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因為“走後門”,這倆鄰居鬧上了法庭,結局卻很圓滿……

近日,武安市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由鄰里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案件,雙方先後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因為“走後門”,這倆鄰居鬧上了法庭,結局卻很圓滿……

因為“走後門”,這倆鄰居鬧上了法庭,結局卻很圓滿……

李某與劉某是房前房後的鄰居。劉某在翻蓋自家房屋時,在房後留了一處後門,與李某的前門斜錯相對。因為後門的問題,兩家互相爭執,再加上以前的積怨,矛盾不斷。2018年11月的一天,劉某從後門向家中拉煤球,李某看到後上前阻止,二人爭執中,劉某順手拿起鄰居的拖布,將李某的膝蓋擊傷。經鑑定,李某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劉某的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

2019年11月,法院受理該案後,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然而兩方態度都十分強硬,互不相讓。一方要求必須把後門堵上,另一方認為後門開在自己的房子上,堵不堵是自己的自由。雙方一見面就因為後門的問題爭吵,針對這種情形,辦案幹警趙帥採取“面對面”講法律,“背對背”做調解的方式,繼續做調解工作。

首先,組織雙方律師見面調解,再由律師傳達並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然而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不僅要求的賠償數額差距懸殊,關於後門的去留問題也拒不讓步。隨後辦案幹警又多次單獨約見原被告人繼續調解,但兩方當事人仍然各執己見,不肯讓步。然而時間已經是2019年12月27日,案件已近審限,面對調解僵局,判決還是延期?辦案幹警將案件情況向庭長蔡明生作了彙報。蔡明生庭長認為刑事審判不僅需要有嚴格依法辦案的力度,也需要有熱情體貼群眾的溫度。該案系前後鄰居間的生活瑣事引起,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調解,如果一判了之,後續會遺留很多隱患和問題,甚至發展成為兩代人兩家族的矛盾。他跟辦案幹警一起又重新梳理了案情,討論了調解方案。

隨後,刑庭幹警深入瞭解雙方家庭情況、社會關係的同時,從法律規定、社會道德、鄉約民俗到人情習慣對兩方當事人進行耐心勸解、促成調解。考慮到之後子女會面臨的問題,雙方的思想有所鬆動。經過幾次“背對背”調解和中間人做工作,雙方有了協議的基本意向。接著,辦案幹警繼續就賠償金額聯絡各方到庭調解。透過被告人的代理人聯絡被告人的侄子一起參與調解,由其幫助其叔叔墊付了部分賠償金。

最終,經過幹警的多方協調與不懈努力,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及後門的通行問題達成協議。李某對劉某的故意傷害行為表示諒解。據此,法院依法從輕判處被告人劉某並適用緩刑。

法官說案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民轉刑”案件。在農村,因宅基地邊界以及排水、採光、通風、通行等相鄰關係產生的鄰里糾紛導致“民轉刑”的案件時有發生。民轉刑過程是矛盾、糾紛累積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介入調解可以打破矛盾繼續惡化的鏈條。因此,在出現糾紛時,當事人要保持克制,防止矛盾激化,同時可以尋求相關調解組織的幫助,理智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