采最驚人的主張道德標準根本是源自強者與弱者的社會鬥爭。鬥爭失敗的心生怨恨,把強者的德性說成是邪惡的,把自己的無能說成是善良的。道德標準從一開始就是攻擊對方的武器。

道德標準有什麼用?

道德標準也會讓弱者變得更弱。宗教信仰建立的道德體系因為引入了罪惡感,把人類的攻擊性轉向了自己。有道德就很容易把自己看得比實際上罪惡。這背後的心理其實是一種自我分裂。舉個例子大多數宗教對信徒自我道德要求非常高,比如要容忍謙卑。有一句佛語叫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句話就是弱者想要享受跟強者一樣的攻擊快感,但是卻又無能為力,所以就讓一部分的自我內化神的聲音提出無法達成的要求,讓另一部分的自我感到罪惡,痛苦,用一部分的自己攻擊另一部分的自己。

道德標準是弱者對強者的武器,也是宗教或者是意識形態對個體把控的手斷。

那麼它是虛無的嗎?不是。我們發現道德標準一旦被利用,無論是被弱者利用,或者被宗教利用,利用它的人都是在向外輸送標準,而不是像內,我們說道德這後面沒有標準兩個字的時候,我們是向內心,反求諸己的。只有在針對自己的道德評判才是高尚的。

我們應不應該有道德標準?應該有標準,但是這個標準是自己的,這個道德標準是用來劃清底線的。這句話並不是說我們不應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但是決定你的道德是否高尚或是卑劣是個人道德的底線的高低。底線的底線,是大家都被認可的。我們現在管這玩意兒叫法律,法律就是大家共同認可的道德標準。對於別人的道德我們的要求只要在法律之上就不去評判。對於自己的道德要求在別人底線之上。最後以道家思想家楊朱的一句話結束“保性全真,不以物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