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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樂樂娛樂法日曆|藝術來自現實,遊戲設計也可以來自現實嗎?

眾樂樂娛樂法日曆|藝術來自現實,遊戲設計也可以來自現實嗎?

眾樂樂娛樂法日曆|藝術來自現實,遊戲設計也可以來自現實嗎?

在遊戲領域內,有很多仿照現實生活中的元素設計的物品、場景等,比如最近大火的“吃雞”遊戲《絕地求生:大逃殺》,裡面出現的轎車就是現實車型Dacia1300,該款汽車是在冷戰時期由羅馬尼亞汽車製造商達契亞所生產,而且遊戲裡的其他車型都能夠在現實中找到原型。那麼問題來了,在遊戲中照搬現實車型進行使用,是否會構成侵權呢?

眾樂樂娛樂法日曆|藝術來自現實,遊戲設計也可以來自現實嗎?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可以分析是否侵犯著作權,關鍵點在於車型的設計是否構成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的“實用性和藝術性分離”原則,只有能夠脫離實用性,可以獨立存在進行鑑賞藝術性的作品才能受到保護。例如跑車、現代汽車的外觀,雖然與傳統汽車相比具有一定的線條美感,根據不同需要還有運動感和商務感等設計,但這些美感、設計都與整體車型的載量、風阻等實用目的具有密切聯絡。一旦更換了該些設計,所有的實用性也就不復存在了,因此該種藝術性就不能與實用性分離,不能構成作品。所以,大部分的車型都難以構成作品,因此也就難以構成侵犯作品的車型設計的著作權。

著名的《使命召喚》遊戲就因為侵犯商標權惹上過官司,在遊戲裡出現了“Humvee”悍馬的商標和車輛,然而悍馬的“主人”AM General對此並不知情,因此在遊戲裡看到未經自己授權的自家品牌時,猝不及防的被這款遊戲蹭到了熱度,AM General當然會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權利。AM General在涉及、推廣、銷售車時都耗費了巨大的心血和財力,註冊了各種商標甚至是為車輛的外觀註冊了商標,就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想要在遊戲中使用車輛外觀也可以,只需要交“保護費”就可以了,據AM General稱,自20世紀90年代起AM General就已經授權他人使用商標及外觀,例如授權Novalogic在《三角洲部隊:黑鷹墜落》等遊戲中使用悍馬商標。但《使命召喚:英雄》、《使命召喚4:現代戰爭》等多達8款《使命召喚》遊戲均未獲得AM General授權。這可能會給AM General帶來很大的損失。

AM General的請求可以被支援嗎,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從著作權侵權方向來看,汽車車型難以構成作品,不能作為被保護的客體。不過我們可以換個思路,透過商標對外觀進行保護,像本案中AM General已經為自己的車型註冊了商標,就理應受到《商標法》的保護。現如今,汽車廠商向遊戲授權已成為一種商業模式,比如《極品飛車》便與保時捷簽下了獨家授權合同以在遊戲中使用保時捷的車型及商標。因此,相關企業設計產品時,需要對相關元素進行認真分析,做好相關在先權利的調查,避免產生侵權行為而被訴上法庭。

遊戲設計可以來源於生活,但是切記不可未得授權便隨意照搬,智慧財產權不容侵犯。知識分子,作為腦力勞動者當然也屬於勞動者,這已經是被公認的社會判斷。他們透過自己的勞動,設計、生產科技、文化產品,有被尊重的權利,也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很久以來,我國對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保護有一定的忽視,近些年來人們逐步認識到了智慧財產權的價值,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智慧財產權。文化讓人類變得更加智慧,知識讓人類不斷進步,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是維護經濟與社會秩序的客觀要求。大多數腦力勞動往往最容易被複刻,這使得抄襲者有機可乘。付出大把時間精力的勞動者,未獲得應得的回報,這將嚴重打擊勞動者的創造激情與信念,久而久之,那些真正的勞動者很有可能也會加入到抄襲者的行列,整個行業從此失去創造的源泉。

一個民族也好,一個國家也好,自主創造是最具競爭力的核心精神,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在保護自主創造精神。智慧財產權與人的生命一樣,是不容侵犯的。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陽光應當普照到角角落落。

【稿件來源】耿晶

【推文排版】郎明傑

【參考文獻】

[1]《抄襲可恥 智慧財產權不容侵犯》,載於人民網 2014年05月06日期。

【圖片來源】

Pexels:

https://www。pexels。com/zh-cn/photo/736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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