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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到底是什麼機構?與影視劇有很大差別

人們經常在許多明清影視劇中看到“宗人府”這個機構,影視劇裡的宗人府,一般都是罪責罰的代名詞。不管是後宮寵妃,還是宮女奴才,似乎只要一入宗人府,猶如下地獄,精神和身體都受到摧殘,罪罰再難逃脫。

但這裡不得不吐槽幾句,現在的一些影視劇在拍攝歷史劇情的時候,其實毫無尊重歷史,背道而馳,導致很多人都學到了錯誤的歷史知識。

那麼,歷史上真實存在的宗人府,是否也如劇中一樣?後宮嬪妃,一聽說要進宗人府,聞之色變,是真實存在的現象嗎

專門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到底是什麼機構?與影視劇有很大差別

在所有資料中,宗人府最標準的釋義就是“

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

”,其最早設立於明代初期。

主要的工作職責大概就是:

①、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也就是所謂的皇帝族譜;

②、按時編纂玉牒,玉牒就是皇族族譜。宗人府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負責每10年纂修清朝皇室的族譜。包括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爵位繼承等等;

③、向皇帝轉達陳述宗室子弟的請求。尤其清朝時期,等級制度非常嚴格,不是所有宗室子弟都有權利面見皇帝;

④、為宗室子弟引薦賢才,記錄罪責過失。除了是單獨為宗室人員開的綠色通道外,還有個重要職責就是記錄宗室人員的罪責過失。比如滿清時期,皇族有罪,一般的機構是無法單獨審判定責的,得有宗人府參與審判;

⑤、記錄宗室人員的生老病死,喪葬嫁娶,以及諡號等等。

⑥、負責宗室人員的俸祿發放。古代戶部雖然有點類似如今的財政部,管理經濟這塊,包括賦稅、戶籍、俸祿、糧餉等等,但那都是針對的普通人。那作為宗室人員,他們的俸祿,則是由宗人府來負責發放的。

專門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到底是什麼機構?與影視劇有很大差別

瞭解了歷史上真實的宗人府,那影視劇中,關於宗人府只有關押懲戒皇室子弟,也就可以確定是脫離歷史了。當然,影視劇中只體現了宗人府懲處性的一面,也待人細細琢磨。

其實道理很簡單,宗人府的日常事務,如同其他機構一般枯燥乏味,如果僅在影視作品中體現這些,收視率就難以保障。故而導演們一般選取更為吸引眼球的懲處功能,也就是俗稱的噱頭。所以說影視作品除了帶給人以視覺享受,有時也會以偏概全,誤導觀眾。

歷史上的宗人府,其實是一個官爵多,事務繁雜的機構。

《明史》記載:“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並正一品掌皇九族之屬籍,以時修其玉牒,書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諡葬之事。

明朝時期,宗人府最高行政長官是宗人令,正一品。然後有左右宗正各一人,包括左右宗人各一名,負責管理皇家宗室相關事務。

專門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到底是什麼機構?與影視劇有很大差別

明朝宗人府設立於建國初期,初為“大宗正院”。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創立,“大宗”即是皇室一族,古代常奉大小宗族之分,但是大小宗並非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通常來說,大宗就是指官階或家族名望較高的,小宗正恰恰相反,宗人府最初的名字沿用大小宗也正是體現了皇族的至高無上。

但永樂以後,宗人府所管轄事務皆交由禮部辦理,這個時候的宗人府,已經名存實亡。

發展到滿清時期,清朝大多延續明朝政治制度。順治九年,又重設宗人府。

《清史稿》記載:“初制,列署篤恭殿前,置八和碩貝勒共議國政,各置屬官。順治九年,設宗人府。”

滿清時期的宗人府,最高行政長官是“宗令”。一般情況下,專由親王或郡王來擔任。

然後宗令下面又設左、右宗正各一人。一般情況下由貝勒或貝子來擔任。再又設立左、右宗人各一人,前期主要由鎮國公、輔國公及將軍擔任,後面有所調整,不以爵位等級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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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一樣是為人臣子,但宗人府的官員地位總是在現實意義上更高些,且又在一定程度上掌管皇室生殺之權,可以說是風光無限。

但是古代封建王朝的等級制度何其嚴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級秩序不容毀壞。因此即便皇室子弟犯了什麼錯被髮落到宗人府,也不會真的按照嚴刑峻法被處罰,臣子畢竟礙於天威,要顧全皇室一族的顏面。

這種情況下的賞罰機制也構成了類似於“官官相護”的不利影響,滋生許多腐敗和庇佑犯法的細菌。

儘管宗人府有許多張揚的弊處,但是在這個問題上,它卻也一定程度上鞏固了王朝秩序,為皇帝的統治奠定宗族基礎。

宗人府總是出現在清宮劇中多,而明宮劇少,這一現象的背後其實是有原因的。

專門管理皇族事務的宗人府,到底是什麼機構?與影視劇有很大差別

上面說過,宗人府雖創立於明朝初期,但到了永樂以後,開始名存實亡。而發展到了清朝,宗人府才開始真正地“崛起”,懲處功能大大加強。

但是由於宗人府的掌權者多為皇室中人,所以皇子或其他皇親國戚在裡面是什麼樣的生活也就可想而知。畢竟古代十分重視家族親信,即便是犯了什麼大錯,也不會真的嚴刑厲法。

且退一萬步來講,如果真的想要嚴懲皇室中人,實現“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理想狀態,為何不直接把犯了錯的皇室子弟直接送入大牢呢?根本原因就是維護皇家的利益。

順治年間,宗學最重要的一條規矩就是:“

有不循禮法者,學師俱報宗人府,小則訓斥,大則奏聞。

設立宗人府不過是給信奉律法的百姓一個客觀的交代,避免引起民憤的可能。但是所有被送來的皇子或國戚們都有這樣好的結局嗎?

事實上,宗人府是直接效忠於皇帝的,所以怎樣對待被送進來的人,最終還是要看皇帝的臉色,這就是所謂的揣測聖意。

猜對了,皆大歡喜。猜錯了,違逆聖意,烏紗帽就會不保。所以有時皇帝真的龍顏大怒,宗人府想保全“罪人”也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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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要了解宗人府的全貌,不能只依託於影視資料,還應注重對史料的掌握。古代封建社會,是一個帝王專制的時代,所有的官僚機構,都是為皇權服務。哪怕是所謂的宗人府,有關押懲處皇親宗室人員的職責,那也僅僅只是關押和小有懲戒。相比那些被關押幽禁在大牢的普通人,生活條件要好得多。

說到底,宗人府,其實也是那些皇親宗室背後犯罪的“保護傘”。

參考資料:《明史》《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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