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未成年人受到傷害事件時有發生,甚至不少傷害事件還發生在中小學校園內,比如一些校園欺凌事件等。
為了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4月6日,教育部在官網上釋出了關於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中小學校不得有以下七種行為:
1。不得組織學生從事搶險救災或商業性活動;
2。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名次;
3。不得因學生及家長的民族、職業、家庭狀況等進行區別對待;
4。義務教育不得剝奪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開除或變相開除學生;
5。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以及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活動;
6。不得亂收費及要求家庭捐款捐物等;
7。不得設定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措施。
教育部擬出臺的這七個“不得”,其中大部分條款得到了網友和家長的認可,比如不得亂收費、不得限制人身自由等,但是其中有一條卻讓網友們炸開了鍋。
仔細看看這七個“不得”,相信不少人都能看出引起最大爭議的就是“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名次”這一條規定。
其實,在近兩年已有不少地區的教育主管部門釋出相關檔案,明確規定中小學老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佈學生的考試成績和名次,學校也不得宣傳升學率。每次出臺這樣的檔案都會引起網友們的熱議。
如果教育部本次的規定得以實施,那麼就意味著這一規定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教育部門出臺
“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
這一規定是為學生減負並保護學生的隱私。
畢竟如果公佈了成績和名次,家長就會將自家孩子與別人家孩子進行比較,如果自家孩子考得不好,家長勢必會給孩子報補習班,這樣孩子的學習負擔肯定就重了。
不公佈成績和名次,家長和孩子就沒有成績的壓力,所以可以給學生減負。
另外,有人認為成績是學生的隱私,本就不應當公佈。
不公佈考試成績,也是保護學生的隱私,也可以避免某些學生因成績不好而出現的“意外事故”。
不公佈學生考試成績是教育評價方式的一次重大變革,不過家長們似乎並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變革,甚至有很大的意見。
家長的理由很簡單,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是為了學習知識,如果連考試成績都不知道,那麼家長怎麼判斷孩子在校學習情況呢?
不要說透過什麼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等方面來判斷,家長沒有那麼專業。
更重要的是,中考、高考還是要看成績,如果前面幾年一直不公佈成績,等中高考成績出來後一切都晚了。
家長們認為,不能為了保護少數人的玻璃心而損害更多人的利益。
如果孩子讀書期間連自己的成績都不能正視,那麼出身社會後如何面對生活中更多的崎嶇坎坷呢?
成績一方面可以反映孩子的學習情況,更重要的是對孩子來說也是一次難得的挫折教育,讓孩子學會正確對待挫折而不是逃避。這種能力的培養也許比知識的學習更重要。
當然,家長們也不要太過焦慮。
規定雖然說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和名次,但是個人覺得家長想知道自己孩子的成績還是可以私下問老師的。
不過只能問自己孩子的,其他孩子就不要打聽了,否則老師可能就要違規了。
最後,對於“不公佈學生成績”這條規定,你是贊成還是反對?在留言區跟大家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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