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2021年考研調劑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了?考生有話說!

#轉眼之間,時間又來到了每年一次的考研調劑時間。昨天研招網釋出公告: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採集系統將於3月20日開通,有調劑意向的考生可提前在此查詢招生單位調劑意向餘額,做好調劑準備。3月22日,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將正式開通。

2021年考研調劑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了?考生有話說!

可是就在這重要關口,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的一個改動,確令很多考生欲哭無淚,只能仰天長嘆,

我到底錯在哪裡了?我怎麼不知道這個規定?這麼重要的規定怎麼沒有權威的解讀文章在報名之前釋出?#2021年考研調劑#

這個改動就是“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也就是說學術型不可以與專業學位型相互調劑,

很多高校給出的解釋

“報考法學碩士專業的考生不可以申請 調劑到法律碩士專業。”

為了讓廣大考生有一個發表自我聲音的地方,我們特組織了本文,

希望教育部的相關領導,能夠在調劑系統正式開通之前,及時迴應廣大考生的關切。

萬分感謝!

作為一名法科學子,我們想依法解決本項爭議,

請教育部及時給出合理的解釋

。下面是廣大考生的心聲,文末我們會附上部分質疑,供參考!

2021年考研調劑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了?考生有話說!

考生心聲摘錄

不分先後,

全部來自考生

全部來自考生

在此表示感謝,本文不宣告原創,版權歸廣大參與者。

尊敬的教育部各位領導:

法學學碩(專業程式碼0301XX)可以在研究生調劑中轉為法律(法學)(專業程式碼035102)是

在此表示感謝,本文不宣告原創,版權歸廣大參與者。

絕大多數高校和萬千考研學子也有這樣的心理預期,往年考研調劑也是如此操作的。貴單位2020年8月24號釋出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稱2021研招規定)第62條規定“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考生一:

。且事發突然,備考法學學碩一般長達7、8個月,法學學碩考研學子已經不能放棄學碩的備考而轉投法碩,

歷年來的慣例,

研究生國家線公佈後,

當時頒佈的條文模糊,本人及身邊同學也諮詢了各自報考的高校研招辦,高校研招辦也都表示法學學碩可以轉為法律(法學)

。今日0點,研究生網調劑意向系統開放,調劑學子等待至深夜,卻發現學碩完全不能轉為專碩,並且還存在法律碩士(無論法學亦或非法學)可以轉為法學碩士這一不符合2021研招規定的情況。以上種種情況與法治精神不符,更給法學學碩備考學子不小衝擊,萬千學子備考不易,長達7、8個月的孤獨學習備受煎熬。高校自劃線的專業課不比法碩聯考專業課簡單,本人報考的同濟大學法學學碩專業課難度相當大,平均分更是隻有100-110。法學學碩需要調劑名額全國可能不到一千,需要調劑的人數卻有數萬,據學生了解,b區的廣西師範大學、廣西民族大學法學學碩目前調劑分數已達330-340,這與b區的311的法學學碩國家線相距甚遠,這樣的國家線毫無意義。

如此大的調劑壓力勢必導致明年法學學碩報考人數的減少,大家紛紛轉向法律碩士,長久以往,我國的法學研究型人才肯定減少,將影響我國法學事業的發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不僅僅需要理工科人才,人文社科更是至關重要,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需要文化自信,法學學科的強盛是文化強國的必要,也是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來源。望各位領導慎重考慮!

此致

敬禮

來自一名2021法學考研學子的心聲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考研調劑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了?考生有話說!

