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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時期女人極高的婚戀地位!

導讀

西夏,似乎是一個被歷史遺忘的朝代,二十四史不曾記載,宋朝稱之為“外國”,就連帝王陵墓,也只剩下殘垣破壁。一個統治了中國西邊195年的王朝,留下來的歷史卻如此荒涼。

關於西夏王宮、陵墓是如何消失的,我們無可考證曾經。雖然眾多文學家認為是蒙古軍所致,畢竟他們的祖先成吉思汗是死在征服西夏的路上的,但卻一直沒有實質性的文字證據可尋。

西夏時期女人極高的婚戀地位!

曾經與宋、遼三國鼎立的夏王朝,在李元昊被兒子殺死之後,便進入了女子專政時期,俗稱“母黨專政”,而這一現象,也改變了西夏的發展,並且持續了很長時間。

西夏時期女人極高的婚戀地位!

西夏女子極高的婚戀地位

同時期的中原女子,在倫理綱常驅使下,已經成為男人的附屬品時,西夏的女人,卻展示著他們強大的軍事與政治能力。而且還會有一些很奇怪的現象,比如:

一、西夏的沒藏太后,二婚且私生活雜亂,為何沒有大臣彈劾,反而輕而易舉地控制西夏王朝多年?

二、貴為太后的沒藏氏,可以光明正大地與情人出遊,情人們也可以自由地出入後宮,而這些行為,如果在中原王朝,必然會引起軒然大波,而在西夏,為何能被理解且接受呢?

三、夏毅宗的第二任皇后大梁氏,同樣私生活混亂,且全民皆知,又為何沒有大臣指出?

西夏時期女人極高的婚戀地位!

後宮干政,外戚奪權,雖然在中原的封建王朝也存在,但她們干政的道路,障礙不斷。唐朝是中國歷史中,最為開放和最具有包容性的朝代,唐朝的女人們,也比其他朝代的女人們地位高,但即使這樣,武則天登基為帝,也是工於心計、踩著無數人的鮮血走上去的。同樣的沒藏太后,大梁氏,跟武則天的遭遇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之處,為何她們的專權之路,並沒有受到倫理綱常的約束?

其實,這些在我們看來匪夷所思的事情,在當時的西夏,確是受法律認可的。

在俄羅斯東方文獻研究所,收藏著一部西夏的法律專著《天盛律令》(《西夏法典》),是西夏時期的法律規定,裡面記載著不少與女性相關的婚戀權利:

1、叔侄、兄弟可以互娶;

2、女性與男子結為夫妻後,如果一段時間後不再喜歡,女性可以重新選擇心儀之人,與之結為夫妻,如果想重回夫家,也是可以的,且原夫不可以阻攔;

換言之,只要不存在血緣關係,皆可結為夫妻。

西夏時期女人極高的婚戀地位!

西夏是一個由奴隸制度向封建制度轉換的遊牧民族,在這個過程中,遊牧民族的風俗依然很突出。對比於中原女性,遊牧社會當中女性的社會地位,要比在農耕地區的女性社會地位高出許多。

宋朝官員上官融所著的《友會談叢》中,也記錄了西夏的一些婚姻風俗,即當地為一對私奔殉情的男女舉行葬禮,載歌載舞。因情而死,党項人並不感到悲傷,反而認為這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俗重死輕生 ,侮法忘義 。凡育女稍長,靡有媒妁,暗有期會,家不之問。情之至者,必相挈奔逸于山巖掩映之處 ,並首而臥,繩帶置頭,各悉力緊之 ,倐忽雙斃。二族方率親屬尋焉,見而不哭,謂男女之樂何足悲悼。用繒彩都包其身,外裹之以氈,椎牛設祭,乃條其革,密加纒束 。然後擇峻嶺架木,高丈餘,呼為女棚。遷屍於上,雲于飛昇天也。二族於其下擊鼓飲酒,數日而散 。

在党項人那裡,自由戀愛和私奔是很正常的。法律賦予了西夏女人主宰自我命運的權利,西夏的女人擁有著極大的戀愛和婚姻自由,社會的道德對她們也分外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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