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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縣工作人員 違法亂紀企業家利益受損投訴無門

近日,不斷接到浙江省浦江縣群眾讀者吳軍榮來信反映:浙江省浦江縣司法局局長傅國方在擔任《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協調處置工作組》組長期間,為了私利,違背浦江縣委、縣政府“維穩幫扶企業”的政策精神,利用職權直接插手企業經營管理、夥同他人對企業進行蠶食、阻撓依法執法、激化企業內部矛盾、影響浦江建

浙江浦江縣工作人員 違法亂紀企業家利益受損投訴無門

設局違法行政、在其干預下使法院違規受理案件、和腐敗分子黃炳立串通一氣使健康企業進入破產程式,使企業家吳軍榮創辦的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價值14億元的資產被以5。2億元操作性內部拍賣,拍賣所得資金被破產管理人存入7家銀行掌控凍結。

黃炳立利用職權指示授意浦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區域性門領導黃建紅,違法、違規強行將吳軍榮67%的股份變更至南通亞倫房地產公司名下,造成吳軍榮巨大財產損失、面對傅國方、黃炳立(已被雙規)、黃建紅利用公權力幫助他人對其財產進行侵佔,企業家吳軍榮投訴無門。

接到群眾讀者來信反映,工作人員迅速前往浙江省浦江縣進行調查瞭解。

浦江縣隸屬浙江省金華市。位於浙江中部,金華市北部,浦江縣面積920平方公里,轄7鎮5鄉3街道、409個行政村和20個社群。浦江歷史悠久,已有1800多年曆史。歷代名人輩出,素有“文化之邦”,“書畫之鄉”,“水晶之都”,“掛鎖基地”和“中國絎縫家紡名城”之稱。

在浦江縣,工作人員見到了群眾讀者及債權人,據群眾讀者反映:

2013年,浙江省義烏市房地產開發商人吳軍榮到浦江縣投資《榮建臻園》專案,經人介紹認識了浦江縣張建人,張建人蠱惑說:“浦江縣浦陽街道西山公園對面有一塊較好的地段,可以透過浦陽街道書記黃炳立低價拿到該地塊,黃炳立需佔股15%。”

2013年6月22日與張建人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由張建人負責掛牌拿地,資金由吳軍榮負責,吳軍榮佔67%股權,張建人佔33%股權(含黃炳立的15%),註冊資金各自負責。

2013年8月29日,浦江縣國土局掛牌出讓該涉案地塊,中標價6026元每平方。中標時股份為劉伯香90%,吳軍榮10%。劉伯香是江蘇南通人,吳軍榮為了投標資金的落實同劉伯香簽訂了一份股權轉讓回購協議,向劉伯香借款2。79億元,年利率45%。

2013年11月份,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領取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014年元月26日,吳軍榮經稠州銀行介紹,向渤海信託公司以吳軍榮在義烏的榮赫貿易公司作平臺,浦江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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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證作抵押,吳軍榮名下的義烏融華置業公司34套房產作抵押,還有義烏兩個企業作擔保,向渤海信託貸了3。6億元,實際使用3億元。到賬後按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償還劉伯香高利本金2。79億元。歸還的利息6000多萬元,是劉伯香利用利複利的模式透過江蘇銀行委託貸款給榮建公司,年利息30%。

2014年4月1日因償還高利後,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資金鍊緊缺,吳軍榮又與義烏放貸人龔逸群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借款4000萬元,借期為三個月,年利率36%,若逾期則按60%年利算。

2014年下半年房產行情不好,資金無法回籠,向龔逸群借款的4000萬又出現了逾期,在龔逸群及其律師施某某威脅、恐嚇下,吳軍榮寫下承諾書由其管理公司印章,約定11月份還款,無奈之際吳軍榮又向江蘇南通劉伯香借款救場。

劉伯香趁機以走空賬的形式歸還了先前透過江蘇銀行公司委託貸款6000萬元加利息1000萬元,後又借了8000萬元左右,合計以其相關聯人員以購房款名義走賬1。53億元至劉伯香空賬的公司賬號,實際是借到了8000多萬元。

