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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春筍就去公園裡挖?湖北一大媽挖竹筍破壞公園竹林,被抓後稱:又沒人要

想吃春筍就去公園裡挖?湖北一大媽挖竹筍破壞公園竹林,被抓後稱:又沒人要

5月12日,湖北襄陽,大媽公園挖筍成風令公園管理方頭疼不已的新聞引起網友熱議。據報道,在襄陽一公園內,雨季到來長出了不少小竹筍,一些大媽見到以後吃春筍不在市場上買,而是拿著袋子跑到公園裡挖,把公園的竹林弄得一片狼籍。

據現場影片顯示,為了保護竹林,公園的管理人員也在加強巡邏,只是還擋不住大媽的熱情,稍不注意大媽又採摘了不少。在公園的竹林內,竹子已經變得有些稀疏了,好好的風景也成了一片狼藉。

現場的大媽都是拿著袋子,即便被抓了也是各種理由開脫,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對此公園的管理人員也很苦惱。一公園保安上前阻攔大媽,問:“你覺得這種行為對嗎?”大媽認為這些春筍沒有人要,挖一挖也無妨。保安對此解釋道:公園裡的一草一木都不允許私自採摘。大媽聽完把挖到的春筍交給了保安。還有大媽向保安表示自己是看到有人此前曾挖了一大袋子,提都提不動,才來挖的。

管理人員稱,從雨季到來後,公園的竹筍都悄悄的冒頭,這些竹筍都是以前枯萎的竹子重新長出來得,如果新竹筍持續被挖,竹筍無法完成更新,竹林將越來越稀。據專家介紹,公園裡的竹筍並不是食用的竹筍,口感也並不好。

想吃春筍就去公園裡挖?湖北一大媽挖竹筍破壞公園竹林,被抓後稱:又沒人要

想吃春筍就去公園裡挖?湖北一大媽挖竹筍破壞公園竹林,被抓後稱:又沒人要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對這種行為表示指責:“本來就不能吃,為什麼要挖?”、“太自私了”、“這種愛佔小便宜的毛病早該改改了”;還有網友建議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損害公共資源,應該處罰”。

想吃春筍就去公園裡挖?湖北一大媽挖竹筍破壞公園竹林,被抓後稱:又沒人要

此前,北京一大媽公園挖筍20多支被罰50元,私自採挖竹筍被沒收。據報道,4月29日上午,北京海淀區某執法隊開展文明遊園專項執法行動,在此過程中發現,有遊客私自在公園內採挖竹筍,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經過現場檢查,一位五六十歲的女遊客竟私挖竹筍二十多支!長的七八十釐米,短的二三十釐米。依據《北京市公園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款公園內禁止採挖植物的規定,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50元罰款,並沒收私自採挖竹筍。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罰的太少了”。

公園裡的竹筍,是公園生態系統中的一部分,也是人們共同的財產,想吃春筍卻佔起了公園的便宜,這樣的便宜不應占也佔不得。

瀟湘晨報記者張嶽 實習生王鵬輝 綜合襄陽電視臺、北京日報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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