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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談談社會中的自由

羅素:談談社會中的自由

現在我們探討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如果不是關係到其他個人,而是關係到社會本身,社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干涉個人的自由?此外,它是針對什麼來進行干涉的?

人們的需要各不相同,但有些需要應該是人類共同的,如對食物、飲水、衣服、住房、性和父母關愛的需要。(在氣候十分炎熱的情況下,衣服和住房並非不可缺少,但除了一些熱帶地區,它們也應該算作人類共同需要的東西。)

無論具體說來,自由還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只要上面所列的這些東西有一項得不到滿足,人們就無法獲得自由。這些東西是構成自由的最基本的要素。

這些最低要求是維持人們生存、種族延續所必需的,我稱之為實現自由的必需品,而此外的一些需要可以稱為慰問品或奢侈品。我想說的是,我們可以剝奪一些人對奢侈品的享受,來滿足另一些人對必需品的要求。這種做法並不違反政治上的基本原則。

也許在某些社會和某個時期很難實現這一做法,但這樣做並不違反自由的宗旨,因為同阻止某些人財富的過多積累相比,剝奪人們對於必需品的佔有,對於自由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

羅素:談談社會中的自由

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社會就會得到很大進步。例如,關於健康問題,在地方議會選舉中,一個引發激烈爭論的問題是:在公眾健康、產孕婦照護、嬰幼兒福利方面我們應該投入多少公共資金。

統計資料表明,這一方面的投入對於拯救生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倫敦的每個區鎮,那些有權勢的人互相勾結,大力阻止這方面資金的增加,甚至還想方設法地削減這方面的開支。

換言之,這些人為了享受一頓奢侈的午餐或者一輛豪華轎車,不惜將大批的人置於死亡的邊緣。由於這些人掌握了所有的傳播媒體,那些為其奢侈生活付出沉重代價的人們根本無法知曉真相。

而且按照精神分析學家所說,這些有權勢者自身也力圖逃避真相。這並不奇怪,因為他們的行為跟歷史上任何時期的貴族階級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我這裡想強調的是:這些人的行為是完全違反自由原則的。

我認為,社會有權力對其部分成員的財富進行干涉和調整,以滿足所有成員對於最基本必需品的需要。同時我也認為,社會沒有權力干涉那些並非以犧牲他人為代價而獲取的財富;這樣的財富包括各種思想觀點、科學知識、文化藝術等等。

社會不能因為多數人反對某種觀點,就有權干涉持此觀點者的自由;也不能因為多數人不希望知道某件事的真相,就有權把揭示此真相的人送進監獄。

羅素:談談社會中的自由

關於社會中人的自由問題,最重要的是區別兩種不同的財富:一種財富的獲得必須以犧牲他人為代價,另一種財富的獲得並不等於他人財富的喪失。

如果我獲取了超出公平標準的食物,他人就有可能因此而餓肚子;如果我獲得的是大量的數學知識,卻不會傷害到任何人,除非我是侵佔了他人受教育的機會。

應該指出的是,像食物、住房這樣的生活必需品,其基本需求在人與人之間差別不會太大,也不會造成太多的爭執。因此,這一類事情讓政府透過民主制度來採取措施,是比較適宜的做法。這裡,公平是首要原則。

在當代民主社會里,公平意味著平等,但是當今社會仍然存在著嚴格的等級,並且無論是社會上層還是下層,都認可這種等級劃分,所以並沒有真正的平等。

就拿當代英國來說,大多數拿工薪者對於國王的生活比他們體面得多,還是欣然接受的。因此,我在這裡將“平等”解釋為“引發嫉妒最少的分配”。

但是,在思想觀點、科學知識、文化藝術等方面,一個人沒有必要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佔有什麼。而且在這些領域裡,並沒有明確的利益之分。

羅素:談談社會中的自由

在思想觀點方面,只有透過自由競爭才能求得真正的知識。在經濟領域裡高喊了許多年的“自由競爭”口號似乎有些文不對題,它真正適用的地方應該是在精神世界。我們應該在思想上而不是商業中展開自由競爭。

問題在於,由於商業上的自由競爭實際上已經不復存在,那些成功者正試圖將其經濟實力運用到精神和道德領域,把所謂合乎正統的生活方式和思想強加給人們,以此作為對方生存的條件。

這是很糟糕的,因為“合乎正統的生活”就是虛偽,“合乎正統的思想”就是愚昧。現在遭遇到的危險是,每當我們要在精神和道德上前進一步,都會受到那股經濟力量的強大反抗。

其實,只要一個人的行為並沒有直接、明顯、無疑地侵害他人,他的自由就應該得到尊重。不然的話,人類攻擊性本能就有可能造成一個墨守成規的社會。

我們追求自由,這並非說我們有壓迫他人的權利,而是說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下,我們有選擇自己生活和思考方式的權利。

——自由之路

【本文摘自《羅素自述》(黃忠晶編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一書】

由心品人生,人生由心品;我在此心中,共臻三昧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