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四朵金花”亮相二審,態度囂張又可笑,錯換事件該由誰來買單

錯換人生28年發酵至今,許敏夫婦依然在尋找真相,但這條尋真路卻並不好走,至少從事情起初到後續多次的對簿公堂來說,真相就宛如一個謎團,始終解不開,而尋找真相的許敏夫婦也被置於輿論的中心位置。

實際上,許敏夫婦想要找到真相,不止是為了給兒子、自己和整個錯換事件一個公道,更想要地是透過這個真相來找到隱藏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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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只有找到了真正的負責人,或許才能讓錯換事件明朗,也才能讓真正造成此悲劇的人付出相應的代價,給這場悲劇畫上一個不完美的句號。

可能有人會認為,事已至此,如此偏執只會造成更大的悲劇,但我想說,如果每件事情都以此態度來解決,那麼只能是在助長某些歪風邪氣,讓惡人繼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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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為止,錯換事件已經有了幾次相關的開庭審判,而在9月的二審裡,“四朵金花”的發言直接讓眾人看到了何為“囂張”,首先,院方在錯換裡確實存在工作失誤的地方,而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無人能否認。

既然如此,那麼無論是錯換還是偷換,都是需要一個契機的,而這個契機就是“人”,畢竟沒有人的出現,難道嬰兒能夠自己交換?顯然,這在大部分正常人的視覺來看,嬰兒自換隻能是個鬼故事,換言之,就是絕對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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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四朵金花”卻不這麼認為,在二審的時候,她們顧左右而言他,隻字不提工作上可能存在的失職而導致悲劇的發生,反而是,一個勁地“喊委屈”,並且態度更是十分地囂張和狂妄。

要知道,無論當年真相如何,至少是有人為原因導致的,而四朵金花顯然就是負責人,因為,如果沒有她們工作的失職,又怎麼會存在姚策和姚威的“互換”?況且,在工作期間,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難道不應該被追責嗎?

雖然說,院方確實是有錯的一方,但醫院只是個地方的稱呼,關鍵還是要看“人”,換言之,要論錯還是需要找到造成這場悲劇的真正“負責人”,也就是需要具體到某個醫護人員,畢竟這才是導致錯換的真正原因,而不是一棟冷冰冰的醫院大樓或者說是哪個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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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錯換的真相尚未明朗,可無論怎樣,終究問題就出在那幾個人身上,而這些人裡,還有直接的負責人,所以說,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她們都是有責任的,先不說嬰兒自換這個鬼故事,就單說,若真是外人造成的嬰兒室的嬰兒互換,那難道嬰兒室值班護士不需要負責嗎?這難道不屬於其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情嗎?

顯然,這就是失職的表現!

“在其職謀其位盡其責”,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想必沒人不懂,既然如此,身為負責人的四朵金花們卻在幹什麼呢?在法庭上,她們的態度顯然不是一個犯錯之人該有的,不僅沒有半點內疚,更是囂張至極,一副“我委屈我就要說”的猖狂樣。

要知道,如果沒有她們的工作失職,又怎麼會有錯換的發生,許敏和親兒子姚威又怎麼會骨肉分離28年,又怎麼會養了別人家兒子28年,最後還傾家蕩產,甚至搭上一套房子?而姚策或許也能打上那個關鍵一針,也不至於年紀輕輕就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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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這些點來說,她們的罪名就很大,就值得對因為這場悲劇而受到傷害的許敏等人真誠道歉,甚至受到相應的懲罰。

姚策離去了,這可是一條鮮活的生命,而且杜新枝就這麼一個正常的親兒子,按照正常的母親做法來說,早就剛起來,就算醫院又是賠錢又是道歉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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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杜新枝和郭希寬都不年輕了,想再要一個顯然不可能,而另一個女兒又智力低下,無論是養老思想作祟,還是為母則剛的天性使然,找到負責人,讓其為此悲劇買單,給兒子一個明白的交代,都是情理之中的。

只是最後,杜新枝選擇了放手,沒有追究這些人,反而是為這些間接或直接導致親兒子姚策被換而離世的“罪人”開脫,稱她們與此案完全無關。

“四朵金花”亮相二審,態度囂張又可笑,錯換事件該由誰來買單

好吧,杜新枝的腦回路無人知曉,但有一點卻是很清楚的,無論是錯換,還是人為,查明真相都是必要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揪出導致這場悲劇的真正原因。

除此以外,醫院用公家的錢去賠給許敏合理嗎?

答案顯而易見,不合理!

首先,醫院給許敏賠錢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必須的,但用公家的錢去賠,不就是拿著老百姓的錢去替那些該負責的人賠償嗎?畢竟公家的錢來源自老百姓的納稅。

“四朵金花”亮相二審,態度囂張又可笑,錯換事件該由誰來買單

“誰犯的錯就應該由誰承擔,而不是直接置之不理,或者轉嫁錯誤”,醫院用我們納稅人的錢去賠給許敏,就是在轉嫁錯誤,讓納稅人來買單,而真正該受到懲罰的人卻毫髮無傷,這合理嗎?

所以說,治本才是關鍵,找到當年負責人,讓她們為自己的疏忽,或者是有意為之而造成的悲劇來買單才是正確的做法,不然,以後只要發生此類事件,醫院就用納稅人的錢去賠償,而真正的犯錯方卻被隱藏起來,那麼,最終就只會是一場又一場的悲劇重複上演。

因為,此時的醫院將不會是一個救死扶傷值得信賴的地方,而是某些人的“溫床”,畢竟在她們眼裡,醫院就是她們最大的依仗,犯錯又怎樣,不有醫院兜著嗎?況且,錢也不用自己出,有納稅人來給,顯然,這樣的情況不是我們想見到的,不是嗎?

“四朵金花”亮相二審,態度囂張又可笑,錯換事件該由誰來買單

所以說,找到錯換的真相是第一步,揪出背後該為此悲劇買單之人更是重中之重,況且,納稅人也不是什麼“冤大頭”,更沒有為這些人“擦屁股”的義務和想法,再者,許敏也是納稅人,用許敏自個兒的錢賠償給她自己,說得過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