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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廳最新發布,要求開齊開足開好此教學!

近日,山西省教育廳釋出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本實施意見自2021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

一起來看《意見》原文

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實施意見

晉教〔2021〕3號

各市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教基〔2019〕16號),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現就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培育學生興趣愛好、科學素養和意志品質,構建與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相適應、與課程標準要求相統一的實驗教學體系,著力提升學生的觀察能力、動手實踐能力、創造性思維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打造創新型人才,推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人才支撐。

二、基本要求

1. 落實中小學實驗室佈局要求。

中小學實驗室建設要堅持“夠用、好用、實用、安全”的原則,按照《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範》(JY/T 0385-2006 )和《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山西省普通高階中學辦學基本標準(試行)》規定,科學規範配置中小學實驗室及設施裝置。新建學校實驗室要嚴格按照規範和標準合理佈局建設,併為將來發展留有空間。學校要按照辦學標準和實際需求建設實驗教學場所,支援探索建設學科功能教室、綜合實驗室、創新實驗室、創客實驗室等,鼓勵對普通教室進行多功能技術改造,建設複合型綜合實驗教學環境。

2. 落實中小學實驗室標準化建設要求。

根據不同學段特點和課程改革要求,依據教育部各學科教學裝備配置標準,加快中小學教育裝備標準化建設。現有學校要按照新標準力爭2022年前全部完成儀器裝置補充更新,新建學校應嚴格執行新標準,並加強實驗室建設。

3. 落實中小學實驗教學體系建設要求。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將實驗教學作為課程體系的重要內容納入學科教學基本規範,落實實驗教學要求。中小學校要按照教育部制訂的中小學實驗教學基本目錄和操作指南,分年級、分學科制定切實可行的實驗教學計劃,精心設計實驗教學內容,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標準規定實驗,保證基礎性實驗開出率達到100%。注重加強實驗教學與多學科融合教育、程式設計教育、創客教育、人工智慧教育、社會實踐等有機融合,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發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

4. 落實中小學規範實施實驗教學要求。

加強實驗教學過程管理,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實驗教學程式和規範,認真做好實驗計劃,及時記載已做實驗、指導教師、完成時間等內容,做好實驗設計、實驗過程的紙質教案、實驗效果分析的紙質資料、教學影片資料等實驗教學檔案管理。鼓勵廣泛利用校外資源積極開展科學實驗活動。積極利用資訊科技手段開展實驗教學管理,探索透過購買服務方式開展特色實驗教學或實踐活動。

5. 落實中小學實驗教學安全管理要求。

各地各校要強化實驗教學安全管理,切實增強實驗教學安全意識,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實驗教學安全預案,既要保障實驗教學正常開展,又要確保使用安全。要加強師生實驗教學安全教育,特別是要強化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學任課教師安全責任意識,提升實驗教學安全管理和應急事件處置能力。

三、主要舉措

1. 保障實驗教學質量。

學校在實驗教學中要遵循學科特點,積極推動學生開展研究型、任務型、專案化、問題式、合作式學習,綜合運用觀察、觀測、模擬、體驗、設計、程式設計、製作、加工、飼養、種植、參觀、調查等多種方式,促進傳統實驗教學與現代新興科技有機融合。鼓勵運用智慧技術最佳化和創新中小學實驗教學環境、課程、資源、管理及評價,探索構建深度融合智慧技術的新型實驗教學模式,切實增強實驗教學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2. 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率。

在完成課程標準規定實驗的同時,積極開展拓展性及探究性實驗活動。鼓勵學校利用課餘時間,安全、規範地向學生開放各類實驗、實踐場所,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實驗實踐環境和更多的動手機會,切實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率。

3. 有序開展課題研究與競賽活動。

各地要以組織參加教育部教育裝備與研究中心和省教育資助與保障中心研究課題為引領,積極開展中小學實驗教學課題研究。定期舉辦中小學教師實驗教學技能競賽和學生實驗操作技能競賽、教師實驗教學說課活動、教學能手評選活動、師生優秀自制教具評選活動,充分發揮“以賽促教,以賽導學”優勢,及時收集整理、總結推廣先進的實驗教學經驗和成果。省教育廳將在全省遴選一批實驗教學改革實驗區、實驗校和優質實驗教學精品課,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4. 加強實驗教學質量評價。

各地各校要把實驗教學情況納入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強化對學校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實驗教學開展情況和實驗教學質量等方面的評價。合理核定教師實驗教學工作量,把教師實驗教學能力、教學水平和教學實績作為相關學科教師職稱評聘、績效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5. 發揮實驗操作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

積極探索綜合評價學生實驗能力的考試形式,全面考核評價學生實驗操作能力。建立小學科學實驗操作考核機制,從小培養動手操作能力和科學探究意識。在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中,要把生物學實驗操作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實現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全覆蓋。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逐步將理化生等實驗操作納入省級統一考試。推進實驗操作考試考場建設標準化和評分智慧化。

6. 推動資訊科技與實驗教學評價的深度融合。

依託山西教育大資料動態分析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基礎教育裝備管理平臺,省、市、縣、校四級聯動,採集基礎教育裝備大資料,科學、全面地評價學校教育裝備現狀和教育裝備應用情況。

四、組織保障

1. 落實實驗教學工作責任。

省教育廳建立山西省基礎教育裝備專家庫,設立中小學實驗教學專業委員會,加大實驗教學工作統籌力度,加強對中小學實驗教學的研究與指導。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係,形成工作合力。學校要將實驗教學納入校本教研,積極組織相關學科教師開展實驗教學校本教研活動,強化實驗教學管理,落實實驗教學任務,及時解決實驗教學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2. 加強實驗教師隊伍建設。

學校應設定實驗室管理員崗位,按照高中12軌及以下理化生和通用技術各1人、13軌及以上理化生和通用技術各2人、初中16軌及以下理化生各1人、17軌及以上理化生各2人、小學科學1人的標準配備專職實驗室管理員。在崗位聘用、考核評價、薪酬待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與學科教師一視同仁。

3. 提高實驗教師教學能力。

將相關學科實驗教師、實驗室管理員納入教師培訓體系,列入“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建立省、市、縣、校四級培訓體系,確保到2022年前完成全員輪訓。實驗室管理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強化崗前培訓,要精通所管儀器效能、用途、操作、維護,熟悉實驗教學進度、實驗原理,勝任本崗位工作。鼓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協同在有條件的中小學建立教師實驗教學培訓基地,強化專業學習與跟崗實踐相結合。各地要將實驗教學能力納入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招聘必備素質考查。

4. 保障實驗教學經費需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為中小學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裝置維修維護、儀器和實驗材料更新補充、安全管理、教師和實驗室管理員研修培訓、活動開展等提供經費保障。學校應從生均公用經費中安排相應資金用於實驗教學實施。創新經費投入機制,保障與獎勵並舉,對於有規劃、有目標、有方案的特色實驗教學空間建設可提供獎勵性資金支援。

5. 強化實驗教學督導檢查。

省、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將中小學實驗教學條件保障納入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同時,市、縣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實驗教學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存在實驗教學條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規定開齊開足實驗課程、不落實實驗教學安全管理責任等問題的地方和學校,要責令其及時整改、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要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地方、學校及其責任人責任。

本實施意見自2021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教育廳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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