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五月二十三日雜談

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想清楚自己做的目的是什麼,到底是收益多還是累贅多,如果明知道根本帶不來什麼長遠的、戰略的利好,反而僅僅是勞心累神,那就沒必要做。自己慘淡經營,本來已經實屬不易,還要給自己添麻煩,何必呢?本來留下一點精神的餘還可以稍微喘息一點,結果非要為了一些虛無縹緲的東西而揹負不必要的負擔,大可不必。到什麼時候就會結什麼果,開什麼花,逆天而為,辛苦而毫無裨益。

虛榮、攀比、寄託,諸如此類,種種心靈的匱乏與“病患”,實際上都是缺乏一定的智慧,智慧不是隻有書本,但是比較高的智慧,還是要和書本發生聯絡,要區分概念,要分辨自我、認識自我。第一個點,就是分不清自我和自我的欲求之間的關係,存在性的,偏向欲求和生長的,和另一種,不存在性的,偏向精神的輕鬆和虛無的,兩種之間,是一個辯證統一的關係,這個關係作為自我存在的基礎。你不能說自我就是絕對偏向哪一端的,而是作為這種辯證統一的運動的映照而存在的,但是它本身不是這個運動。如果欲求的、或者說存在性的一端過於旺盛,而又得不到現實的滿足,那麼很容易就像失火的森林一樣延燒到虛無的境地,這樣本身又是傾向於毀滅性的,不存在的。而解決不存在的法子,本身也在存在的欲求的滿足,這是用存在性補救不存在性,給他滅火,但是存在性自己的肆意發展也會導致自身的異化,也就是哲學上所說的“向著對立面轉化”,成為它的對頭了。

五月二十三日雜談

“我”和“我的本性”之間的概念界定之所以要清晰,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保持上述這種不穩定的、絕對運動而相對靜止的運動保持一個健康、積極的狀態,以此維持人的健康,保證“我”不被作為本性的精神本性或者肉身本性所奴役,喪失自由,而成為本性的奴隸,以至失控,出現上一段裡兩種情況。

昨天夜談的時候也曾經提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不可知與不存在之間的關係,對這個問題理解的混亂造成了對神的膜拜。雖然現在看起來很多人是無神論,但是其實內心仍然是疑惑的。這裡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個問題,那就是一個人自己怎麼處理暫時未知或者不可知的領域與可知領域的關係。不存在為什麼經常和不可知聯絡起來?因為不存在從認知領域的座標系來說,是處於可以獲取絕對客觀的認識的,但是不可知的範圍,恰恰從外部包含了它,也就是不存在以外的範疇,或者說存在。天啟敘事本身就是這樣闡發的。處在中心的這種不存在的化身,就是被崇拜的偶像。雖然沒有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神,但是人的內心仍然下意識中尋求一個告知真理、給出神諭的“證道”,來解答疑惑,趨利避害。對事物不可知的“牧羊”就需“牧人”的指導。

人的一生中總會有很多不能提前預知的內容,但是人仍然能夠找到與偶然性、未知性最合適的相處方式,在未知的事務面前,人總是希望獲得最好的結果的,但是結果卻不一定令人滿意,這樣一個可能存在的落差使人恐懼、擔憂,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人的結果與自己的對比,更使得這種不安擴大、蔓延。這樣,人的存在性為人緯畫出橫向和縱向兩個欲求的座標系,第一,力求自己事務本身的進展順利;第二,力求自己的結果比別人要好、要順利。但是事務自身就像一條變化無常的函式曲線,在這兩條線形成的四象限裡隨意擺動,但是結果其實也無非最壞、最好和不好不壞三種,人們最擔心的是最壞和不好不壞的,而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最順利的本身就是符合他們自己內心預期的,所以沒什麼好說的。