學碩學子對規定模糊的條文沒有預見性。

1,學碩不能調劑專碩嚴重損害學碩學子的利息,學碩本來就比專碩難考,名額還少,調劑預留名額就非常少。國家在擴大專碩招生需求的同時,反而限制學碩不可轉專碩,完全自相矛盾。

2,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基本原則。面臨調劑,突然下發通知,更不符合考生利益。如果說政策是去年下發的,那麼前幾天各大高校還在解讀,讓考生自行理解更是不現實。教育部制定政策的初衷就是維護廣大考生利益,希望慎重考慮。[抱拳]

絕大部分高校也都接受法學學碩轉為法律碩士的調劑請求,不少學子更是與高校研招辦進行了雙向溝通,雙方都各自滿意

學碩初試內容與法碩聯考內容差不多,命題難度甚至難於法碩聯考。僅因為學碩沒有參與法碩聯考科目考試就不允許其調劑法碩,該政策的科學性與公平性值得商榷。

考生二:

不能學轉專屬於重大變動,應該在報考前提前宣告且引起學生重視,今年很多學校招生辦都不瞭解政策,剛開始說可以學轉專,學校招生辦的人都不瞭解,學生又怎麼能瞭解呢?

2021年考研調劑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了?考生有話說!

考生三:

第一,學碩能轉馬克思主義 思政 政治學理論 社會工作等,這些專業初試和法學碩士考試相距甚遠,與新規不符;第二,但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是最相近的不能轉,符合新規;第三,意向系統中法律碩士卻可以轉法學碩士,與新規不符。綜上三種情況,形式上新規在適用上不統一,構成對法學碩士的歧視不符合形式法治,實質從考生受教育的目的出發,最相近專業不能轉卻能轉聯絡微弱的專業只因為第一項所列專業都是相同學科編號,最終管理成為目的,人淪為手段,本末倒置,不符合實質法治

考生四:

我個人認為,如果學碩可以調劑到專碩,可以讓沒有進複試的學碩同學有一個選擇的機會,至少有書讀。但是不知道會不會佔據專碩的名額。如果報名的時候說明,的確很合理;如果沒說明,能給人家多一個選擇的機會也是好的;法律碩士是統考的,學碩是自主命題,難度會大些,按道理是難度大的可以調劑到難度小的。

考生五:

部分學校學碩考的內容不比法碩少,以東南大學為例,學碩的內容:刑法,民法,行政法,憲法,法理學

考生六:

1。學碩在知識儲備、學術能力以及備考複試等各個方面考察難度遠遠大於法碩聯考,可以說目前的法碩聯考很大程度上是在考察記憶力。

2。學碩本身招生名額少的可憐,該政策如果實施,各方面沒有優勢的學碩報考人數勢必大幅減少,不利於專業發展。

考生七:

1。34所自劃線和五院四系的法學 學碩自命題難度大知識量多題量也大,而且學校改卷給自己名校招人才都會非常嚴格。

2。學碩招生人數遠小於專碩招生,而報考人數和能考出來落榜的高分學子也很多。

3。今年國家線降了,普通院校第一志願法學學碩就已經收滿,不招收調劑名額。

4。學碩開調劑的院校很少,且名額很少。如果學碩往學碩調,形式會嚴峻到一堆高分人才互相打架,最後高分人才沒有學上。

4。法學的專碩法律(法學)招生人多,調劑院校以及調劑名額也多,應該給學碩高分學子調專碩的一個機會。

5。如果不給機會容易造成專碩調劑招不滿甚至招的低分很多,而學碩高分沒學可上的情況。

6。政策新規應該提前一年頒佈並且有一到兩年過渡期和適應期給大眾一個預告和接受的過程,頒佈以後也沒有清楚明白的正確解讀很容易給廣大考生帶來誤解以及災難。

考生八:

禁止法學學碩調劑到法本法碩這種一刀切的做法並不合理。

第一,從內容上來說,確實承認法碩的考試範圍是比學碩的範圍廣的,但是學碩的考試內容並不比法碩的簡單,甚至更深入一些。而且目前市場上的法碩培訓體系非常完善,相比之下學碩的考試題目和範圍都需要考生自己蒐集,沒辦法透過“報個班”,或者只買幾套參考書就可以解決的。

第二,法學學碩可以調劑到法本法碩,並沒有對一志願為法碩的考生有不利之處。在院校內的法碩招生不滿的情況下,可以允許學碩調劑,這種方法可以解決院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也可以讓更多的優秀落榜學碩有學上。380分的落榜學碩,難道比不上350的法碩嗎?

