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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鬧致新郎十級殘疾 3名“好兄弟”被判賠9萬元

遵義市播州區一位新郎官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竟然在婚禮當天栽“大跟頭”,並導致十級傷殘。造成這一惡果的,正是當天鬧婚禮的3名\“好兄弟\”。日前,經遵義市播州區法院調解,新郎的3名\“好兄弟\”,共計向他賠償9萬餘元。

婚鬧致新郎十級殘疾 3名“好兄弟”被判賠9萬元

遵義當地婚鬧資料圖

遵義當地婚鬧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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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6日,是家住播州區後壩的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與夏某從小玩到大的好友周某、劉某、朱某,一同前往幫夏某接親。

途中,為增添喜慶氣氛,周某3名好友,決定“整整新郎官”。於是,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當婚車行至播南大道袁家坡路段時,劉某找來封口膠帶,周某則一把將夏某抱住,朱某則把夏某的手腳綁了起來。

婚鬧致新郎十級殘疾 3名“好兄弟”被判賠9萬元

但誰也沒有想到, 手腳被縛失去平衡的夏某,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未入洞房卻先入了病房。經過前後1月左右治療,夏某得以出院,但因面部骨折落下殘疾,評定為十級傷殘。

事後,因夏某的3位好友,誰也不肯主動承擔責任,導致朋友關係破裂。今年1月31日,經索賠未果後,夏某將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計12萬餘元的賠償。

受理該案後,播州區法院第一法庭法官,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雙方一致認定,賠償總金額為107200元。其中,原告方夏某承擔15%的責任,被告劉某承擔15%的責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擔35%的責任。

婚鬧致新郎十級殘疾 3名“好兄弟”被判賠9萬元

結婚當天惡搞新郎,這一習俗在遵義由來已久。甚至有一種觀點認為搞得越惡,今後夫妻感情越好。2009年,遵義市湄潭縣一男子曾某,在結婚當天遭朋友惡搞,並被大火燒傷,險些丟命。這一事件發生後,惡搞新郎的習俗,一度明顯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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