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清除健身房裡的“霸王條款”

卞廣春

“商家稱,按照合同約定,退課需要扣除全款的30%作為手續費。所以我要退回3200元私教課的錢,需要交納5760元的手續費,相當於倒貼2560元。”據10月10日《工人日報》報道,近日,北京消費者韓女士反映,她今年6月在一家健身會所買了48節私教課,每節400元,當時付款金額為19200元。現在想把剩餘的8節課退掉,卻遇到了奇葩事。

對絕大多數人而言,400元一節的健身私教課,有些奢侈。但在“健康不是一切,沒有健康就沒有一切”的理念下,時下許多人都熱衷於運動健身,也願意為健康多投資。《2021中國健身行業資料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全國健身會員達到7513萬人,比2020年增長了6。89%,越來越多人加入付費運動鍛鍊和健身行列中。

然而,在公眾的強烈需求背後,健身行業運營的合規性、合法性不容樂觀。新聞中的韓女士想要拿回退掉的課時費,竟然還得倒貼錢,而這樣的條款赤裸裸寫在健身會所的格式合同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自己的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並且應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或者理解與自身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也就是說,健身會所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條款,已然涉嫌違法。

韓女士的消費遭遇或許僅是冰山一角,現實中,健身私教課程出現類似“霸王條款”的情況並不鮮見,有的是設定的健身卡轉讓、退換等條件不盡合理;有的是大大加重消費者責任,規避自身責任;有的消費者一段時間未去健身房,再去鍛鍊時便被告知賬戶裡的課程過期已被凍結,想要啟用需購買與凍結課程等量的課時……

時下,健身行業普遍實行拉人頭、辦會員卡的預付式消費方式,但對健身會所來說,提前把錢裝進腰包,不意味著就可以將“客戶至上”拋諸腦後。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始施行單用途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者髮卡超過一定數量、金額規模應當備案,並建立預付卡服務系統和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在此基礎上,監管部門應與時俱進,對健身行業交易合同中的一些明顯有違公平的格式條款和無效條款等主動介入,依法治理,敦促行業合法合規運營。

面對廣闊的市場前景,健身行業只有確保方方面面都經得起法律和規則的“體檢”,才能真正把一手好牌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