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無證酒駕撞死人逃逸!判3年多賠償22萬,卻因被打臉成了受害者!

最近,一則兩年前的判決文書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對事故中一無證酒駕撞死人逃逸卻只判刑三年零八個月讓很多人不解,雖然判決這名肇事司機賠償22萬,但其中保險就理賠了11萬,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如此多的過錯判刑3年多,對比很多同類型案件,讓人十分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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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發生在2016年的10月21日晚上,姚學恩開著單排貨車經過韓家門口時,撞到了韓梅梅的母親,並在撞人後逃逸,韓梅梅的母親在送醫後不治身亡,事情發生時,韓梅梅的父親也在家,便開車去追,在不到十分鐘內便截下了肇事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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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後的警方鑑定中,這名叫姚學恩的司機當晚屬於酒後駕駛,並且肇事逃逸,更為讓人驚訝的是他並沒有駕駛證,導致韓梅梅母親死亡,應該由他負全部責任,但是在法院判決他服刑3年8個月後,他提起了上訴,覺的量刑偏重,請求改判緩刑,也就是監獄外服刑,如果幾年內表現好,就不用在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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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受害人和肇事司機都提起了上訴,對於受害家屬提出的精神撫慰金五萬元,並改判肇事司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訴求不予支援,法院還是維持了原判,判刑3年8個月,賠償金22萬,被來終審判決就已經算完了,韓家人沒想到父親卻因為當晚的衝動也成了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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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成了受害者,文水縣南莊派出所給出的理由是當晚韓梅梅的父親追上肇事者後,情緒激動的打了肇事者兩個耳光,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要求韓梅梅的父親於2017年5月4日到派出所接受問詢,但是當天韓梅梅的父親到了派出所卻沒有見到派出所所長,於是就回家了,於是派出所第二次電話通知他去接受問詢,韓梅梅的父親拒絕了,之後便一直待在自己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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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在沒有去往韓家調查的情況下,直接把韓梅梅的父親列為了逃犯,全網通緝,這讓韓家一直蒙受在陰影中,對於事故當晚打肇事者耳光,是否造成故意傷害,韓家也並不同意派出所的意見,雖然肇事司機經過鑑定屬於輕傷二級,但是醫院也告知,憑藉CT並不能確定肇事司機的面部損傷是否由當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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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酒駕,法律一直是嚴懲,而這名肇事司機,不僅酒駕撞死了人,還沒有駕駛證並且在事故後逃逸,判刑三年多是否合理,這是無數人關心的問題,因為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這名司機顯然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對於當晚發生的肢體衝突,因為沒有目擊證人,韓梅梅的父親是故意傷害還是為制止肇事司機逃逸的正當行為,這應該明確給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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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判決能引起如此輿論的關注,本身就是對司法判決的質疑,希望能得到相關人的解釋,給群眾一個合理的解答,無證酒駕撞死人逃逸,判3年多賠償22萬,對此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面留言分享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