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最新!事關天燃氣氣價!

日前,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釋出《關於落實為民辦實事調整最佳化城鎮居民燃氣階梯氣價政策的通知》,內容如下: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2014年以來,江蘇實行居民階梯氣價政策,對保障居民基本用氣需求、引導節約用氣、緩解供氣壓力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江蘇居民生活用氣需求持續增加,部分地區原定一、二檔用氣量標準已不符合國家規定覆蓋區域內80%、95%家庭用氣量的要求。為了踐行初心使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部署,經省政府同意,現將調整最佳化居民階梯氣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為民理念

居民燃氣價格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擺在最高位置,牢固樹立矢志不渝為人民謀幸福的價值追求。要把服務改善民生作為價格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履行部門責任,精心謀劃、紮實推進居民階梯氣價政策調整最佳化工作,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嚮往。

二、加強評估研判,分步有序推進

各市要根據近年來商品住宅銷售持續增加、戶均成套住宅數量增多的實際情況,全面科學地開展現行居民階梯氣價政策執行效果評估。對各定價區域一檔、二檔覆蓋率(即一檔、二檔使用者數量佔居民使用者數量的比例),按照剔除年度用氣量10立方米及以下使用者進行計算。凡是2020年一檔、二檔覆蓋率中有一項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必須於今年完成居民階梯氣價政策調整最佳化工作,2022年1月起執行。其他地區原則上明年啟動調整最佳化工作,2023年1月起執行。

三、堅持著眼未來,科學制定方案

要按照立足當前、著眼未來、留足空間的思路穩妥上調階梯氣量,調整後,

原則上一檔氣量不低於400立方米/年、二檔氣量不低於1000立方米/年。

目前階梯氣量高於前述標準的,不得下調。

現行居民氣價不作調整,不得增加居民用氣負擔。

四、廣泛徵求意見,落實程式規定

各市要按規定履行好定調價程式,依法依規做好居民階梯氣價政策調整最佳化工作。調整完善居民階梯氣量,要透過組織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徵求消費者、燃氣企業等各方面意見,並報政府同意,確保政策順利出臺、平穩實施。

五、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落實

各市要高度重視,及時向政府彙報,並指導督促所屬縣(市、區)按時完成相關工作。各設區市要在出臺調整最佳化居民階梯氣價政策檔案前,將方案報省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的調整最佳化方案由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稽核後報省發展改革委。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處置突發情況。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9月30日

最新!事關天燃氣氣價!

/ 江蘇省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