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看你這麼痛苦,我好心幫你,但你怎麼不領情呢?

看你這麼痛苦,我好心幫你,但你怎麼不領情呢?

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問題:

當你的朋友跟你講述她悲痛的經歷時,你看到她痛苦的樣子,自己也很難過。

這時候的你是真的與對方產生了共情,還是隻是同情對方呢?

有些人可能會疑惑:

這不一樣嗎?反正都是感受到朋友的痛苦了,有必要區分的那麼清楚嗎?

確實這兩個詞是有相似之處的,但是內涵以及發生的過程卻是不一樣的,如果你沒有察覺區分兩者的不同,那可能會導致你採取不同的應對行為,最後也會帶給對方不同的感受。

看你這麼痛苦,我好心幫你,但你怎麼不領情呢?

首先,我們從字面上來看兩者的含義,檸檬查閱了百度上對同情的解釋是:

對他人的苦難、不幸產生的關懷、理解的情感反應。

而共情,指的是:

一種能設身處地體驗他人處境,從而達到感受和理解他人情感的能力。

單純從解釋上來看,兩者都強調了對他人的境況產生理解,因此,很多人才會覺得這兩者是一樣的。

可實際上是它們有很大區別的。

我舉個例子:

一個人在路上嚎啕大哭,你路過她的身邊,內心想的是:這個人哭成這樣,好可憐呀,然後走開了,這是一種同情。

但是,如果你想的是:她是不是遇到什麼事情感到很無助,所以才會哭的這麼厲害。甚至會上前去問她是否需要幫忙,幫助她解決問題,那麼這是共情。

從上面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共情更多的是關注別人的感受,你需要親身體會別人的感受,也就是常說的“感同身受”。

而同情有時候你並不沒有太在乎那個人真正的感受,甚至是一種居高臨下的評判。

你看到的是對方可憐,但是對方自己是否覺得自己可憐呢?

所以,在社會心理學中,“同情”的概念並不太受歡迎,就源於其狹義的含義。

狹義的同情常常是針對弱者、不幸,而且偏重於同情者本身的情感體驗(意識)。

但是很多時候,同情者把對方看做“弱者”“不幸”,這樣的判斷往往帶有過多的主觀成分,當然也因為同情者會覺得對方很痛苦很可憐,所以他們會產生一種強烈的幫助對方減少痛苦的願望,既而做出一些幫助的行為反應,而這種情況下的幫助對方未必會接受。

這就像你看到朋友陷入了困境中,覺得對方這段時間一定很辛苦很無助,自己應該要搭把手,給對方提供一些幫助。

結果對方拒絕了,說不需要,那你可能就會很生氣,覺得對方真是不領情或者固執嘴硬。

但實際上也許對方不是不領你的情,而是你的行為讓對方感受到更多的是同情。

站在對方的角度,他覺得自己有能力解決,甚至覺得你的幫助行為傷害了他的自尊,那他當然就會拒絕,並且還會覺得你不是真的理解他。

同理,有時候父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為孩子好,是在幫助孩子,但孩子卻激烈反抗。

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叛逆不懂事,站在孩子的角度深刻理解一下:

他被幫助後感受到的會是自己的弱小和無能為力,父母的過多幹預反而讓他覺得沒有自由,父母不信任自己的能力,這種情況下,孩子怎麼可能覺得你是在為他好呢?

雖然同情是一種理解,但這可能只是你誤以為的單方面理解。