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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重拳!濟南北湖片區依法對滯留戶實施強制搬遷

5月31日上午,根據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2019)魯0105行審53號、58號、59號等行政裁定書,天橋區政府 再次“重拳出擊”,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北湖片區改造專案陽光小區5戶被徵收人實施依法強制搬遷。

再出重拳!濟南北湖片區依法對滯留戶實施強制搬遷

北湖片區地處泉城特色風貌帶北部,是濟南市十二個地區中心之一,專案總用地面積3399畝,涉及被徵收居民 總計13000餘戶。作為社會關注、群眾矚目的重大民生工程,目前北湖片區改造建設全面提速。5月17日,北湖片區 東安置區A-1、A-2地塊,西安置區B-1地塊,核心區B-7、B-9地塊共計290餘畝土地完成掛牌出讓供地。北湖公園( 雲錦湖公園)挖掘施工及園林景觀打造正有序進行。安置房建設、教育設施建設及核心區開發建設正按時序推進。但仍有極少數滯留戶提出超出政策範圍的不合理訴求,主張不正當利益,不達目的拒不簽約搬遷,影響了徵遷工作推進和安置房建設。

再出重拳!濟南北湖片區依法對滯留戶實施強制搬遷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及大多數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專案指揮部報請天橋區政府,對國有土地上滯留居民全面實施司法強制徵收程式。徵收工作人員與陽光小區1號樓2-502室、陽光小區2號樓5-503室、水屯路70號樓1-101室等5戶被徵收人經過多次約談及反覆溝通,始終未達成徵收補償協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天橋區政府先後於2018年8月23日、9月21日分別對其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並按程式依法向被徵收人送達,要求被徵收人限期簽約搬遷。而被徵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未在該決定書規定期限內履行搬遷義務。

再出重拳!濟南北湖片區依法對滯留戶實施強制搬遷

在按法定程式履行催告義務且被徵收人仍拒絕搬遷後,天橋區政府依據相關規定,向天橋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天橋區人民法院經公開聽證,於2019年5月15日、5月20日分別作出《行政裁定書》,依法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

此次依法強制搬遷,由北湖片區指揮部、北園街道辦事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聯合行動,在做好安全防範 工作和公證處的全程公證監督下,嚴格依照相關法律程式,對被執行房屋進行了依法強制搬遷及拆除。據悉,在今 後一段時間內,北湖片區將嚴格依法依規,陸續對剩餘滯留戶依法強制執行。

再出重拳!濟南北湖片區依法對滯留戶實施強制搬遷

據北湖片區指揮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作為省、市棚改重點專案,北湖片區堅持“不與民爭利、陽光徵收、用群 眾工作方法”的原則,在房屋徵收及司法強制徵收工作中,嚴格遵循相關法定程式,確保全過程依法依規。在徵收 過程中,會始終堅持“一個政策算到底、一套程式走到底”,嚴謹審慎地用好司法強制徵收這把“利劍”,絕不會 也不可能讓先簽約搬遷的吃虧,讓後簽約搬遷的沾光。

再出重拳!濟南北湖片區依法對滯留戶實施強制搬遷

該負責人還表示,北湖片區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實施,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歸,剩餘極少數的滯留戶已經影響 了萬餘戶被徵收群眾的回遷安置,靠“等、靠、觀望”等拖延方式拒不配合徵遷,主張超出政策範圍的不合理補償 ,只是一種“害人害己”的徒勞,越靠到最後的滯留戶利益損失越大,如安置房選擇受限,搬遷獎勵等費用不再兌 現,到最後再被依法強制執行,社會影響惡劣、個人聲譽受累、經濟利益受損,才是真正的得不償失。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戚雲雷 通訊員 李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