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拒絕457萬天價賠償,只要你死?清醒吧,不是有錢就能胡作非為的

近日,一起一年前的案子又上了熱搜,難道是有最新進展嗎?沒錯是的,這就是一年前河南著名的瑪莎拉蒂女醉酒撞人的案子。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年。現在此案依然沒有判決。但是最近新聞媒體報道,瑪莎拉蒂車主譚明明以及家人希望用457萬元賠償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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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這個事件,確實很複雜,複雜性已經超越了事件本身,肇事逃跑,導致死亡兩人,其本身已經超越了普通的交通事故,酒後駕駛加上狂言,有人說,這個事件發展到今天,成為法律、輿論、金錢和生命之間的大亂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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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次拒絕457萬賠償,只要你死的瑪薩拉蒂撞人死亡案,的確是受害者的家屬硬氣了一回,既維護了受害者家屬的尊嚴,也維護了死者的尊嚴。他們沒有被金錢砸倒,而肇事者其家就顯得尷尬,因為萬能的金錢不起作用了,他們踢到了鐵板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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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一有錢就產生了傲慢與偏見,傲慢就是自己覺得高人一等,偏見就是見誰誰都是賤民。而今女孩和她的親屬將為傲慢付出代價,女孩將失去生命,而親屬將失去他們的孩子。女孩後悔卻不道歉,親屬狂言拿錢就不能判死刑,判死刑就不拿錢。你這不是在拿錢左右法律麼?一句“寧肯花1000萬打官司也不願意賠償受害者家屬”,直接把女孩送到了死神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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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女性主觀上沒有謀殺的意願,但如果她能正確處理這件事,受害者可能會原諒她,但她和家人傲慢無禮,依靠有錢人,無視他人的生命,傲慢。生命只有一次,錢買不回來,這個世界,除了生命,所有的東西都能估價。

生命有貧窮富貴之分,但是絕無貴賤之別,因為它對於每個人只有一次。受害者家屬以“最後的倔強”對抗女孩家屬的“傲慢與偏見”。拒絕457萬的賠償,只求女孩一死,自此陷入僵局。你們覺得女孩該死嗎,還是應該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