而且,也可以把法考作為允許學碩調劑的條件呀,透過法考的高分落榜學碩,也不比普通法碩差吧

考生九:

教育部的檔案表達不清,各大高校研招辦都沒有解讀清楚。更何況是學生呢。如果要變動,事先應該廣而告之,而不是用這種產生歧義的方式。

考生十:

一志願報考法學碩士能否調劑法律碩士(法學)的問題,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沒有進行限制,所以能夠進行調劑。《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考生調劑基本條件,該問題與其中的第三項、第四項有關。

對於第三項規定“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而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相近,同屬於03法學門類的範圍內。

對於第四項規定“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法學碩士的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法律碩士(法學)的初試科目相近,只是前者是一志願學校自主命題,後者是全國統一命題,形式不同,但考試內容相近。對於“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的理解,這裡的“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是指一志願的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對於報考一志願法學碩士來說,也即政治與英語的統考科目(不包括專業課),因此,報考的政治與英語與調入專業相同即可。

《規定》對法學碩士能否調劑法律碩士(法學)的問題沒有明確限制,所以否定調劑是一種對《規定》的誤讀,也限制了考生的權利。即使說該問題在《規定》中是模糊的,依據慣例,法學碩士一直以來都能調入法律碩士(法學),因此,也應當按照慣例。

考生十一:

科目相同或相近,法律碩士(法學)的專業課科目和不同學校法學學碩的專業課科目相差太多,如果一刀切允許法律碩士(法學)調劑各個學校的法學學碩,有失公允,也與規定不符。學碩培養的是學術性人才,而專碩培養的是專業性人才,二者取向不同,自然考試內容就天差地別,專碩調劑學碩實在不合理,另外,學碩招生名額始終非常少,如果允許專碩考生調劑學碩,會引發學碩考生的大幅度減少,都將湧向專碩通道。

考生十二:

法學學碩雖是自命題但是和統考法碩的民、刑、法理、憲法、法制史等科目具有共性,法學學碩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的規定缺乏合理性和正當性。

考生十三:

法律碩士(法學)近年來不斷呈擴招的趨勢,而法學碩士名額不斷縮減,如果調劑政策規定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法學)專業,應當提前由官方做詳細說明,而不是由各個單位對檔案的不同解讀造成歧義,使報考法學碩士的學生因政策模糊不清而在尋找調劑資訊時浪費各項成本,使其權益受損。

考生十四:

按照新規定,法學碩士的考生是完全可以參加法律碩士的調劑,還是希望有關部門抓緊時間解釋清楚,因為某些高校的錯誤解讀與執行,已經引起了連鎖效應,這對法學碩士考生是不公平的,長此以往,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讀專碩而放棄高風險的學碩,這不利於培養法治人才。

考生十五:

學碩考試範圍未必比專碩小。以我本人為例,我考的對外經貿國際法所涉及的專業共有七門,包括本科從未學過的法律英語,都是需要學生自己去琢磨自己去啃書,學碩難度可想而知。

此外,學碩名額是法碩的零頭,上岸機率本就小。轉而調劑專碩時,學校也都是優先專碩錄取。如果禁止學轉專,學碩所剩的最後希望也沒有了。錄取人數少,調劑名額少,這樣對學碩學生未免太過苛刻。若是過了法考六級的高分學碩因為這種政策失去公平競爭的入場券,這樣的調劑政策真的有利於選拔人才嗎?