2014年11月中旬,吳軍榮將劉伯香處拆借來的資金歸還給了龔逸群2000萬元,利息支付了160萬元,其還不肯交還公章,阻礙公司辦證預售許可證,出手搶走南通劉伯香手下財會人員的榮建公司財務章。逼迫吳軍榮抵押給其六套排房,市值4000萬元,龔逸群還是不肯歸還公章,導致公司不能開盤預售,工程被迫暫停。

2015年春節將至,榮建公司由於被高利所害,致資金鍊斷缺,出現年底農民工討薪,鬧的浦江縣沸沸揚揚,無奈之下,年關的時候為了解決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勞動局出面低價向社會預售了5套排房280萬元/套,總計1400萬元用於解決農民工的問題,工程在2015年春節停工。

2015年2月7日為了渡過難關,專案能及時復工,吳軍榮又同南通劉伯香去商量資金事宜,劉伯香提出將吳軍榮在榮建公司67%股權以轉讓的形式臨時受讓給他,他來出後續資金,待開盤後,劉伯香及其相關人員投資本金、利息收回後再轉讓回吳軍榮。並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一份,但轉讓款分文未付。

2015年3月19日,浦江縣官員黃炳立(已入監),指示張建人勾結放貸人龔逸群(質押有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印章)串通南通市劉伯香達成三方非法協議,意欲非法霸佔吳軍榮擁有的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67%的股份。

2015年3月20日,劉伯香以付款為由,將吳軍榮調離浦江縣。黃炳立利用職務便利,疏通好稅務、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張建人利用吳軍榮與劉伯香2015年2月7日簽訂的轉讓協議,和質押有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印章的龔逸群,來到到浦江市場監督管理局,非法辦理了吳軍榮在榮建公司的法人、股權變更手續。

浦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官員黃建紅利益燻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指示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將吳軍榮擁有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67%股份,在吳軍榮本人未親自到場確認、未簽字同意、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更至南通亞倫房地產公司名下,致使吳軍榮前後辛苦數年時間創辦的公司,被以貪腐官員黃炳立、黃建紅、張建人、劉伯香、龔逸群合夥輕鬆霸佔。

浦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登記業務的工作人員,不能依法堅持工作原則,他們和黃建紅幫兇侵佔他人財產的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

吳軍榮股權被侵佔後,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訟案不斷,吳軍榮和借款第三人以及劉伯香各方面達不到一致,使專案停工,導致爛尾。

2015年4月2日,債權人何鶯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撤銷被告吳軍榮將其持有的榮建公司67%的股權轉讓給第三人南通亞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義烏市人民法院下發(2015)金義商初第217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撤銷被告吳軍榮將其持有的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36。297%的股權轉讓給第三人南通亞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行為。

該團伙看到霸佔吳軍榮全部的股份不成,由南通亞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5年9月17日,經過審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法院下發(2015)浙金商終字第1846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6年6月24日,浦江縣委、縣政府為了加強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影響社會穩定相關問題的協調工作,成立了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協調處置工作組,由縣府辦傅國方任工作組長,協調處置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的相關問題。

這本是有利於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發展的好事,但腐敗分子黃炳立坐不住了,有政府工作組坐陣,黃炳立等團伙不能胡做非為了。

黃炳立等人迅速對傅國方進行腐化,傅國方看清了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的發展形勢,也想從中撈一把好處,因此和黃炳立等人一拍即合,違背縣委、縣政府的英明決策,加速了對吳軍榮及債權人的財產侵佔。

為徹底清除吳軍榮對公司的影響,徹底控制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工作組在傅國方的指示下趕走了原來的工程隊,原工程隊不配合他們工作,便將工程隊包工頭以莫須有的罪名實行刑拘,並強行拆除工棚、腳手架、塔吊等,致使工程隊損失上億元。之後引進了黃炳立、傅國方新找的工程隊“凱天建設公司”進駐進行施工。

2017年12月5日,浙江高院下發(2016)浙民再87號民事裁定書,撤銷金華市中級法院下發的(2015)浙金商終字第1846號民事判決書和義烏市法院下發的(2015)金義商初第2172號民事判決書。

