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按以下步驟操作:
1 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鳴喇叭,向前車和周邊車輛發出超車訊號;
2 預判超車過程中與對向來車無會車可能,且周邊無行人、非機動車、障礙物等其他妨礙超車的情況;
3 觀察左後視鏡並回頭觀察後視鏡盲區,確認安全,向左改變行駛路線,在限速範圍內加速超越前車,車速宜大於被超車輛15 km/h以上;
4 在無道路中心線的道路上,待前車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超車;
5 超越前車後,開啟右轉向燈,從右後視鏡中看到被超車輛的車身全貌後,確認安全,向右改變行駛路線,駛回原車道。
讓超車
操作方法
讓超車按以下步驟操作:
1 收到後方車輛發出超車訊號時,觀察車輛右側交通情況,無行人、障礙物等其他妨礙靠右讓行的情況;
2 觀察右後視鏡並回頭觀察後視鏡盲區,確認安全,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3 讓超車過程中,不應返回原行駛路線,如遇突發情況,應減速或停車;
4 後車超越後,觀察左後視鏡並回頭觀察後視鏡盲區,確認無其他車輛超車,駛回原行駛路線。
禁止超車
情形
遇下列情形,不應超車:
1 設有禁止超車標誌的區域;
2 道路中心線為實線的路段;
3 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
4 與對向來車有會車可能;
5 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無超車條件的;
6 道路中心線為實線的路段;
7 透過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減速車道;
8 前方停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