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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土地作為農業經濟發展的一大成分,在現代看來也是十分重要的經濟形勢。在古代,單一發展的農業經濟是當時整個經濟的主要成分。

故此,以土地為載體的農業經濟要想得到較大的發展,必須要依賴於土地,加上沒有現代化的一些機械操作,使得古代對於土地的依賴是較為嚴重的。

故此,統治者多次頒佈一些土地政策來緩解土地之間的矛盾。在唐朝時期就實行了軍,但是軍銜制後面因為不符合社會的發展,被唐朝自行廢除。那麼唐朝的土地制度以及民生演變,究竟是怎樣體現在均田制中的?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一、均田制是民生理念實行的重要形式

1。均田制本身的性質就體現民生理念

在中國古代,土地是經濟發展的一個很大一個重要因素。每個朝代都有著自己獨有的土地政策。

總的一個土地政策的性質,都是為了緩和階級矛盾,促進社會發展。一般來說都是透過縮小社會差距,也就是縮小每個人在社會中的土地佔有額,來進行差距的縮減。

王朝統治者一般都會透過一些政策極力打壓一些人。大土地所有者,比如一些莊園主,地主之類的。那麼還會用額外的方式去補貼丟失土地的小農或者是擁有較少土地的小農。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這一系列措施都是有著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縮小社會差距,緩和社會的階層矛盾,從而促進社會較為穩定的發展。

唐朝實行的土地制度是均田制,均田制,可以很好地解決社會矛盾衝突的情況。並且均田制可以將土地和農村的勞動力很好地結合起來,以往的大土地兼併都是農村的勞動力與土地的直接收益是相分離的,中間是有著地主來進行一定的剝削,導致在集中。

唐朝根據上古的理念,均平中庸,農為正本,民為邦本等民生理念推行均田制,使得在唐朝時期民生狀況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因此,使得唐朝出現了較多的盛世。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關於均田至唐朝有著較為明確且嚴格的規定。一般來說,1

8歲以上的丁男,每個人根據國家規定,口分田80畝,永業田20畝

。超過了一定年齡的男子,大多數是老人,殘疾等,那麼一定的田畝數一般是45畝,另外寡妻妾口分田三十畝。

那麼對於戶主國家額外的再贈送永業田20畝口分田30畝。那麼其他的,比如從事工商業者,或者不是從事農耕經濟的人。永分田等都是要減到普通從事農業經濟的人的一半。這其實也是國家為了促使人們從事農業經濟的一種必行措施。

中國的古代社會畢竟是以農業經濟為主體,商業經濟的成分不應該佔有較大的成分。但是商業是可以賺取很高的利潤的,那麼趨利的人性也會使得人們去從事工商業,那麼國家統治者往往會出臺一系列政策來壓制工商業的發展,其中就有土地政策。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從事工商業的人,一般在社會上是賺取較多利益的,因為工商業的附加值是遠遠要高於農業經濟的,故此,對於不公平的土地政策,這些工商業者會用以賺取到的利潤去購買土地。在東南方的一些從商的家庭中大多都是這樣的。

除了從事農業經濟的人有優惠以外,那我一些其他的一些江湖職業的人,也是有著一定的土地份額,

比如寺廟中的和尚,以及江湖中的道士,術士的,都可以奮鬥到一定的土地額。

但是這樣的土地額與自耕農比起來是遠遠不夠的,大概得土地畝數也是和工商業者是等同的。由此可見,唐朝的統治者都是促使人們儘可能地從事農業經濟,儘管唐朝的工商業經濟十分的發達。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2、均田制是照顧社會的弱勢群體的

由於中國古代特殊的社會現象以及特殊的國情,甚至於特殊的地緣政治,使得中國古代的統治者往往都會採取以人為本的基本措施,來推行自己的仁政,以確保國家可以穩定發展。

唐朝也不例外,

唐朝的基本統治觀念也是以人為本,唐太宗在自己的政治觀念中也曾多次強調水能載舟

在唐朝土地政策的均田制的體現下,唐朝的均田制是比較照顧弱勢群體的。之前的王朝也採取過均田制,北魏,北齊,隋大多也採取過均田制,但是對於弱勢群體的照顧,並沒有唐代如此的周到。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北魏時期的均田制,雖然有著明顯的對於鰥寡孤獨可以分得一定的土地額外,但是其土地額太過於稀少,並且沒有足夠的勞動力去進行,故此,只能土地是處於荒廢的狀態。