考生十六:

首先,法學學碩不能轉法學專碩不合理。能帶學碩的老師不多,每一位導師能帶的學生也是極為有限的,而專碩的導師們則沒有這麼多要求,能帶專碩的不一定能帶學碩,這就是為什麼專碩比學碩招生名額要多。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學碩的研究方向可能只招幾個人,而專碩招生則以幾十甚至幾百的名額招生。這就使得學碩的調劑名額更加困難,很多學生一志願上不了就可能面臨沒學上的困境,此時劃定的國家線則可能形同虛設。比如蘇州大學,法理學可能就招5個人,而專碩法律法學招生名額達到了120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除去一志願上線的,餘下留給學碩的調劑名額少之又少。

考生十七:

從法律上講,解釋方法有很多種,單純從文義解釋上來說,調劑政策第62條第四款前半句是有相同或相近為前提的,而後才有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統一考試科目相同,專碩學碩都考政治英語一,而不是像其他專業學碩考英一,專碩考英二,這就為學轉專掃除了障礙,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呢。此外還有主觀解釋,客觀解釋,具體什麼解釋方法,如何解釋是不是需要給考生一個明確的解讀。而不應在調劑系統開通的前幾天出來這樣一個規定。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使民不可爭辨。法律的權威來源於人們內心的信仰和擁護,政策的出臺是否也應如此呢?

考生十八:

其次,即使教育部規定這樣的政策,也應提前解讀。

各位教育部領導:

如果想要改革法學學碩和法律專碩調劑方法,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檔案,檔案應使各大高校在報名諮詢時就確定,不致發生連高校老師都不清晰政策的情況,更何況剛畢業的大學生。

而不是拿我們這一屆考研學子當第一批實驗的小白鼠。

。我們不反對教育部改革,但希望不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炮灰。改革之前說明白,盡到說明義務,學生才能權衡之下做出自己甘心的抉擇,而不是如現在調劑不調劑幾乎都是無學可上的窘境。如果這樣的政策今年立馬實行,勢必讓學碩學子灰心。希望每一個學子正當的調劑權利都被尊重。

考生十九:

本人為報考國際法專業的考生,想就教育部所處的2021年調劑政策提出以下反對意見。

具體是這一條: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在法學考研中,就是專業課為學校自主命題的學碩考生不能調劑到專業課為全國統考的法碩專業。以下是具體訴求:

學生們考前諮詢得到是可以學轉專的回覆,臨近調劑發現無路可走,對教育部來說一次小小的改革試水,對廣大應屆生二戰生是實打實的辛辛苦苦拼命學習的時光的褻瀆

,一個學校一個方向每次只有幾個,一個方向就會擠佔一個填報名額,而接收專碩的學校本來就較多,且一個學校一般都是幾十個,像河北大學就有足足81個。如果今年不允許學碩轉專碩,考不上第一志願的學子很大機率就會沒學上。

考生二十:

今年這種情況會讓很多立志於從事學術科研的學子喪失信心,尤其是冷門專業,一志願滑檔還不能學轉專就會沒學上。這樣未來都不會有人願意冒險去報名更傾向於學術研究的學碩,畢竟吃力不討好的事沒人願意幹。

最後說一下自己的情況,我今年二戰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國際法,我們要學7門專業課,還要學習法律英語,遠遠超過專碩,所以根本不存在分虛高的情況。冒險走上學碩這條道路,本來就意味著我們要承擔更多風險,必須要從一而終。如今卻還要面對一旦考不上第一志願連調劑都所求無門的風險,且這一切在報名前都沒能正式傳法給學生,實屬不公。

首先,法碩在今年調劑階段有擴招的趨勢,而學碩在縮水

2021年考研調劑法學碩士不能調劑到法律碩士了?考生有話說!

其次,對未來的影響。

1。考研調劑申請條件變更屬於重大事項,應該舉行聽證,不知道是否舉行?

2。廣大考生一般不會在報考時關注調劑事宜,以長達一萬多字的規定作為依據是否合理?

3。學碩招生名額過少,專碩(特別是法律(法學))報名人數較少,這樣會導致法學專業考研率急劇下降,進而影響最終的就業率,不知道是否考慮。

4。一刀切的調劑政策是否違反學校的自主招生許可權,有待商榷。

5。很多法本學子為了考研,放棄法考,而就業需要法考,不知道教育部是否在此之前給予充分考慮。

6。既然有這個規定,

希望研究生招生辦能在調劑系統正式填報時取消這一限制。

7。這樣的規定,令很多研招辦的老師都不解,更何況是學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