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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秦國統一天下,到底誰是最大受益者?

商鞅變法,是歷史上一次成功的變法改革,它為什麼能成功的根本原因在哪裡?要弄清這些問題,必須瞭解當時東周社會基本概況和奴隸封建社會各階層的基本概況,綜合這些基本情況以後,才能得出相對合理客觀的回答。歷史在那個戰亂數百年的東周時期,選擇了商鞅變法,選擇了秦國統一天下,並不偶然的,而是奴隸社會邁向封建君主專制社會的必然。

商鞅變法,秦國統一天下,到底誰是最大受益者?

商鞅變法前的秦國社會是個什麼樣的社會?是封建奴隸社會。秦國原是周王朝的附庸國,秦人的先祖是負責為周王朝養馬的。自秦襄公護送周平王東遷有功,才被周封為秦伯,列入諸侯。周平王向秦襄公許諾,若秦襄公能奪回被犬戎所佔的周疆岐豐之地,則可作為秦國的封地。至此,歷史上秦人拉開了與西戎部族長達數百年的征戰序幕。從秦襄公開始,秦人收復了岐豐之地,公元前7世紀秦穆公在位時期,秦國的封國領地進一步拓展,秦穆公征服了陝西西北一帶西戎原始部族鯀諸、錕戎、翟、嫄、義渠、大荔、烏氏、朐衍八國和數十個原始小部族。

自秦襄公以來,秦人長期生活在原始戎狄部族周圍,與戎狄人作戰,以征服部族的地位長期在戎狄各部落中過著馬背上刀口舔血的生活。秦人一次次浴血奮戰征服周邊一個個大大小小的原始部落,這些被征服的原始部落人成為秦人的俘虜,生活的地方也被劃入秦國的範圍。

在古代部族之間的戰爭通常是勝利者把失敗者當作俘虜,勝利部族人通常虜掠失敗部族的人和財產作為自己的財產。這些俘虜就奴隸,是征服部族人的私有財產的一個組成部分,奴隸通常是被主人所役使強迫從事勞動的,通常為主人從事耕種。古代的奴隸因為要為主人從事耕種,所以住的地方都是在耕地旁邊。奴隸是不能住在方國以內的,古代的“國”其實就是城池。此因,奴隸社會就有國人與野人區別。如《史記。秦本紀》“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秦穆公的馬被野人分食了,秦穆公沒有責怪他們。如《史記。周本紀》對周厲王暴政的記述“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如果我們把這句話理解為整個封國範圍的人,那就錯了,這裡的“國人”只是有權參政的征服部族的族人,而不是指包括野人在內的所有人,只能理解為,周厲王的暴政惹惱了他所有宗親。

國人和野人是因為征服部族與被征服部族的社會階級的分化,是戰爭的產物,因而國人與野人之間是有非常嚴的界限的,這種界限根本就是來自戰爭的仇恨和無限的剝削。秦國是靠秦人征服各原始部族慢慢擴充套件起來的,秦國的社會構成上層是征服之族的國人,下層則是被征服之族的各原始部落的野人。這大概是商鞅變法之間秦國的社會概況。

商鞅變法,秦國統一天下,到底誰是最大受益者?

春秋戰國時期的秦國為什麼要變法?這都是因為外部的矛盾促使的,外部的矛盾在於各國的吞併戰爭加速加大。戰國初期魏文候在魏國推動李悝變法,經過數十年的厲行變法,魏國實力大增,一躍成為東周各諸侯國最強大的國家。魏文候時期,魏將吳起率兵攻佔秦國河西地區。透過變法強大起來的魏國,讓當時天下諸侯看到這種新生的封建制度在春秋奴隸制面前的強大力量,同時也感覺到,在這種強大形勢下的生存危機。一時間山東各國有所作為的君主紛紛改革奴隸舊制,向新生的封建制度要生存要發展。秦孝公即位時,山東各國史上著名的君主齊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悼王、韓哀侯、趙成候在自己的封國內已經做出了成就,司馬遷在《史記》中說,“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強國六。”此時的秦國,剛歷經四代國君亂政,比起強大的山東六國,可謂是又窮又弱。雖為諸侯國,可山東諸侯視秦國為野蠻族。“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

商鞅變法,秦國統一天下,到底誰是最大受益者?

商鞅相秦,“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紛華”。雖說短短數十字記載,卻是史上一次前無古人的大變革。何以見得?

消滅國人與野人的社會階級政治法律上的桎梏。商鞅變法之前的秦國社會是處於春秋時期的狀態的,這種狀態是由國人與野人兩個對階級構成的奴隸社會和半農半牧社會。國人、公族、貴族長期處於社會的最有利地位,野人、農奴、賤族長期處於被剝削的地位。野人是佔了秦國的大多數,國人佔了少數。變法之後的秦國社會不再有國人與野人之分,原來的野人在進入國人之列。這是個了不起的變化,在等級森嚴的奴隸社會,奴隸、野人與國人、庶人是有嚴格區分的。從法律上,在同一件事上“刑不上大夫”,平民為輕,奴婢為重。如今,商鞅在秦國實行“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無疑是削奪了舊勢力的傳統特權,提升長期被剝削打壓的庶人的社會地位。如此一來,法律上的階級區別消失了。

商鞅變法,秦國統一天下,到底誰是最大受益者?

消滅了職業上的階級固化。古代職業為士、農、工、商。士是戰士、士兵;農是專門務農的農民;工商則專門從事買賣和工業的人。奴隸社會對於這四種職業是不可跨越的,《管子》說:“士之子恆為士,農之子恆為農,工之子恆為工,商之子恆為商。”春秋時期計程車,是社會職業地位最高的,由於軍政不分,士不僅可以為士兵,官家用人做官也是在士中選拔。

士,作為戰士、士兵,是不是誰都可以當兵?不是!戰國以前的各國士兵都是由國人組成的。《詩經》“公徒三萬”則萬人為一軍。春秋時期的戰爭規模不大概原因在此,主要因為野人不能成為衝鋒陷陣計程車兵,故全是國人參與的原因,到了戰國時期捲入戰爭的動則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原因大概也在此。春秋以前的兵役不是全民皆兵的,主要是因為社會階級和職業有著森嚴的規定,以國人為士,以國人為軍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征服部族與被征服部族之間的戰爭和剝削矛盾無法調和的原因。

商鞅變法,秦國統一天下,到底誰是最大受益者?

商鞅變法在秦國推行耕戰策能實行全民皆兵,除了外部戰爭加劇的原因外,更重要的還是在於法律上消滅奴隸制社會階級職業的矛盾,從而壯大秦國的軍事力量。士農工商職業上的變革,無疑是為秦國社會底層階級的人提供了上升的通道,得益者無疑是當時秦國剛剛擺脫野人、農奴身份的秦國新國人。

結語:篇幅有限,上面列舉了“國人”、“野人”、“士”“全民皆兵”這幾個概念,商鞅變法前後的差別,誰受益,誰受損透過對比,就再明瞭不過了。雖然在今天看來很平常,但對那個時代的人來說,這些變化都是破天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