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北京鏈家一員工騙取購房人1400餘萬元,獲刑14年

三言財經 12月15日訊息,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偽造房主資訊詐騙案的判決結果。原北京鏈家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王旭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四萬元。

北京鏈家一員工騙取購房人1400餘萬元,獲刑14年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王旭,男,1987年3月17日出生於遼寧省大石橋市,漢族,高中文化,原系北京鏈家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戶籍地遼寧省大石橋市;因涉嫌犯詐騙罪於2020年9月17日被羈押,同年10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王旭於2019年4月至9月間,在北京市西城區、大興區等地,虛構辦理聯名賬戶、幫助轉存購房款等事由,騙取被害人高某等人民幣1400餘萬元。被告人王旭於2020年9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查獲歸案,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9月間,被告人王旭虛構辦理聯名賬戶、幫助轉存購房款等為由,騙取被害人高某人民幣1400餘萬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王旭於2020年9月17日向公安機關投案。案發後王旭家屬退賠高某2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王旭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王旭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同意適用認罪認罰程式審理本案,且退賠部分贓款,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旭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四萬元;責令被告人王旭退賠人民幣一千四百零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發還被害人高某;扣押在偵查機關的手機一部予以沒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