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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前,威海構建“林長+河湖長+灣長”溼地管護新格局

記者 連寧燕

2022年底前,威海構建“林長+河湖長+灣長”溼地管護新格局

9月6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釋出會。威海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輝,威海市水務局河湖管理科科長楊梅茹,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海洋生態環境工作負責人梁靜,威海市林業局自然保護地管理科科長李偉介紹《關於建立“林長+河湖長+灣長”溼地聯合管護工作機制的意見》有關情況。

溼地被稱為“地球之腎”,具有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調蓄洪水、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態功能,同時溼地在維護水資源、生物、糧食安全,應對氣候變化及發揮碳匯功能方面也具有積極意義。威海市林長制辦公室、威海市河長制辦公室、威海市灣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林長+河湖長+灣長”溼地聯合管護工作機制的意見》。

主要目標

2022年底前,在威海市建立“林長+河湖長+灣長”溼地聯合管護工作機制,提升全市溼地保護、修復和管理能力。到2025年底前,全市溼地保護率達到70%以上。

職責分工

林業部門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建立溼地保護專家諮詢機制,組織編制溼地保護規劃,制定釋出一般溼地保護名錄和範圍。水利部門要加強對河流、湖泊(水庫)管理範圍內溼地的管理和保護。海洋部門要加強對濱海溼地的管理和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濱海溼地。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城市溼地的管理和保護。

工作機制

建立溼地保護管理資訊共享制度。河長辦、灣長辦及林長辦各有關成員單位依據溼地資料,明確職責範圍內的溼地管護責任,組織開展溼地保護、修復、管理有關工作。

建立溼地保護管理專家諮詢制度。組建以河長辦、灣長辦及林長辦各有關成員單位技術專家為主要成員的溼地保護專家諮詢隊伍。

建立溼地保護管理協作制度。林長辦、河長辦和灣長辦組織各有關成員單位,共同開展普法宣傳、探索建立完善溼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推廣溼地保護先進技術等溼地保護修復有關工作。

工作措施

切實提高認識,依法依規開展溼地保護工作。《溼地保護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自然資源、水行政、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法規定,按照職責分工對溼地的保護、修復、利用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破壞溼地的違法行為”。

嚴格管控要求,規範工程專案佔用溼地的行為。林長辦、河長辦和灣長辦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嚴格管控建設專案佔用溼地,建設專案選址、選線要徵求林業主管部門意見,避讓溼地。

提升生態功能,開展溼地保護修復工作。林長辦、河長辦和灣長辦及各有關成員單位要不斷強化溼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紮實組織落實,全面完成管護任務目標。確保到2025年威海市溼地保護率達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