五月二十三日雜談

假設這兩個方面都陷入到最壞情形,那麼這個存在性預期本身肯定是遭到嚴重打擊乃至破壞的。那麼這個時候,“我”和“我的本性”(或者說存在性)之間的關係就應該有調和了,那就是用我來界定清晰存在性,使之不至於演化為極端的不存在性,或者說“毀滅性”了,這些其實都是亡羊補牢,那麼在事情正在發生和尚未發生的過程中又應該怎麼辦呢?我以為,我們應該更早的擘畫出一個“救生圈”,一個另一種評價標準的座標系,和這個存在性的、追求事功的座標系相對,同時不至於水火不相容,在兩個座標系的帳篷撐起來之後能夠相得益彰,超越存在性,更超越不存在性,把兩個方面調和起來。第一個事功為上的座標系,本身其實說的不是成功的問題,而是人的欲求,也就是人的“本性”,而不是人的“本我”,所以另一個座標系應該在“非事功”之外再加上一條,那就是強調本我。

他的根本評價尺度其實就是“自由”。這種自由不是簡單的說物質的豐裕或者精神的輕鬆,而是“本我”的“自在”,自在是最高的自由。能夠在事功不遂的情況下襬脫過度的慾念,在消極逃避的想法出現後馬上找到發展的動力。我們在上面只說到了存在性受挫的情況下怎樣避免馬上被極端毀滅性同化的方法,下面我們說一下出現懈怠、消極想法,也就是不存在性旺盛的情況下如何迴歸存在性,這一點是比較難的。上一點禪家其實已經給出了包含合理核心的辦法(還需要批判接受),後一點則沒有。其實我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我們在幫助身心避免事功、欲求的存在性帶來毀滅同時,實際上使人在某種程度上沉溺於精神欲求的存在性了,也就是無事一身輕的精神逃避、精神自由狀態,這種自由在某些情況下是違揹人的自由這個框架的,比如說精神壓力過大的時候直接選擇自裁。

我們要超越這種具有侷限性危險的自由,就需要進一步昇華,繼續“提純”,那樣就要用物質的存在性來調和精神的存在性,設想一種不涉及“生長的”(存在性或者物質性)和“毀滅性的”(不存在性或者精神性)的自在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兩種屬性是最基本的劃分法,這些都是黑格爾從形式和質料的逆向思想探究得到的。要用本我調和存在性的挫折,用本我調和不存在性的泛濫,這樣,就能夠把兩種欲求結合起來,融合到一個體系之中。所以核心就是本我。唯有真正透過上述方法認識了自我,才能全面的把握住自我的心智,“寵辱不驚”。防止人的總自由被任何一種具有侷限性危險的自由所征服,這樣征服之後的結果就是調和的總失敗。用動的心態、對立統一的觀點、運動的觀點去認識自我,在這個運動形式理解的基礎上相對靜止的靈肉兩界的問題,這樣,無論遇到什麼不可知的內容,未知的禍福,內心都能很快歸於寧靜。

五月二十三日雜談

使人突然感到痛苦的,首先是受挫的事實,其次是受挫的感情,因為人透過精神認知事物,這種受挫的事實給人的打擊透過受挫的感情表達出來;使人不知不覺走向墮落、行屍走肉的,首先是消極但安逸的精神,其次是每況愈下的事功,因為有了消極但安逸的精神,事功很快就會頹廢、一蹶不振,萎靡的事業是消極的精神的鏡子。無論受挫的事實,還是消極但安逸的精神,都是對人有害的,關鍵就在於怎麼快速從他們造成的損害中走出來,振奮積極的精神,做出踏實、紮實的事業。因為人只有這樣了,才能真正發自內心的滿足、快樂,其餘的都是不正常的“快樂”,或者說病態的。無論是精神的病態快感還是物質的突然受挫,帶來的或深或淺的痛苦,都是存在性的不能滿足,只不過一種存在性的存在性比較突出,而另一種存在性的不存在性比較突出,但是本質上都是存在性的問題,我們只要想到“我”的自由高於“我的欲求”的自由,高於侷限性的自由的總自由,也就是自在,為了“我”的自由,而不是“我的欲求”的自由,要擺脫物質欲求或者精神快感的奴役,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便能夠擺脫那種狀態,持之以恆,內心的“自在”就能逐漸養成。“自由”要靠“自在”來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