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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隻還了1萬,欠債人給債主打1億元收條!法官操碎了心:這都沒看出來?

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們難免出現一些小疏忽、小差錯,很多時候我們會因為一些小細節而造成嚴重的後果,一字之差,天壤之別。

3萬隻還了1萬,欠債人給債主打1億元收條!法官操碎了心:這都沒看出來?

△圖源網路 圖文無關

申請人蔣如某與被執行人蔣海某交通肇事附民賠償一案,因被執行人在履行了1萬元後剩餘2萬元一直未履行,執行法官遂將被執行人蔣海某通知到雲南保山市隆陽區人民法院督促其履行義務。結果,蔣海某到法院後,神態自若,一臉輕鬆地對執行法官說:“我已經履行完了,現金支付的,而且還多還了一些。”說罷拿出一張收條,上面赫然寫著“蔣如某已收到蔣海某的10000萬元賠償”。看到收條上的金額,執行法官就有疑問:一個普通的附民賠償不可能出現那麼高的賠償金額,對比裁判文書,才發現事有蹊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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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申請人蔣如某來到法院後,執行法官詢問是否收到被執行人的還款,他竟然說:“收到了,還寫了收條。”這個心大的申請人真是愁壞了執行法官。執行法官又問他:“你收到多少錢,請你認真看一下收條!”申請人蔣如某仔細端詳了幾遍也沒有看出有任何端倪。執行法官耐心的拿著收條給他看,“你的收條上寫著是10000萬元,一萬萬元是一億元啊,你是否收到那麼多錢?”這時,懵圈的申請人才恍然大悟,睜大雙眼說:“天吶,我就只收到1萬元,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那麼多錢啊。”這時被執行人蔣海某還是一口咬定錢已經還完了。

3萬隻還了1萬,欠債人給債主打1億元收條!法官操碎了心:這都沒看出來?

雙方僵持不下,分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楊宇和執行局局長聶江濤聞訊趕來,瞭解情況後,讓被執行人蔣海某提供這一億元的收入來源,並證明在哪裡取的錢?怎麼取的錢?在哪裡怎麼支付給申請人的?問題直接切入要害,“一套組合拳”下來,被執行人被問得啞口無言,應對不上,在進行了一番思想教育後,最終被執行人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只還了1萬元錢,還欠申請人2萬元錢,並表示自己定會按調解書來履行。

法官提醒,生活中需要書寫的地方很多,比如借條、收條、籤合同等等,凡是要簽署姓名的地方都要仔細核對,耐心看清楚,特別是數字類比較容易因粗心出問題的地方,一定要慎重。透過上述真實案例,望廣大群眾引以為戒,不要因一時粗心大意,而釀成無法彌補的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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