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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拘留期滿興奮踢壞監區水管 剛出所又被拘留 5 天

11 月 15 日,四川樂山男子潘某雲終於走出拘留所的大門。

5 天前,他原本 15 天拘留期滿即將解拘,卻因為太興奮,故意踢踹致水管爆裂,造成整個監區無法正常供水。當天,剛出所的他再次被行政拘留 5 天。

男子拘留期滿興奮踢壞監區水管 剛出所又被拘留 5 天

↑拘留人員集體接受教育

11 月 10 日上午 9 時 15 分,樂山市拘留所值班民警正在辦理當日期滿出所人員的解拘手續。此時,監巡民警接 106 拘室報告稱,拘室水管爆裂,導致拘室大面積淌水。接到報告後,拘留所迅速安排維修人員進行搶修,隨即恢復了供水。

事後,管教民警覺得事發異常,於是調取監控錄影回放和詢問 106 拘室被拘留人沈某和周某犀,得知水管被破壞系當日期滿出所的潘某雲所為。

潘某雲,男,40 歲,樂山市市中區人,2021 年 10 月 26 日因吸食毒品被依法行政拘留 15 日。

11 月 10 日早上,潘某雲即將拘留期滿出所,此時的他異常興奮與狂躁,在晨間集體教育期間,故意用腳反覆踢踹 106 拘室水管及水龍頭,導致水管爆裂,造成整個監區無法正常供水。

隨後,該拘留所聯絡潘某雲辦案單位將其送回拘留所。經民警批評教育,潘某雲對自己故意損毀拘室水管的事實供認不諱,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接受處罰。為規範管理,起到有力警示被拘留人員在所期間遵章守紀,服從管理,消除對抗的目的,拘留所將潘某雲交由駐地派出所依法處理。

當天 21 點,潘某雲因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被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5 日,送回樂山市拘留所執行拘留。次日,樂山市拘留所組織全體被拘留人員開展集體教育。在教育過程中,被拘留人潘某雲對自己一時衝動產生的行為作出了深刻檢討。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圖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