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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惡不赦”重罪之一的妖術,為何至今橫行

“魘昧之術,不一其道,或投美餌,紿之食之,則人迷罔,相從而去,俗名曰‘打絮巴’,江南謂之‘扯絮’。小兒無知,輒受其害。又有變人為畜者,名曰‘造畜’。此術江北猶少,河以南輒有之。”

民間曾有一種名為“魘昧術”的巫術,民間俗稱“打絮巴”。

施術者將藥物放在食物裡面,騙人服下,中術者便立時失去心智,變成奴隸傀儡,供人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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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傳說,常有人用此邪術販賣人口,術士們對這些喪失自主意識的人隨意差遣,奴役,直至他們累死為止。

然而,更為神乎其神的是,這種“打絮巴”的妖術,逐漸又發展出一種更具迷信色彩的高階魘昧術——造畜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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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惡不赦”

古時有十大不能赦免的重罪喚之“十惡不赦”,分別是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其中不道之罪,謂之“殺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造畜、蠱毒、厭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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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造畜,便是前文中的“造畜之術”。

唐代規定,造畜者,處以絞刑,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以及里正、坊正、村正知而不糾者,皆流三千里。若遇大赦,造畜者、同居家人及教令者仍流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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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畜之術”

“造畜之術”的傳說盛行於清朝民間,大多在長江以南地區。

蒲松齡的《聊齋志異》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在江蘇揚州的一家客棧。

一日,有一個客人牽著五頭毛驢前來投店,臨時有事,臨走前叮囑“千萬別給我的驢子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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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五頭驢子被綁在店外,陽光暴曬,店家於心不忍,就將他們牽到了馬棚裡,馬棚裡有一水槽,驢見了水,跑過去喝,剛喝完,就往地上一滾,變成了五個婦女。

店家見了大驚,忙問怎麼回事,那五個女子卻舌頭僵硬,說不出話。

沒過一會,驢主人又牽了五頭羊回來,他見到自己五頭驢不見了,表情很緊張,忙問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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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也不回答,只是一個勁地拉他進屋喝酒,喝到一半就對驢主人說“您在這等下,我去給您牽驢”。

說完走出院子,故技重施,給五頭羊餵了些水,那羊喝了水,同樣就地一滾,變成了五個小孩。

店主將這事稟告了官府,官府派人抓住了驢主人,以“造畜”之罪亂棍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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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生折割”

天下霸唱的《牧野詭事》裡寫了一個“黑狗告官”的故事。

其中的黑狗能吐人言,自稱是被拐騙的孩童。

那狗主人從人販子手裡買來這小孩,將一頭剛死的黑狗狗皮剝下,趁熱裹在孩子身上,此時狗血滾燙,很快就與孩子的面板粘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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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狗皮就與人身相連,乍看之下,那孩子便就成了狗的樣子。

“造畜之術”隨著時代的演變,逐漸成了近代職業乞丐的“採生折割”之法。

“十惡不赦”重罪之一的妖術,為何至今橫行

作為乞討中最歹毒兇惡的一種,老乞丐們從別地偷來幼童,人為地製造一些殘廢或者“怪物”,以此來博取別人同情獲得收益。

清代吳熾昌的《客窗閒話》中記載:

乾隆十年三月,拐帶婁縣(上海松江)九歲女童,剪掉腳趾,傷口刺入鐵針,泡進沸石灰水裡,至其殘疾;

五月十三,拐帶蔣姓小兒,煅鐵針插進足踝,斷其腳筋,與先前的女童一起弄瞎眼睛,賣給乞丐。

“十惡不赦”重罪之一的妖術,為何至今橫行

玄乎其玄的江湖秘術,大多是因民間百姓處於對其恐懼而臆想出的傳說。而那些極惡之人,憑藉著這些包含濃烈迷信色彩的傳說,愈加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