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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改革,一場不想躺平的力挽狂瀾,卻只是死水微瀾

你好,我是減水書生,與您一同品味歷史、感悟思辨。

商鞅變法,首先做什麼?徙木立信之後,立即制定和頒佈《墾草令》。王安石變法,首先做什麼?說服神宗皇帝之後,立即設定制置三司條例司。

商鞅變法和王安石變法,都是從頂層設計出發,去推行他們的變法主張。

張居正改革,一場不想躺平的力挽狂瀾,卻只是死水微瀾

然而,張居正呢?

他制定了什麼法律、設定了什麼機構?沒有制定、也沒有設定。所謂“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實際上就兩個字:整風。

既然官僚集團已經集體懈怠,那就開展一場轟轟烈烈的整風運動,讓大小官員全都動起來。這不是頂層設計,而是問題導向。而那個考成法,只是這場大明整風的總綱領。

那麼,張居正為什麼沒有從頂層設計入手呢?

首先,張居正改革不是變法,他沒有什麼釜底抽薪的變法主張。其次,即便有主張,他也無法讓主張形成主義、然後讓主義落地。

而全部的原因就是張居正不是宰相。所以,簡單說,就是:張居正做不到。

在法理上,張居正這個內閣首輔,沒有權力領導大明帝國開展一次轟轟烈烈的變法運動。大明朝的制度設計,限死了張居正的全部可能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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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是來自傳承。從傳承上看,我們就需要梳理一下歷代王朝的制度設計:

戰國時代的權力設計,是君主、將軍和丞相的三駕馬車結構。君主總攬全域性,丞相負責內政、將軍負責外戰。而丞相高於將軍,且丞相往往上馬治軍、下馬理政。所以,丞相完全可以做到說一不二。

秦漢的一個丞相,抵得上唐朝一堆宰相。秦漢的丞相是開府的。而堪稱豪華的丞相府十三曹,甚至可以甩開朝堂九卿,獨攬行政權。文帝的寵臣鄧通、景帝的寵臣晁錯,都是險些命喪丞相申屠嘉之手。在當時,丞相的一道手令,是可以處死朝堂大臣的,皇帝的寵臣也不慣著。

唐朝的宰相要有所作為,必須得到皇帝的重用,比如李林甫和楊國忠。宰相的權力,的確不如秦漢的丞相。但是,如果皇權給予加持,那唐朝的宰相也可以呼風喚雨。

張居正改革,一場不想躺平的力挽狂瀾,卻只是死水微瀾

宋朝的宰相又差點兒意思了。所以,即便獲得了皇帝支援,王安石操弄起變法大業,也是困難重重。但是,人家大宋朝,卻一直有宰相。跟著宰相混、有官做;不跟宰相混、被外調。蘇軾才華橫溢,那又怎樣?一直得罪宰相,那就一路被貶,最後被貶到海南島。

然而,大明朝卻奇葩了。因為明朝沒有宰相。而且,不是明朝皇帝不拜宰相,而是在制度上就沒有宰相這個設計。張居正是大明朝的內閣首輔。但是,他這個內閣首輔,卻只有票擬權。

什麼叫票擬權?

最初,明朝的內閣大臣,只是參贊機要。這相當於皇帝的一群秘書。而且,這群秘書,沒有權力干預九卿諸司事務。簡單說,皇帝的秘書管不了大明朝的六部衙門。而六部首長,也可以完全不鳥皇帝的秘書,他們可以直接向皇帝請示工作。

之後,內閣大臣由耆舊老臣擔任。在進入內閣之前,內閣大臣就是朝堂上呼風喚雨的大哥。在進入內閣之後,內閣大臣們又獲得了皇權加持。內閣大臣是大哥,內閣也就水漲船高了。所以,不是內閣這個衙門有多厲害,而是內閣大臣本就厲害。

張居正改革,一場不想躺平的力挽狂瀾,卻只是死水微瀾

到這個時候,內閣和內閣大臣的權力,終於膨脹了一波。但,也沒膨脹到哪裡去。內閣大臣只是獲得了代替皇帝草擬本章的權力。

中央衙門和封疆大吏,要向皇帝請示彙報工作。請示彙報工作,就要向皇帝遞送奏章。而皇帝也要答覆這些奏章。這就是文書行政。

那皇帝怎麼答覆呢?內閣大臣代替皇帝答覆,把答覆的意見寫在紙上,然後貼在奏章上面。而這就是票擬。所以,簡單理解就是:皇帝要講話,但講話稿是由內閣大臣代寫的。

內閣票擬、皇帝批准,然後這個意見就能施行天下嗎?

