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劉備,我們腦海中會立刻浮現出一個高大偉岸的正人君子形象。
為了君子口碑,他可以三讓徐州,三次拒絕陶謙的美意;為了天下蒼生,他可以面對著曹操大軍的追殺,仍然要帶領著十萬新野百姓逃難;為了振興漢室,他可以一輩子戎馬征戰,誓死要匡扶漢家江山,與曹賊勢不兩立……
在通篇《三國演義》中,我們可以看到太多這種對劉備的正面描寫,不勝列舉。劉備的正人君子形象也因此深入人心,無法動搖。
然而,歷史上的劉備真的是一個正人君子嗎?
未必。
事實上,在陳壽的《三國志》裡隱藏著兩個小細節,這兩個細節很微小,很容易被人忽視。但是,透過這兩個小細節的挖掘和解讀,我們或許可以看出劉備的真本性。
一、 酒後吐真言
第一個小故事發生在劉備征討益州(四川)的過程中。
眾所周知,劉備之所以能夠和曹操孫權三足鼎立,就是因為他佔領了益州。益州本來是劉璋的地盤,在劉備入蜀時,龐統曾經多次勸劉備在酒宴上刺殺劉璋,進而霸佔益州。但劉備卻表示同為漢室宗親,於心不忍。後來,劉璋主動獻出益州,劉備一度還有所謙讓,感覺像是被逼無奈才搶佔了益州一般。
但實際上真是這樣嗎?在《三國志。龐統傳》中記載了一個“劉備酒後吐真言”的小故事,或許可以改變你的看法。
《三國志》中是這樣記載的:
(劉備)還向成都,所過皆克。於涪大會,置酒作樂,謂統曰:”今日之會,可謂樂矣。“統曰:”伐人之國而以為歡,非仁者之兵也。“先主醉,怒曰:”武王伐紂,前歌後舞,非仁者邪?卿言不當,宜速起出!“於是統逡巡引退。
這段古文的意思是說:劉備和劉璋反目成仇後,率軍攻打成都。戰爭進行的很順利,很多城池都被輕鬆的攻破。於是,當大軍到達涪州(今涪陵)這個地方時,劉備便擺下了一場酒宴進行慶祝。
酒席間,劉備很高興,所以就多飲了幾杯酒。不覺間,劉備喝醉了,就發出了一句感慨:“今天這場酒宴,可以說是太痛快,太開心了!”
看到劉備這番志得意滿的模樣,龐統起身說道:“把討伐別人的疆土當作為一種開心之事,這可不是仁義的君主應該做的。”
劉備本來還興致盎然,聽完這話立刻大怒。他當時已經喝醉了,於是大罵一句:“你這話說得不對,趕緊出去吧!”說完竟然當著眾人的面,把龐統給轟出了酒宴。
可以看出,《三國志》中的這段描寫和我們通常認識的劉備果真有著很強烈的反差。首先,他酒後吐露了真言,表達出了對即將佔領益州的喜悅,根本沒有那種不忍搶奪同姓宗親基業的糾結心情。其次,他乘著醉意大罵龐統,竟然將這位頂級謀士轟出了酒宴,一點也不像我們所知的那位禮賢下士的劉玄德。
然而,《三國志》是正史,這裡面描寫的劉備,才更加接近歷史上真實的劉備。面對號稱天府之國的益州,面對即將到手的疆土和基業,劉備也曾經垂涎三尺,也曾經不擇手段。
二、為漢獻帝發喪
第二個小故事,則發生在劉備稱帝之前。他為了當皇帝,還曾經迫不及待地為漢獻帝發喪。
《三國志。先主傳》中記載:
二十五年,魏文帝稱尊號,改年曰黃初。或傳聞漢帝見害,先主乃發喪制服,追諡曰孝愍皇帝。
這段史料是說:在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曹丕篡漢自立。劉備知道大漢已經滅亡了,於是便打起自己稱帝的心思。此時,有人傳言說漢獻帝劉協已經被曹丕殺害了,劉備非常痛心疾首,於是就給漢獻帝發喪弔孝,甚至還為漢獻帝上了一個諡號,叫做漢孝愍皇帝。
可是,漢獻帝劉協真的被曹丕殺害了嗎?顯然沒有。
事實上,曹丕篡漢之後,不僅沒有殺死劉協,而且還給了劉協很好的禮遇。他把劉協封為了山陽公,並以河內山陽郡(今山東鉅野縣)作為封國。只要在山陽郡境內,劉協仍然可以使用天子儀仗,享受所有天子的待遇。曹丕甚至還把劉協的兩個女兒納為了嬪妃,以示對劉協的尊敬。就這樣,劉協又舒舒服服地做了14年的山陽公,一直到了曹丕的兒子魏明帝時期才去世。
而劉協受到的所有一切禮遇,曹丕都曾經以詔書的形式昭告天下,劉備不應該不知道。
那麼,既然劉備心知劉協未死,為什麼還要心急火燎,不分青紅皂白地給劉協發喪和上諡號呢?
原因很簡單,如果劉協還活著,劉備就無法名正言順的稱帝,畢竟天下不應該有兩個劉姓的大漢天子。而假如劉協已死,劉備作為割據一方的劉氏宗親,自然可以順理成章的稱帝,以延續大漢的社稷。
所以,劉備為了坐上皇帝的寶座,就自導自演地安排了一出好戲,命人傳言劉協已死,然後發喪、追諡,稱帝,整個流程一氣呵成,絲毫不見拖泥帶水。
而這一切,都被陳壽以一種隱晦巧妙的春秋之筆,如實的記錄在了《三國志》中。
總結:
從以上兩段史料,我們或許可以看出歷史上真實的劉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在他看似仁義和高尚的表徵之下,其實藏著深不可測的野心和詭謀。劉備和曹操一樣,也是一位亂世梟雄。只不過,他比曹操更善於偽裝,以此來招攬人心。
不過,我們也不能因此而貶低劉備。畢竟,在那個強者為王的亂世之中,白手起家的劉備並沒有其他的政治資本。
他沒有袁紹四世三公的出身,也沒有曹操挾持天子的優勢,更沒有孫權那樣可以依賴繼承的父兄基業。他所能做的,就只能是把自己包裝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仁義君子,以此在亂世之中謀求一席之地。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