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原】過期的一次性醫療用品重複滅菌使用可以嗎?

作者:感控plus運營團隊

蘭乖平

編輯:董宏亮

導 語

感控管理的您有木有接到過來自臨床科室的諮詢電話:“XX一次性物品,在無菌手術室開包後沒有使用,可以低溫滅菌嗎?”; “XX一次性物品使用量很小,現在過期了,可以重新滅菌使用嗎……?”面對來自臨床一線的問題,我們該如何給出權威且又有指導意義的答案呢?

首先想到“網路詞典”快速查詢,還真搜出來一堆相關的帖子呢,看樣子,對此問題存在疑惑的人不在少數,先聽聽大家的討論:

A君

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大多是廠家經過環氧乙烷滅菌的,既然沒有使用過,為減少一次性耗材浪費,以及減少醫療廢物的處置汙染,再經環氧乙烷滅菌一次應該沒有問題的。

B

君:

“一次性使用”——這句話本身就給人以無限遐想啊。當一次性醫療器械在有效期內開啟後,沒有使用的情況下,妥善儲存,嚴格清洗消毒滅菌後應該可以使用。理由是:既然是一次性使用,那至少得在使用一次以後再說吧。

C

君:

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即使開包未用也視為使用過了,不可以再次滅菌使用。

D

君:

一次性是指只可以使用一次,開包後一次沒用怎麼叫使用一次了呢!歐美國家的一次性醫療器械根據器械分類是可以再次重複使用的,但對使用的次數的滅菌要求都有相關規定。如果只是開包,有的還是在手術室開啟的,並沒有使用過,為什麼不可以再次洗消打包環氧乙烷滅菌後使用呢!生產廠家出廠時也是經過環氧乙烷滅菌的。只要生物指示劑檢測合格就可以,這是國際金標準。

E

君:

只能一次性使用,至於歐美國家的一次性醫療器械根據器械分類是可以再次重複使用的話題,除非咱們國家有明文規定。無論在什麼地方開啟並沒有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再次清洗打包環氧乙烷滅菌後使用,對使用者到底有多少影響誰也無法知曉。

F

君:

看了很多老師的回覆僅是以規範要求為由,並用“絕對”的口氣認為一次性物品僅能一次性使用,果真所有的規範都是正確的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所有的規範都制定好就可以一直沿用了,而事實當然不是,所有的規範包括法律都是在不斷的修訂,這就表明所有規範都會隨著實踐的驗證而不斷更新,作為一個院感管理者如果都是生搬硬套拿規範說事,那不就是“死讀書不如不讀書”了嗎?最可怕的是這種態度,是否會讓臨床醫務人員很受傷呢?

G

君:

本人認為開包後不得重新滅菌使用。就像前面幾位發表的一樣,要考慮材質。但不難否認,目前我們的標準高於國人的承受能力,經常碰到臨床醫生提出異議:“在國外都可以複用,為何在國內就不可以。”期待國家結合國情,結合所用一次性醫療器械的各項指標,結合國外管理模式,儘快出臺可行性規範,也減少院感人與臨床科室之間的“貓鼠遊戲”。

激烈的討論仍在進行中……

好吧,討論休息階段,請容我插句話:一次性醫療用品重複滅菌必須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一、器械材質:

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材出現過期,不僅僅是一個無菌的問題,器械材質會不會老化?經過重新滅菌後其結構、效能會不會發生改變?

二、汙染問題:

過期的一次性器材說明是非無菌的,可能會有細菌汙染,而重新滅菌前處理方式是否符合規範?清洗消毒的引數有沒有標準可循?若經環氧乙烷滅菌後會不會造成熱源和微粒的汙染,這些都對使用者存在風險。

三、滅菌劑疊加:

任何材質都會吸收環氧乙烷,只是殘留量的多少而已,多次反覆滅菌會造成環氧乙烷殘留量的疊加!過多殘留的環氧乙烷如果進入病人體內,會與血紅蛋白結合,造成缺氧。對於很多本身缺氧的患者來說,更加重缺氧症狀。

其實,早在2006《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中就明確要求: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器具不得重複使用。

如何解決這個鬧心的問題呢?筆者建議:做好使用前的評估、做好採購計劃,不能因為我們的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而糾結於國家規範的要求吧,至少目前是介個樣子滴~~~

站在醫療安全的角度,理性分析一次性無菌物品重複使用的問題,期待您透過留言區參與討論!歡迎拍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