沒有那麼簡單。皇帝之所以讓內閣大臣代寫“講話稿”,即票擬意見,是因為皇帝在治國理政方面是個純外行。外行領導內行,而且還是一個外行皇帝領導一群官場老油條,那肯定會被忽悠到死。於是,內閣之上、皇帝之下,又出現了一個機構,即司禮監。

對於內閣的票擬,皇帝要用紅字作出批示,這叫批紅。批紅之後,內閣的意見就成為國家意志了。但,皇帝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機構。在皇帝的諸多機構裡,有一個叫做司禮監的衙門。在大多數情況下,批紅都是由司禮監這個衙門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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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朝的決策架構是由內閣、司禮監和皇帝共同組成的。內閣要想忽悠皇帝,你得先搞定司禮監。司禮監要想凌駕於內閣,你得先得到皇帝授權。皇帝要想治國理政,只需要處理好內閣和司禮監的關係。只有這麼做,大明皇帝才能實現皇權專制。

內閣擁有票擬權,內閣首輔主持內閣事務,實際上就是行使票擬權。皇帝和司禮監批紅,但主要是司禮監這個衙門具體操作。

然後,我們再看內閣首輔張居正到底是個什麼角色?

他也就相當於皇帝的首席秘書吧?肯定不是。張居正是首席秘書了,那司禮監往哪擺?所以,司禮監才是皇帝的首席秘書,相當於大明皇帝的第一辦公室。那張居正以及內閣首輔算什麼?

如果可以類比的話,內閣首輔也就相當於秦漢時期的御史中丞,是皇帝與丞相、國家與政府之間的聯絡樞紐。而司禮監呢?司禮監跟皇帝捆綁在一起的,是皇帝機構下的一個辦公室。

張居正改革,一場不想躺平的力挽狂瀾,卻只是死水微瀾

然後,我們還能奢望一個御史中丞去領導帝國的改革事業嗎?

張居正雖然拜為內閣首輔,而他卻指揮不動大明朝的六部衙門。在法理上,明朝內閣以及內閣首輔,也沒有指揮六部的權力。所以,張居正既沒有最高行政權,又沒有最高監察權。因為這些權力統統捏在皇帝手中。

法理上不通,那就只能變通。

變通的手段,就是考成法,即“撫按稽遲者,部院舉之;部院容隱欺蔽者,六科舉之;六科不覺察,則閣臣舉之”。

原來的權力監察流程是:六部監督地方督撫;六科給事中監督六部。在這個流程裡,沒有內閣什麼事。

而張居正卻在六科給事中之上加了一個緊箍咒,即“閣臣舉之”。到這個時候,大明的權力架構就演變成了內閣——六科——六部——地方督撫——下級州縣的監察模式。

但是,要記住:這只是監察權。

所謂監察權,就是你幹不好、我就問責你。但,能指揮嗎?張居正寫個財政方案,然後他能命令戶部去實施嗎?不能。因為考成法的這個流程還沒有上升到最高行政權。

張居正改革,一場不想躺平的力挽狂瀾,卻只是死水微瀾

那怎麼辦?

如果戶部尚書是張居正的門生,那就可以辦了。但門生故吏畢竟不合法理,戶部尚書只要低頭走流程,他照樣可以不理張居正,甚至還能直接向皇帝請示彙報工作。

然後,張居正能幹啥?

他只能拿著考成法這把柔弱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去威脅大明官僚們好好幹活。我說了要清丈土地,你們趕緊給我去量;我說了要整頓邊防,你們趕緊給我去幹。不僅要考察你是否保質保量,而且還要考察你是否按時完成。做不到、也完不成呢?按照考成法去辦你,然後也就到此為止了。

這就是張居正改革之中的張居正。這是一場了無新意的改革,卻也只能了無新意。因為張居正做不到頂層設計。

商鞅變法可以直接出臺法令。商鞅是行政首長,商鞅的左庶長府就是最高行政院和最高立法院。然後,法令一出、秦國聞風而動,而且誰不服、就殺誰。

王安石變法則要拉出一支隊伍。王安石勉強算一個行政首長,但首長下面得有一個辦事衙門。這就是制置三司條例司。然後,法令一出、大宋竟掀起黨爭,但是誰是舊黨、王安石就可以辦誰。

商鞅和王安石能夠做到的,而張居正卻一個也做不到。大宋朝的制度設計是內卷,內卷不好,但內卷還是有意義的;大明朝的制度設計則是純內耗,內耗不好,而且耗到你只想躺平。張居正不想躺平,他想力挽狂瀾,但大明朝的權力設計卻不允許。

清承明制,皇權專制在明朝的時候達到了頂峰。中央帝國的權力制度,形成了一個堅不可摧的博弈終局。好也罷、壞也罷,任憑誰也無法“力挽狂瀾”,最後的結果都是死水微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