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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在纏足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古代女子為什麼要裹腳?

不知道你是否知道這樣的一句話: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這個裹腳的來歷和這個差不多: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湎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后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臺,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臺中設定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在纏足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正如少數民族的紋面、黑齒、撐耳洞一樣,漢族的纏足也是對人身體的一種摧殘。在男強女弱的男權社會,婦女只是附屬品,是以服從的面目存在和求生存的。男人欣賞的是一種柔弱的、病態的“美”,這就包括女人的小腳,按現代醫學來解釋就是“戀足癖”。

他們把小腳視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愛撫中可以起到激發男人性慾的作用。清初的戲曲家李漁在《笠翁偶錄》中寫道:“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說的非常直白和露骨。“愛蓮居士”們著書立說,把婦人的小腳評級分檔,加以點評:1尺寸:三寸以內為金蓮,四寸以內為銀蓮,大於四寸為鐵蓮;2質量:忌太胖、太瘦,要求勻稱適度;3膚色:要求白、嫩、細;4周正:左右腳均勻對稱,不走形————洋洋灑灑,津津樂道,歪理異說,不一而足!

在清代有這個說法,相親時先看小腳,再看樣貌,女子只要有一雙出色的上品“金蓮”就可以嫁到富貴人家。馮驥才的小說《三寸金蓮》寫道,平民女子戈香蓮,為改變命運,吃盡千辛萬苦纏出“比菸捲長點兒”的小腳,最終嫁入豪門。在“戀蓮癖”的夫家,為能在眾多小腳妯娌中爭寵立身,她鬥智鬥勇,不惜自虐二次纏足。待到女兒纏足的年齡,身心俱憊、痛苦不堪的香蓮動了惻隱之心,最終放走了女兒。

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中國婦女纏足之俗,究竟始於何代,眾說紛紜。

有說始自六朝,根據是南齊皇帝蕭寶卷,要潘妃用帛纏足,鑿金蓮貼地,行其上,謂“步步生蓮花”。有說始自唐代中葉,根據是杜牧有詩云:“鈿尺才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唐代一尺只抵明代七寸,六寸當為四寸二分,正合明代一般婦女所纏之足大小。有說始自南宋,根據建炎四年,開封有位尼姑李靜善,因貌似宋徽宗第二十女柔福公主,遂冒充被送到越州,宋高宗遣內侍前往驗視,見尼姑足大而生疑。

總之,纏足之始,眾議不一。但我國古代,並非婦女必須纏足,有不少少數民族之婦女均為天足,如蒙、藏、維、回、滿、苗等,即令是漢族婦女,也不全纏,凡從事“耕、桑、漁、樵、畜牧及雜役”等體力勞動者大多如此,而喜歡纏足者是“縉紳之家”。

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纏足之習風行,概因朝廷選美造成。歷代宮眷,為防“御前奔趨無顛蹶之患”,“皆不選纏足之女,是以民間爭相裹足,以避選美之令”,遂形成民風,是被逼無奈所成。後來,官勢之家婦女均纏足,本來不美,反而恥笑田野農婦天足是“還未進化”,偏見蔓延,不徑而走,相習成俗,甚至在宣化竟有“小腳會”,以小為榮。

因為纏足矯揉造作,違反生理科學,在近代遭到眾多進步人士反對。清光緒二十四年,上海成立“天足會”,勸導婦女不要纏足,天下一呼而立。北京也成立過此類組織,中流社會以上婦女不纏足者日多。

其實,自古婦女反對纏足者不乏其人。記得有如此一件趣聞:杭州人趙鈞臺到蘇州買妾,一媒人介紹一李姓姑娘,容貌絕佳,就是其足未裹。趙頗嫌之。媒人說此女很有詩才,趙想戲弄一番,便以弓鞋為題當面測試。此女不假思索,當即一揮而就,寫道:

三寸弓鞋自古無,

觀音大士亦雙跌。

不知裹足從何起,

起自人間賤丈夫。

趙自食其果,大慚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