2018年7月,黃炳立因違法、違紀被金華紀委雙規,據其供述:其利用任浦江浦陽街道書記的職務便利,向金華投資公司借了6000萬用於股權轉讓,並將自己分得的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30%的股份,掛在其朋友趙劍峰名下。黃炳立、張建人、劉伯香、龔逸群、市場監管局黃建紅等人相互勾結,內外聯手,串通設局侵佔吳軍榮股權的黑惡罪行才大白天下。

浦江縣腐敗官員黃炳立的落馬,震懾了以傅國方為首的團伙,這幫黑惡勢力團伙更加小心謹慎。因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向外擔保債務高達8億元,若不洗白無利可圖。在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協調處置工作組組長傅國方的策劃、指導下,他們用更高明的手段轉嫁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的債務。

由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新任法人張建人向浦江法院申請破產,意圖侵吞、洗白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的資產,來逃避有效的司法判決的執行。

2018年10月25日,在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協調處置工作組組長傅國方的指導干預下,浦江縣人民法院下發(2018)浙G726破申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受理申請人浦江榮建置業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

該裁定書指定金華迎鴿律師事務所為管理人,由於迎鴿律師事務所管理人在工作中遵紀守法。所以觸動到張建人、傅國方、劉伯香這幫黑惡團伙的利益。傅國方指示張建人和凱天建設公司,故意找人天天鬧事,無事生非,故意找茬。使該管理人在浦江工作不能正常執行,被迫提出辭職。

傅國方等人透過運作將浦江泓哲會計事務所陳振榮指定為破產管理人,管理人陳振榮受命於工作組傅國方和劉伯香的指令。

在傅國方等人的授意下,法官劉波直接指定《浙江八婺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為評估機構,該評估機構實際系破產清算中的申報債權人,不具備評估資格,在評估破產企業土地價值時不顧近年土地價格上漲的事實,而按2013年中標價格評估,為避免債權人提出異議,破產管理人陳振榮沒有在拍賣前向債權人公開評估報告,在拍賣成交後第三次債權人大會時才分發公開了評估報告,使所有債權人失去對評估價值提異議的程式和機會。

在傅國方等人運作下,此次拍賣嚴重違反《拍賣法》的有關規定,故意設定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競拍人的6大報名條件障礙,拍賣起拍價、拍賣時間等其他條件都沒有透過債權人表決,根據南通亞倫房地產公司的條件而設定競拍條件,嚴重違背拍賣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傅國方、破產管理人陳振榮、張建人、劉伯香非法勾結運作下,2020年2月20日,市值14億元的《榮建臻園》專案被南通亞倫公司劉伯香以5。2億元中標,報名競買者只有這指定性一家公司,這是人為操作的拍賣競標。

拍賣的5。2億元被破產管理人陳振榮分別存入7家銀行,這筆資金將何去何從?在傅國方、破產管理人陳振榮、張建人、劉伯香非法勾結運作下,最大的債權人利益沒得到絲毫保證!吳軍榮前後辛苦數年時間創辦的公司、創立的專案被人為徹底侵吞,吳軍榮本人及其名下其他公司作為債權人,揹負數億元的債務,破產管理人陳振榮和法官劉波違規虛假確認債權,將劉伯香,劉斌等借款確定為優先債權,利用職權進行利益輸送。

浦江縣官員黃炳立、傅國方、黃建紅、張建人,商人劉伯香、龔逸群、破產管理人陳振榮等人,為了利益結成團伙,他們有的為了鉅額利益利用手中權力及職務便利違法亂紀,有的利用手中資金為所欲為,將黨紀國法拋在腦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黃炳立已被黨紀國法嚴懲,剩餘的違法亂紀分子必被黨紀國法不容。

吳軍榮及眾多債權人相信黨、相信政府、相信紀監政法部門的反腐決心,他們正奔走在各級政法、紀監部門的維權路上,勢與違法亂紀分子鬥爭到底。

對事情的進一步發展,將繼續進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