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李子柒停更,幕後的劇情是什麼呢?

最近,李子柒接受新華社採訪,說是“時代給了我一陣風”,時代,環境,粉絲等等成就了今天的李子柒。——嗯,時勢造網紅嘛,說得挺客觀的,當局者,還不迷,先小贊一下!

好,趕緊說重點:李子柒最近影片停更這個事兒。

很多人推測說是陷入了與資本的糾紛。如果說這是真的,咱們就等等看唄,事情還在進展中,也沒必要非火急火燎地要討個“真相”和“定論”,再說了,是不是願意告訴大家,也是人家自己的事兒。

但是呢,網紅圈裡,網紅們和MCN(網紅經紀公司)當然還有資本們,他們的“劇情”已經不少啦,來,複習一波,也許你就對這個圈裡的種種“撲朔迷離”和“是是非非” 有了自己的答案。

李子柒停更,幕後的劇情是什麼呢?

總聽說 MCN,MCN的,它到底是個啥?

這是個國外來的詞,英文的縮寫,簡單說,有點像娛樂圈裡藝人們的經紀人,咱們姑且叫網紅經紀公司吧。也可以說MCN是網紅和內容平臺間的中介,他們幫助網紅進行策劃和持續的內容輸出,在平臺上進行推廣和變現,在網紅獲得收益後他們按照比例分成,也可以叫網紅孵化器。或者你聽到的網紅背後的公會,也說的是這個。為了少整英文詞兒,後面咱們就統一都叫網紅經紀公司。

網紅和網紅公司的相處愉快嗎?

根據可以查詢到的統計數字看,網紅和網紅公司之前的法律爭議,從2018年開始是幾乎連年翻倍上升的,這還並不包括那些我們看不到的,沒有走到法律程式的爭議。與我們想象的不同,在絕大多數的糾紛中,網紅經紀公司都是原告,訴求是,網紅主播違反了當初協議的條款。

這個有點像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剛開始的時候,雙方都是一窮二白,或者說,至少未來的網紅還沒紅呢,大家就都擼起袖子幹唄,都不計較太多,先把公司幹起來再說。只能根據當時彼此的預期和設想,簽署一個協議或者合同,在具體的條款上可能本來就存在雙方不完全一樣的理解。但是,經紀公司,作為‘老司機“,肯定會為自己考慮得更周全,所以到後來也能在糾紛中更主動。

有一天,網紅真的紅了,蛋糕做大了,雙方的腰桿都硬了,想法也多了,都想要更多的自由和掌控權,分歧也就來了,爭來爭去焦點肯定就落在了當初籤的協議或者是合同上,問題解決不了,只能走法律程式。

誰能“贏”呢?

爭議的東西一般就兩個。一個是,錢。經紀公司這邊的訴求通常是要求主播網紅支付協議中某些條款的違約款,數額從幾萬到上百萬都不等。從我們能看到的案子裡面會發現,經紀公司是“勝多負少”,違約款大多都至少部分得到了賠償。想當網紅的第一步,看來得先補補法律課。

爭議的的另外一個,就是賬號的歸屬權。糾紛一旦走到網紅要脫離經紀公司這一步,主播賬號的歸屬就成了焦點。雖然,在很多協議中都規定了賬號歸經紀公司所有,但是在實際的裁決中還是會有不同的裁決。虛擬資產的歸屬權本身也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如果網紅離開了經紀公司還能繼續紅嗎?

你可能也知道,超過90%的大網紅們,背後都有經紀公司的推手。比如,李子柒和杭州微念,李佳琪和美ONE, 薇婭和謙尋文化等等。不是說像咱們一樣的“草根”,完全憑自己的單打獨鬥,就紅不了,但,有了經紀公司的加持,可以瞬間將你的小宇宙擴大很多倍。

網紅一旦紅了,有粉絲,有流量,有大把的現金收入,想自己單幹,是再正常不過的了。網紅離開經紀公司,有點像娛樂圈裡的明星離開自己的經紀人或者經紀公司,是“驚險的一躍”。雖然自己單幹,可以不用被人“管”著,掙了錢也不用再和別人分成。但是操的心和以前比也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以前只要在鏡頭前,做自己就行。現在可不行了,內容,渠道,品牌,平臺,粉絲,哪一個維護不好都不行。當然,可以僱人來做,但你得是所有事情最後拍板和承擔結果的人。當“老闆”從來不容易啊!其實不僅僅是網紅圈,在娛樂圈,包括,打工圈,創業圈,道理都是一樣的。人都有自己的長短板,全能的很少。網紅,網紅,我們看到的都是他們身上最“紅’的那一點,在競爭如此激烈的網紅圈單飛,得自己全身都是肌肉才行。

經紀公司離開了某個大網紅,能行嗎?

網紅經紀公司很多時候也叫,傳媒公司或者媒體公司什麼的,既然是公司,那肯定都想達到一個“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的效果,也就是不能單純的依靠某一兩個紅人來支援公司的現金流。所有的雞蛋都在一個籃子裡,風險是很大的。

然而,事實上,這些我們經常看到的上榜經紀公司,卻也都是單純依靠下面的一個或者少數的幾個紅人來支撐。經紀公司們也都知道這樣是不行的,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就是利用自己的資源和渠道,再從零開始複製一個大網紅,這樣的努力在經紀公司圈裡也從來沒有停止過。

但是好像,至少到現在,我們還沒看到這種商業模式的成功。就像李佳琪在魯豫有約裡說的:複製一個李佳琪是不可能的。如涵曾經想過複製張大奕,最後卻失敗了;美ONE曾經想複製李佳琦,同樣失敗了。

一個網紅能紅起來,真的是要天時地利人和,還得老天爺雙手託著你才行,

哪個地方有了一頭髮絲的不到位,都紅不起來,這就是為什麼經紀公司想複製網紅的計劃總是會落空的,因為人算不如天算啊。

經紀公司們真的都很有錢嗎?

很多想進入這行的親們認為,經紀公司都很有錢,XXX和MCN鬧掰了,就是和資本鬧掰了。其實不然,現在市場上幾萬家的網紅經紀公司,95%其實都掙不到錢,甚至養活不了自己。我們經常會看到經紀公司的人說,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一下子就賠光了。

網際網路是大把燒錢之後,可能啥都見不到的行業,一點不假。確實也有一些掙到了很多錢的經紀公司,因為他們旗下的一兩個紅人在整個平臺上就可以舉足輕重。

在風投圈裡,對網紅經紀公司的態度也是謹慎的,因為很顯然,因為明星是不可複製的,這種模式也就是是不可複製的,不能規模化的,天花板是很容易看得見的。而且經紀公司對頂流的明星嚴重依賴,無論是明星主動解約還是被動違約,都給經紀公司造成很大的風險。雖然叫風險投資,但他們肯定都不喜歡風險。

最後,話又說回來了,咱們作為觀眾,希望看到的是“李子柒”們持續的高質量內容,希望咱們心中的達人和紅人都健健康康得能為大家創造一個又一個驚喜。在這背後,紅人,經紀公司,資本應該互相成全才是。

和氣生財,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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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釋出文章的時候,都感覺像在大海里拋了一個漂流瓶,我在這個瓶子裡都會塞進一個小紙條,上面寫:

願那個撿到我的你,今天都有一件好事情發生!

那下次見啦,當然前提是你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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