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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的簡介

劍在中國文化與其它文化裡的括含範圍不同。如西方古代只有雙刃和直型的劍,對西方人來說刀也被定義為劍的一種。下面是小編為專門您整理好的:劍的簡介。

名為“Saber”(單刃的軍刀)、“Falchion”(單刃的彎刀)也被歸於西方文化中的“劍”一類。再如日本則沒有區分刀與劍,日文中的“劍道”或者“劍術”其實是中國唐代流傳到日本的雙手刀法。

在中國文化裡,劍與刀是兩種不同的武器,劍特別用來用來指“雙鋒直型刃”,而刀則是指“單鋒彎型刃”。

劍通常可以做出三種攻擊:截、削和刺。

劍由劍身和劍柄兩部分組成。劍身包括劍尖、劍梢。劍刃、劍脊;劍柄包括劍格和劍莖,絕大多數劍還帶有劍首可以系劍穗(系劍穗的稱“文劍”,常佩於古代文人身上,這種劍多作裝飾;不繫劍穗的稱“武劍”,這種劍才是用於武拼的)而有的劍還有劍箍。劍身安裝在劍柄上即可稱之為劍,通常配有一個劍鞘,可以套在劍身上有保護劍身和方便攜帶的作用。

中國在商代開始有制劍的史料記載,一般呈柳葉或銳三角形,初為銅製。當時通常是作為長兵器之下的輔助武器,但在吳、越等河川較多的地區則因水戰較多而是將劍作為主要武器,春秋時代的名劍也因此大多出於這些地區。

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朱開溝遺址出土的“鄂爾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銅短劍”,是我國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銅劍,約在早商時期的公元前15世紀。此劍通長25。4釐米,劍身近似柳葉形,厚脊,雙面刃,直柄,中間有兩道凹槽,柄首略呈環狀,柄與劍身銜接處的兩側有凸齒,劍身向下斜凸成鋒,柄部纏繞麻繩。

春秋戰國,為步戰主要兵器,不斷加長。湖北江陵望山一號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踐劍全長有 55。7釐米。 漢武帝時,有超過3尺,劍刃由兩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劍鋒的夾角由銳加大。 東漢,逐漸退出了戰爭舞臺,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 漢代後銅劍漸被鋼鐵劍替代,並趨於定型,即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莖端設環處稱鐔,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 隋唐,佩劍盛行。《隋書·禮儀志》載:“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抒以凌雲壯志或表現尚武英姿。 後劍與道教接上不解之緣,成了道士們手中的法器之一。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侯,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採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

劍的簡介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祖」,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製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雲:「 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一鏘﹞,謂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 」。又考古記雲:「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劍的形制大略有:早期短劍流行於西周早期,典型式樣有:柳葉形扁莖式,其整體呈柳葉形,沿鍔磨成圓鋒銳角,臘中央略微隆起,沒有劍格,臘和莖沒有明顯的分界,莖扁而有兩穿。

薄臘無格圓莖劍流行於春秋早中期,典型式樣有:薄臘圓莖短體式,其臘如葉狀,中脊起稜,至從末端延長成為圓莖,雖莖較為細長,然而整體仍為短劍式;薄臘銳下圓莖式,其臘扁平而薄,鋒斷,下端斜收呈尖銳狀,脊凸起延長成圓莖,但無首亦無格。

無格斜從扁莖劍流行於春秋晚期,其基本式樣為:兩從較寬而臘短,中脊呈直線狀隆起,兩從微斜而凹,下端平,無格,或格不連鑄,扁莖有穿。

厚格劍流行於春秋戰國之際,典型式樣有:斜寬從狹前鍔厚格圓莖有箍式,其背呈直線,斜從而寬,前鍔所收略同,格為倒凹字形,但圓莖上有兩道箍,便於纏緱。

薄格劍盛行於戰國時期,兩從均勻,臘有長有短,劍格薄,圓莖無箍。

《史記》中曾有記載,“天下之劍韓為眾,一曰棠溪,二曰墨陽,三曰合伯,四曰鄧師,五曰宛馮,六曰龍淵,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將。”《吳越春秋》記載:”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劍,特鋒利,為干將莫邪所從出,亦名川也。”據范文瀾《中國通史》記載:“河南西平有冶爐城,有棠溪村,都是韓國著名鑄劍處。西平有龍淵水,淬刀劍特堅利。”他告訴筆者,西平棠溪春秋屬楚,戰國屬韓,是當時冶鐵鑄劍的勝地軍工基地,距今已經有二千七百年的歷史。先人們在這裡開創了中國的鐵器文明,輝煌了中國的寶劍文化。

西平縣春秋時屬楚,戰國時歸韓。縣西有古柏城,屬柏皇氏原封地。周邊有九女山、蜘蛛山、跑馬嶺。山下有棠溪湖、棠溪河,山上有棠溪源。棠溪流域是戰國至晉代的重要冶鐵基地,是中國迄今發現最早、保護最完整的冶鐵遺址區。自秦至唐憲宗元和年間的上千年,歷代中央政府均在西平設定鐵官,督辦兵器製造。元和十二年冬,唐憲宗發兵平定中原叛亂,將棠溪冶鐵城夷為平地,自此,棠溪寶劍從歷史上消失。

棠溪冶鐵遺址位於西平縣酒店鄉酒店村南五百米的棠溪湖兩岸,南系龍泉河,北接棠溪河。在冶鐵遺址南部有冶鐵爐。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國著名歷史學家范文瀾先生曾兩次來西平考察。一九五九年,文物專家張靜安前來考察,最早發現了一處儲存完好的冶鐵爐。冶鐵爐為橢圓形,直徑零點八米左右,深一米多,冶鐵爐壁呈現有焦煳色的烈火燒烤痕跡。這一重要發現,揭開了人們認識古代冶鐵鑄劍歷史新的一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由上文可知,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干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