隋朝雖然對於鰥寡孤獨有著一定的照顧政策,但是由於其政策的沒有及時實行,故此均田制的措施也並沒有此項內容。唐代除了在土地的份額上進行了一定的兼顧以外,還同時顧及到了勞動力的需要。

一些鰥寡孤獨的弱勢群體,他們是沒有足夠的勞動力進行土地的耕種,從而無法獲取足夠的生活來源,此時地方上的官僚須得協助這些人來進行土地以及農耕經濟的完成。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那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協助這些鰥寡孤獨等社會弱勢群體進行正常的生活,不至於過分領取國家的救濟糧。

當然,

唐朝畢竟是古代的封建社會,對於階層秩序等是比較嚴格的,官僚是有著對於土地的特權,做到這一點是必須的。有爵位的貴族,還有一些勳貴可以得到田畝100頃,

然後呢根據官品官階的不同,降到最少的五頃。

另外,不同官僚他們也有著不同的受甜,一些有著明顯血緣的貴族,得到的土地,肯定是要高於一些普通的官僚獲得的土地。那麼一些勳貴,也就是國家的兄關。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那麼得到的土地比普通的官僚還有一些有爵位的貴族要少,但是也是平常人家。得到土地的數倍了。

除此以外,各級的地方政府以及各級的官僚都可以分別領到一定的職分田,相當於古代的工資。職分田其實在古代是作為官僚俸祿的一個補充,那麼主要是在工作期間,可以使用這個田地。

當地方官或者一些官僚卸任或者開始轉任,那麼土地的所有權就需要歸國家。但是總

來說,唐朝的均田制是有利於民生的發展以及狀況的改善的。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因為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所得的土地已經足夠平時的生活,其實在較大程度上解決了較大的社會矛盾。至於官僚獲得的較多的土地,也是由於封建社會的階級性的以及官僚特權所製成的。

二、土地在唐代中後期走向集中

1、安史之亂是重要的分界點

均田制有好處,當然也有弊端,均田制的實行,前提是國家要有足夠的土地,

但是隨著唐代政治經濟的發展,土地兼併風氣盛行,國家逐漸並沒有足夠的土地庫存,故此只能從片面上去壓抑土地兼併。

因為小農經濟的脆弱性,一旦遇到天災人禍,小農不得不將自己已有的土地進行變賣,那麼土地資源又會重新流回到貴族或者一些官僚的手中。此時小龍沒有了土地,那麼國家會進行一定的幫助,比如撥給土地。但是在此遇到天災人禍,小農還是會將自己的土地進行販賣。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故此,國家為了緩解此種現象,也在均田制下進行了嚴格的規定

,婦女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不會給予田地的那麼一些奴婢以及一些農耕工具,畜生等也不會再給予田地。

那麼一些偏遠地區,本來的田地就很多,故此國家也不必再免費撥給田地。

唐朝政府出臺的一項政策,大大擴大了土地買賣的一個範圍,就是土地可以跨區域的買賣,之前的土地買賣是隻能在本地買賣,大多是買賣給當地的地主。

但是唐朝規定凡遷徙或者是窮,沒有辦法安葬的人,可以出售田地,然後由窮的地方。轉移到較為富裕的地方也可以賣田地,那麼其實擴大了土地的售賣範圍。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土地的售賣是可以緩解當時社會上的一些民生波動的,畢竟一些自然災害,國家沒有辦法進行有效的干預,只能從土地上緩解。但是當這些自然災害一旦平定的時候,那麼此時的貴族和地主就會擁有較多的土地。土地呈現高度集中化,主要的分界線是以安史之亂為分界點。

2、集中下的土地不利於民生髮展

在唐朝中後期,尤其是安史之亂之後,國家並沒有足夠的田地進行撥給,於是很快廢除了均田制,土地很快又重新流轉到一些貴族官僚的手中

,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土地所有制。

所以當時有很多的貴族都是莊園主,也就是說土地的兼併達到了一定的限度,甚至可以組成莊園的模式。

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讓土地制度和民生髮生演化的?

由於唐朝當時的中央集權呈現衰落的態勢,故此只能透過稅法或者一些財政的改革來緩解土地兼併的趨勢。土地兼併也是不利於民生的發展的,所以在唐朝中後期,農民起義頻繁爆發。

三、總結

土地是一個國家的立身之本不管是古代一好還是現代也好,都是國家的重要經濟成分。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物質生活資料,其政策的實行也是重中之重。也難怪唐朝統治者如此重視均田制中的一些民生觀念的貫徹。

參考文獻:

1、《新唐書》

2、《舊唐書》

3、《隋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